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无论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有多么不同,只要它还是文学,还属于精神产品,那它一定是一种主体表达和文化建构,是承载了传统、蕴含了价值选择的意义赋予 ●网络自由是一种有限度、有担当的自由,网络写作也应该是一种有为而作,对于网络环境的净化,网络文学作者责无旁贷 ●在以读者为中心的市场机制下,打造“全媒体”经营、产业链延伸的商业模式,实现文化资本的利润最大化,成为网络文学发展的经济驱动 是精神产品就有责任和义务提供精神“钙质” 网络文学热度不减,社会公众对网络文学关注度的上升和网络文学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让我们对这一新的文学形态有了更高的期待,同时也提醒我们思考一个问题:网络文学在规模生产和广泛传播的同时,是否应该重视自身的意义指向与价值承载? 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在于,网络文学无论作为一种大众文化产品还是作为文学作品,都应该富含积极健康的精神品质,传播正确的价值观。网络写作不是“零度写作”,也不仅是“孤独者的狂欢”,而是一种主体表达和文化建构,是承载了传统、蕴含了价值选择的意义赋予。无论网络文学多么另类甚或叛逆,不管其媒介载体、写作技能、传播途径和阅读方式与传统文学有多么不同,只要它还是文学,只要它还属于精神产品,属于大众文化产品,就应该具有精神文化产品的特点,通过特定的意义指向和文化价值观产生积极的影响力与感染力,为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生活特别是青少年成长提供精神“钙质”。 如果说文学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网络文学有责任为这一灯火护持加油,让它在网络时代仍能发挥引导作用。网络写作需要认真面对文学与历史、文学与道德、文学与社会正义、文学与意义承载等重要命题,更好地传递人文理性,彰显时代精神,参与建构我们这个时代的核心价值观,而不是以任何理由放弃主体责任,更不能去价值化、去主流化。有这样的逻辑支点和底气,倡导这样的价值理念,是明确网络写作意义向度的前提。 缺少他律又无以自律,导致网络写作泥沙俱下 当然,相对于传统文学,网络写作拥有更多的自由和更少的限制,更尊重读者和市场,而不是谨遵传统惯例。虚拟空间的自由性和网络写作的“零门槛”,把传统文学生产的前置型“把关人”变为产品下游的市场选择。博客、微博、微信等数字化“自媒体”的快速普及,把“人人都能当作家”的昔日梦想化为现实。这让文学创作“高山仰止”的状况发生改变,文学生产由专业化转为自主创作的大众化。特别是在利益驱动、“催更”压力的情境下,网络写作往往是运笔如飞,恣情快意,顾不得考虑艺术品质和价值导向,失去他律又无以自律的书写,会让粗制滥造的所谓“文学”甚至文字垃圾并陈于网络空间。这时候,不仅文学创作与大众文化生产、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变得模糊,作品质量也会出现泥沙俱下、良莠并存的情形。娱乐至上和过度商业化的传媒语境,可能将弱化创作者应有的责任意识,造成网络写作崇高感的缺失。其结果,网络书写表达的往往不再是社会需要的文化正能量,而是自娱自乐,是迎合市场的文化快餐甚或成为公共空间的文化噪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