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0月13日瑞典学院宣布,将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鲍勃·迪伦,迄今已经两个月的时间,关心这一话题的人们几乎都在讨论:迪伦作为音乐家,该不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迪伦的音乐特别是歌词创作,算不算文学?而这样极具争议的话题,最后的指向则是:究竟什么是文学? 鲍勃·迪伦引发追问:究竟什么是文学? □郭英剑 12月10日,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典礼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文学奖得主鲍勃·迪伦“如约缺席”,自然成为盛典的一大看点。他虽然没有出席,但还是委托美国驻瑞典大使宣读了他的演讲辞。回头检视持续两个月的大讨论,终于可以谈谈“迪伦该不该获奖”和“究竟什么是文学”。 迪伦获奖并非新鲜话题 其实,鲍勃·迪伦获奖,在美国早已不是新鲜话题了。 早在2013年9月28日,也即当年诺奖颁奖前夕,美国《纽约时报》就发表了署名为魏蔓(Bill Wyman)的文章,题目援引迪伦的那首著名的《敲响天堂之门》(Knocking on Heaven’s Door),将文章命名为《叩问,叩问,叩问诺贝尔奖之门》(“Knock, Knock, Knockin’ on Nobel’s Door”),希望为鲍勃·迪伦获奖鸣锣开道。 文章说,谁有资格获奖?当然是这位用了50年的时间在进行创作的、激进和永不妥协的诗人。文章认为,也许他的诗作有被人诟病之处,但他的抒情方式是精致的,他所关注的现实与创作主题则是永恒而超越时代的,几乎没有哪个时代的诗人能够像他那样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力了。文章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迪伦为文学作了加法,即他拓展了文学的表达方式。文章认为,当下的流行乐坛已经被音乐家们的出名欲望所污染,但迪伦却始终保持其独立的个性、艺术的天性,不断挑战现行的秩序。 文章最后说,如果瑞典文学院不认可迪伦这位代表着20世纪下半叶最重要的文化巨变时代的游吟诗人,就浪费了去嘉奖一位流行乐诗人的最佳时机。当年,诺奖授予了加拿大作家爱丽丝·门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