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变化的君权观:从盎格鲁-维京时期到现代早期的英格兰 自公元9世纪到11世纪诺曼征服之前,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乃至整个大不列颠岛都深受北欧维京人的骚扰。英格兰不但划出“丹麦法管辖地”(Danelaw)、向维京丹麦缴纳岁币媾和,还数度丧失主权,被纳入丹麦维京帝国版图。《哈姆莱特》就是指向这个盎格鲁-维京时代,即所谓的“英格兰民族意识”萌芽的时刻。莎士比亚把北欧蛮荒传奇重置于此英格兰历史话语之源——改写后的结局是丹麦王国不但血脉断绝,疆域主权还落入挪威之手——似乎在影射某种不祥关联。遵循传说,《哈姆莱特》充斥着“报仇”的主题,可是,自18世纪以来的阅读诠释均侧重哈姆莱特的心理挣扎,呈现“内心化”趋势,而淡去戏剧鲜明的弑君夺政主题,这导致哈姆莱特复仇与延宕之因显得莫衷一是。 中世纪部落王国的君权观不同于现代早期英格兰的君权观,了解二者的区别将有助我们从大历史的角度理解《哈姆莱特》积淀的矛盾。中世纪日耳曼部族的王权观虽秉持“神意推举论”,实则高度流动,推崇武力。所谓,君主若贤德有能,天下必国泰民安,鸡犬不惊;君主若无德无能,则灾祸天起,民不聊生。不得民心之君,天下志士可将其黜杀,由能士起而代之。结果举兵造次,比比皆是。⑤《哈姆莱特》中,莱厄提斯听闻父亲暴毙,愤而从法兰西赶回,率众进宫欲讨个说法(Hamlet: 5. 5. 100-107)⑥;还有小福庭布拉斯虽受劝退兵,却借境他攻,最后又悄降丹麦朝廷,亦不无迂回僭举之嫌。 盎格鲁-维京时期政体的另一个特点是灵活的君权承继并不排斥女性。女王不但可执政,寡后亦可掌理国政,甚至可顺应局势与王位举应者联姻。历史记载:丹麦国王司温(Sven)于1013年被拥称为英格兰王,但是隔年英格兰议会又转而拥戴先前战败的西撒克逊王伊索锐(Ethelred)。伊索锐死后,英格兰议会拥簇丹麦国王斯温之子克努特(Cnut)为王。克努特为确保英格兰王权,不顾自己已婚和基督教教义约束,迎娶西撒克逊王国的寡后艾玛(Emma),从而将英格兰收入囊中。⑦近代以来,《哈姆莱特》的读者往往忽略了该剧本的前/潜文本都表明丹麦王国的君权主要依托在女王葛楚德身上,然而在史料以及莎士比亚笔下,葛楚德的政治权威与职能均被淡化,被她的两任亲王喧宾夺主。哈姆莱特虽以血脉王储自居,但在古丹麦王国实行的选举君主制下,却未必是当然继位者。《哈姆莱特》体现的是君权继承制从流动、包容女性,到抵制流动、排除女性的制度性变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