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质兼美”,是“美”的创造的高级标准与理想境界,同时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的总体要求与殷切期待。事实上,只有达臻文质兼美的文化产品与文艺作品,才有条件、有可能营造审美胜境,实现审美抬升,赢得广大审美者的青睐与感奋,有效达到以文化创建文明、引领思想、丰赡智慧、提升精神、增强创造力和激发进取力的目的。因为任何文化产品和文艺作品要发挥作用、产生效能,其惟一的途径便是首先必须能够吸引人、感动人、激励人、鼓舞人。而要做到这一点的惟一途径与有效方式,便是使文化产品和文艺作品在高层次、高标准的水平线上实现文质兼美,通过自身的光彩和魅力而照亮生活、感染受众、赢得广泛的喜爱、接受和认同。没有这个前提条件,就无法进入大众审美过程,当然也就无法实现审美明心、审美开慧、审美布道、审美懿德的宏大愿景与终极目标了。由此足见实现文质兼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文质兼美的核心要义惟在于艺术与技术、形式与内容、笔触与旨向、题材与精神的正确、先进、优美、畅达,并在这个基础上实现完美结合与高度统一,做到外延与内涵的浑然一体、珠联璧合,共同形成强大的艺术感染力、思想震撼力、精神驱动力和认知提升力,以致通过优化“美”的创造和提升审美效能而使社会更文明,生活更欣悦,人性更纯正,道德更高尚,信念更坚定,创新更著力。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做真善美的追求者和传播者, 把崇高的价值、美好的情感融入自己的作品,引导人们向高尚的道德靠拢,不让廉价的笑声、无底线的娱乐、无节操的垃圾淹没我们的生活。”他要求,在文化创造与文艺创作中,一定“要自觉抵制不分是非、颠倒黑白的错误倾向,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俗的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腐朽思想”。 诚然,这既是对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的新期待、高要求,但同时也是一切内容和形式的文化创造与文艺创作所必须严格遵循和认真执守的圭臬与矩范。不这样,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就会变得毫无价值与意义,甚至还会起负作用、反作用,以至成为思想的销蚀剂和精神的矮化药。因为作为精神产品的文化,是不会像物质产品那样仅仅为给人们填饱肚子,为给人们提供吃、住、行的“硬件”需求。文化的价值和作用惟在于为社会和“人”提供文明元素和精神营养,并由此而决定了它必须是先进、积极、刚健、纯正的,它必须以自身的正能量和先进性而对社会和“人”发挥引领与提升作用,而绝不是相反,也绝不能相反。这是原则,这是底线,这是一切内容和形式的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所必须严格遵从的铁律。在这个铁律面前,绝不许跨越雷池半步,绝不能有丝毫的颠连与犹疑。否则,文化就会由圣洁而变为污秽,由诲人而变为误人,由引领而变为误导,由奋进而变为蹉跎。事实是,在我们的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中,将审美变为审丑、审俗、审畸、审庸的现象并不鲜见。有那么一些创作者,面对宏伟的社会变革、激越的生活热流、壮美的创新场景、奋进的奔“梦”人群,他却视而不见,冷若冰霜,并将其斥之为“太政治”、“太正面”、“太现实”、“太宣传”。与此同时,却在着意消解时代精神、鄙薄崇高作为,回避主流意识形态的扭曲心态驱使下,强调“表现自我”,刻意“调侃人生”,妄称“精神逃亡”,倡扬“玩世不恭”,并将之自诩为“纯私人化”写作,全然以畸变的心态和媚俗的笔墨而诩“西潮”、发“呓语”、编“噱头”、秀“时髦”,乃至造成一些文化产品和文艺作品同时代和人民格格不入、相逆相斥。这显然是有悖于优化“美”的创造和提升审美效能的总目标与大方向的,当然也有违于文艺法则和美学规律的内在要求与基本原理,并必然会造成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与时代和人民的疏离与睽隔,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在有些作品中,有的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有的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以丑为美,过度渲染社会阴暗面;有的搜奇猎艳、一味媚俗、低级趣味,把作品当成追逐利益的‘摇钱树’,当作感官刺激的‘摇头丸’,有的胡编乱写、粗制滥造、牵强附会,制造了一些文化‘垃圾’;有的追求奢华、过度包装、炫富摆阔,形式大于内容;还有的热衷于所谓‘为艺术而艺术’,只写一己悲欢、杯水风波、脱离大众、脱离现实。凡此种种,都警示我们,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 文质兼美,不仅是艺术美学的最高水准和最佳境界,而且更是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的完型与极致。不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也不论写什么和怎么写,只要是朝着这个方向进取,按照这个标准建构,其创作成果都必定会进入胜境和臻于完型。因为“文”是形表,是方式、是外延,是对字符、词令、韵律、色彩、形制的表达和采撷,而“质”则是文本和意蕴的性质、本质、实质、内质,亦即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的主题、内容、意境、神采,当这二者得以完美结合和充分融会,形成共体与合力,并各自达到美的佳境与审美极致时,那该是何等的优熠和丰赡,多么的昂沛与隆盛啊!面对这样的文化精品和艺术佳构,人们自然会欣欣接受,久久为怀,诵诵不弭,念念不止,乃致永驻心旌,常萦襟怀,成为思想之酵与精神之铀 ,不仅融入其生命,而且伴随其提升,以至成为终生的思想胚基、道德砥石和精神标识,其所产生的审美愉悦和所迸射的智慧光彩,不仅是强烈的,而且是恒久的。像《诗经》《论语》《离骚》《史记》,像《霓裳羽衣舞》《清明上河图》《溪山行旅图》《富春山居图》“三吏”“三别”“临川四梦”,像《阿Q正传》《狂人日记》《雷雨》《子夜》《黄河大合唱》《父亲》《梁祝》,像《红岩》《创业史》《三里湾》《雷锋之歌》《山乡巨变》《平凡的世界》《你在高原》《抉择》《笨花》《英雄儿女》《万水千山》《延安颂》《长征》《戈壁母亲》《亮剑》《焦裕禄》《江姐》等作品,就都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上体现了文质兼美的文化之范与美学之规。尽管不同时代的文化和不同内容的作品在艺术追求和创作风格上各异其趣,甚至是大相径庭,但只要是按照文质兼美这一原则和标准去践行、去实施,只要是朝着文质兼美的方向去奋斗、去努力,其所敛结的果实和所收获的丰饶就都会是新颖、真灼、充实而美奂的,其区别顶多只是程度不同而已,直如鲁迅所言:“石在,火种是不会绝的。”而对文质兼美的信奉和追求,便是这蕴育着美之火种的石之所在。只要我们盯着这个目标,朝着这个方向,沿着这条道路坚持走下去,我们就会终将抵达“文质兼美”的艺术圣殿和文化天堂。 在这一实践与实现过程中,我们定须牢牢记取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叮嘱,那就是“必须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形成‘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之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