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法则与痞子英雄 通过练功、打怪获得升级的推进模式在玄幻、修仙之类题材中十分常见。为给闲暇时间浅阅读的网民提供尽快融入作品语境的渠道,网络小说把人物能力提升的方式简化为练级,包括武术、魔法、训练宠物等;而与之相应,复杂的人际关系也变成比武斗法、愿赌服输。无论是角色自身比武,还是放出神兽斗法,甚至后宫争宠、职场碾压等,其逻辑都简单明白,那就是丛林法则和赢者通吃。故事核心就是竞争升级,从不受欺负的小目标到终极位面的大主宰,一步步前进。主角赢得畅快淋漓,对手输得大快人心。除了逻辑明确易懂之外,练功升级小说吸引读者的原因还有其特殊的人物设置,那就是痞子英雄。作为凡人修炼成仙、废柴扬眉吐气的故事主角,他们往往出身卑微,身体素质差、也未必善良英勇,与以往胸怀大志的英雄形象相去甚远。他们立志苦练的起因往往是为了报仇——被同性伙伴欺负、陷害,或是遭异性蔑视、退婚之类。低起点的主角让最平凡的读者都能够满怀优越感地将自身带入角色,伴随主人公一起练功、升级、交友、恋爱,通过不完美主人公流露出的好色、嫉妒、报复等负面情绪完成对现实生活中不满的弥补和情绪的疏解。故事解决矛盾的方式往往是福星高照、天赐奇缘。虽然可能涉及主角刻苦练功,但碾压对手才是重点。因此,练功升级文给人印象深刻的往往不是铁杵成针而是好运无敌。由于缺乏描写铺垫,也就不需要细节吻合,带领读者进行轻松的白日梦。痞子英雄通过“痞子”日常生活中的小缺陷,打破了以往主角高大完美的形象,赋予英雄真实和亲近感。这种角色并非网络原创,却在网文中得到了强化认同。然而,英雄难做,痞子好学。在作者生动诙谐的笔下,大多数人心中只留下痞子的外形、习惯、小心眼和好运气,而斗魔教、救星球之类的“英雄事迹”却因太过虚幻而被忽略,更遑论原本就未设置的高尚情操。 明确的目标、激烈的比拼、畅快的宣泄,这一切导致练功升级类网文受到大量热情粉丝的追捧和打赏。虽然整体上说,升级练功讲究的是“努力就有收获”“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之类浅显正确的道理,但是由黑白分明导致在错综复杂的现实面前缺乏分辨力,由抽象的义气精神导致的睚眦必报、道德审判等潜在问题也不可小觑。特别是所谓热血文,顾名思义,以青少年为目标,并在行动能力极强的热血网民之间推广流行。沉溺于将自身看作世界拯救者的痞子英雄们,难免会将二次元世界里虚拟的道义感带入真实世界。当他们自认处于鄙视链的底端时,会不会也和小说人物一样,先从“痞子”做起,逐个消灭对手,功成名就之后再考虑“英雄”呢? 网络文学:不只网络,还需文学 长期以来,网络文学被与“文学”区别对待。这里的区别不仅在于媒介,更在于评价标准。在网络类型小说已成规模的环境中,网络文学似乎成为当代通俗小说的代名词。特别是层出不穷的抄袭丑闻和金光闪闪的网络作家收入排行榜,更使人们在评价网络小说时,将标准从原创性和思想性转向话题性和经济领域。网络文学虽然立意娱乐,不以宣教为目的,但它依然是精神文化产品,不能低估其对读者的影响力。特别是当网络文学从文字、影视形象等多方面进入公众视野时,更应当反思并评估其影响效果。在历史潮流面前,个人是否只能无所作为、无动于衷?在爱情抉择面前,情感是否必须让位于被理智包装起来的功利现实?过多痞子与英雄的复合体只会解构英雄,不能成就痞子。因为英雄必然有崇高理想支撑,而实现理想的过程太过漫长遥远,在网络小说中相对缺乏,不像丛林法则那样容易模仿并即时生效。 当代社会已然处于后现代颠覆权威和经典的潮流中,互联网更营造出众声嘈杂、缺乏中心的语境。网络文学一方面受网民兴趣主导,一方面又因强大的话题制造能力和媒介融合特性而影响到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其影响早已突破网络和新媒体,成为不可小觑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网络作品中对社会的认识、对人生的态度以及传达的价值观非常值得关注。当历史虚无主义、爱情功利主义、丛林法则和痞子英雄遍布网络阅读视野时,它们必然自我繁殖,不断复制。网络小说一向打着满足读者、娱乐大众而非宣传教育的旗号。虽然文学功能原本并不排斥娱乐性和游戏性,但作为诉诸精神领域文化产品的网络文学,不仅有网络和产业化需求,还应具备文学的精神力量,时刻以精神贵族的姿态,以崇高的理想、思想的深度和反思能力来自我要求。 的确,网络文学不仅自身已发展成为一片沃土,也滋养了影视、游戏改编和周边产品,并通过实践展示出媒介融合环境下粉丝经济的威力。对待网络文学不应继续采取鼓励新生事物或看待纯娱乐产品的态度,不能单凭不俗的市场成绩或读者趣味就报以赞誉。随着网络文学从业者年龄的增长、产业的壮大、社会影响力的提升,对其要求也应当从单纯的娱乐态度、经济效益转向更开阔的精神维度、更深刻的文化内涵。是否具备精神力量,是否能够担负起展示中华文化风采、增强民族文化自信的重任,是当前网络文学的一个重要命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