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他重点谈到了自己的创作,委婉地回答了“他的歌曲是否是文学”的问题。在述说了自己获奖令人难以置信之后,他很快将话锋一转说,“我开始想到的是莎士比亚这位文学巨匠”。他提到,莎士比亚在为谁而创作?他会不会考虑自己正在创作的是不是文学这样的问题?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在进行创作时,莎士比亚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将其创造性的视野与志向通过具体的方式表达出来。因此,除了角色问题、怎样去演、场景设置在哪里这样的问题外,他还需要去考虑诸如演出的资金到位没有、是否还有足够的好座位留给赞助人等世俗问题。 迪伦说,自己在创作时亦然。他说,“就像莎士比亚一样,我也常常是既要全力去追求我的创造力,也不得不去应对生活中的各种凡夫俗事。‘谁是演唱这些歌曲的最佳人选?’‘我是否选择了最佳的录音棚?’‘这个歌曲的曲调对吗?’有些事情永远不变,哪怕时光已经过去了400年。” 接着迪伦说到,“我还真的从未有时间去问一问自己,‘我的歌曲是文学吗?’”当然,他对此的回答是:“我真的感谢瑞典文学院,既感谢你们抽出时间去考虑这个问题,更要感谢你们最终得出了一个如此美妙的答案!” 这从侧面表明,迪伦接受这样的定义及其所附带的荣誉。 迪伦获奖与文学的疆界 回顾过去,迪伦作为词作者而被誉为诗人是不争的事实;如今,诺贝尔文学奖是一种官方承认。我个人以为,迪伦获奖至少有两个方面的价值与意义。 首先,突破疆界,重新定义文学。诺奖授予迪伦,人们谈论最多的是文学如何定义的问题。其实,当人们在追问究竟什么是文学时,可能已经忘记了文学最原始的定义,那就是所有书写出来的作品都通称为文学。只不过人们后来把文学限定为是一种艺术的表达形式,一定要具有艺术或者美学价值。再发展到后来,文学的形式似乎就仅限于诗歌、小说与戏剧了。从现实看,迪伦获奖的确突破了传统文学的疆界。但事实上,文学的边界一直在拓宽。正如丹尼乌斯所说,其实时代一直在发展,文学并非固定不变。文学一直在变化,且还会继续发生变化。现如今,网络文学、电子文学产品的出现,同样都是对文学样式的一种突破。 应该说,迪伦当选有争议,但若从以上学术界的基本评价来看,他也算是当之无愧。而且,从一开始,迪伦就注重歌词的创作,他以反抗为目的,并因此受到人们的欢迎。换句话说,他的歌词若不配上音乐,同样有价值。在我看来,从大众接受的角度来看,他的音乐和演唱技巧并非最出色的,但他的歌词所富有的意蕴无疑是最出色的。正如美国《佩斯特杂志》(Paste Magazine)发表的文章“鲍勃·迪伦应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吗?”(Does Bob Dylan Deserve a Nobel Prize?)中所说,诺奖可以授予戏剧家,比如哈罗德·品特、贝克特、奥尼尔和萧伯纳,他们的作品既能阅读,更能上演。而所有戏剧家几乎都是在剧本上演后才获得更大声望的。如果品特这样非常擅长人物对话的戏剧家可以因此而获奖,那么为什么擅长写作歌词的迪伦不可以以同样的理由获得诺奖呢? 其次,走创新之路,让文学再度引领世界。瑞典文学院在选拔人选时,历来都走创新之路,而非传统的老路。这次被媒体称作是“极端的”选择,不过是其传统做法的延续。就在去年,2015年,瑞典文学院将诺奖授予白俄罗斯作家、记者斯维特兰娜·阿列克谢耶维奇,实际上也是一次较为“极端的”选择和文学的重新定义。稍微回顾一下诺奖之路,很容易发现,它的百年评奖历史,就是不断地在给文学进行重新的定义中前行。 如果说去年是一种转向,那么今年的导向性更加明显,引起世人震动,似在情理之中。乐评人哈吉杜说,今年的迪伦,不仅集文学、音乐、表演、艺术于一身,还具有高度的商业化。或许这正是瑞典文学院及其院士们的目标或想要达到的高度。过去,高雅文化与流行文化之间有着明显的界限,但现在,在迪伦身上,两者近乎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两个月来人们对迪伦能否获奖的争论不休与媒体的不断轰炸,说文学一时之间再度主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并不过分。或许,这也是瑞典文学院想要达到的目标之一。 当然,由于诺贝尔文学奖巨大的影响力,我也非常理解很多学者以及人们的顾虑甚至是激烈的反对意见:如果照此发展下去,那么文学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就此而言,我倒觉得,这也仅只是一次颁奖而已,并不会彻底打破文学与音乐各自的边界,双方的交叉部分可能更多,但并不会相互替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