文学主体性理论存在缺陷 具体到文学主体性的内涵,文学主体主要分为三部分: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作为文学对象主体的人物形象、作为接受主体的读者和批评家。作家的创作主体性主要是精神主体性,其最高实现是与作品和世界融为一体,达到超我无我的境界。人物形象具有主体性,他们有自己的灵魂和意志,作家在创作时应该尊重人物的主体性。读者在阅读作品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可以实现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反映论坚持现实生活是文学创作的源泉这一基本原则,文学主体论则认为文学应该高举主体性大旗,因为创作的依据是作家的精神主体性,即意识和潜意识。 这也意味着,关于文学主体性的论争主要集中于有无纯粹的精神主体性、纯粹的精神主体性能不能超越现实的实践而单独存在等问题。针对这样的观点,论争者主要分为两方,一方持基本肯定的观点,并进一步对其作出补充或修正;另一方则持否定意见。持肯定意见者认为在我国文学界长期忽视个体主体性的情况下,提出文学的个体主体性,具有重大意义;持否定意见者则对文学主体性理论本身存在的理论缺陷进行了尖锐批评。 文学主体性理论之所以受到质疑和批驳,主要有以下原因:其一,该理论过于强调精神主体性,忽视主体的实践活动,从本质上讲有唯心主义嫌疑。其二,该理论在谈论主体时,不谈主体的界限,把主体性极端抽象化,使其变成先验的、永恒的、抽象的东西,忽略了主体的具体性和历史性,缺乏辩证意识。其三,该理论在对主体性予以进一步辨析方面存在逻辑不清等问题。主体性具有不同层次,既有社会主体性,又有个体主体性。而且,无论是社会主体性还是个体主体性,都不是纯粹的精神主体性,而是在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