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短篇小说创作方法 1918—1920年,王蕴章继任《小说月报》主编,试图改革刊物,大量欧美名家短篇小说得以译介,其中刊载张毅汉的多篇小说译作和理论文章。张毅汉提倡短篇小说范作,为短篇小说创作提供可借鉴的模板。他以名家小说作为小说范作,阐述对“意义”、“主意”、“人物”、“设境”、“文势大旨”和“采集资材”的理解,为短篇小说的创作提供指导方法和范文。 张毅汉在1919年第1号论述小说的结构。他认为,“吾之所谓结构,但取寻常日日所闻见,参以高人之理想,发为动人之妙解,完成一事之因果,不如寻常肤浅之见解,足矣。”其后以莫泊桑《断弦》为例,说明结构并非追求曲折离奇,重点“在情理之中,而能曲绘入细耳”。 在1919年第2号中,张毅汉重点论述短篇小说中的“主意”和“人物”。他提出 “今之所谓主意者,盖作者于人情事理体验有得,乃举其一端为主意。以隽颖有味之事实曲曲达之,此其功不止生读者兴味,亦足以助知识见闻,于书卷中得睹人情世故而增其阅历也。” 并以莫泊桑的《怯》为范作,加以点评,认为作者对主人公“怯”的心理描写淋漓尽致。接着他指出“所以发明此主意者,则全在书中人物”,用以说明人物在小说写作中的重要性,并认为“写人之要,首为状,次为态,次为言语动作,有关于其人之性情品格者,毋须冗赘”。 在1919年第5号中,张毅汉又着重阐述了小说创作中设境的作法。在他看来,“设境者不徒为点染文章,使之生色,亦以使读者如身临其境,如亲见其人,增书中人物之生气,使读者易于辨识。”他以《魔潭》为例,认为“其人物其情事处处与设境相因相附相成相生,有万不能相离之势”。 “文势大旨”(1919年第10号)一节则主要论述小说起承转合之法,即起、变、结,其中“变”最为重要,并以《废邸埋奸》作为范作加以分析。采集资料篇(第10卷12号)则主要探讨小说创作中材料的处理方法。“至其撰为小说之道,不外使事物彼此连结,因缘互生,调其轻重,施以文采,主意居乎中,情文章于外,某评文家谓此为小说观察力之涵养云。” 张毅汉以美国安奈斯梅的《愚夫愚妇》为范作,认为此篇成功地模仿了莫泊桑《项链》,对短篇小说的创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代以来,胡适对短篇小说的定义被创作界广泛接受。胡适的《论短篇小说》借用汉密尔顿《小说的材料与方法》中的定义,将短篇小说定义为“用最经济的文学描写手段,描写事实中最精采之一段,或一方面,而能使人充分满意的文章”。但胡适的定义与汉密尔顿的观点又有不同,汉密尔顿强调的是“达到最大程度的单一叙事效果”,胡适注重的却是“事实中最精采之一段或一方面而能使人充分满意的文章”,也就是横截面的类比叙述(张丽华《现代中国“短篇小说”的兴起——以文类形构为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张毅汉在胡适的基础上,发表译作《短篇小说是什么——两个原素》(1920年第9号),探讨短篇小说的本质特征。这两个元素分别是以美国作家爱伦坡为代表提倡的“单纯的效力”和以法国作家莫泊桑为代表提出的“戏剧化的效力”。“单纯的效力”较易理解,指作者“应该十分审慎的预先料定这篇小说发生某种效力,引起读者的某种情绪,然后将事情撰作出来,将那些能够帮助他发生这种效力的事情结合起来”。“戏剧化的效力”则近似于小说的结构,可以理解为“许多事节的结合”,而每个事节与篇中的人物成相互的关系,就是“人因事而有,事因人而生”。这样看来,张毅汉对短篇小说的探讨和定义,在某种程度上就更加接近现代意义上的短篇小说理论。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阅读史视野下的近代出版机构与小说研究”(15YJC751020)、第56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2014M56069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