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从弃逐文化角度看,发生在公元前七世纪晋国的骊姬之乱是一个典型案例。该案例以进谗为手段,以夺嫡为目标,以戕害并驱逐异己势力为表现形态,最终导致了太子申生的被逼自杀、申生之弟重耳等人的被逐出亡。一方面,申生“敬顺事上”却屡被谗毁,“将以悦亲”反受辱身亡,这一事实本身即说明了“家天下”政治之复杂和残酷,说明了“愚孝”、“愚忠”之不可取、不可为;另一方面,重耳历经十九年的政治流亡以及终成霸主的经历,既展示了异于申生的别种选择及其谋求自救和他者援助的艰辛努力,也再现了“弃逐——救助——回归”这一弃逐文化的基本母题。如果与此前西周末年发生的褒姒之乱相比,可以发现,从美女受宠到庶母进谗再到驱逐异己,已形成上古时代嫡庶争斗、子臣遭逐的恒定模式。在此模式的背后,呈现的乃是为获取利益最大值所进行的阴谋和搏杀,是人性的弱点和由此导致的道德堕落。至于同为太子而被谗害或废弃的申生与幽王之子宜臼,则既是宗法继承制的受益者,又在弃逐文化层面成为此一制度的牺牲品。综而观之,中国早期弃逐文化在弃逐之动因、弃逐之过程和弃逐之终结诸方面,均存在可供深入发掘的意义内涵,并对后来的贬谪文化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和规范作用。 【关 键 词】弃逐文化/骊姬之乱/申生之死/重耳出亡/基本母题 【作者简介】尚永亮(1956-),男,河南长垣人,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珞珈学者特聘教授。 上古诸多弃子逐臣事件具有相似性。表面看来,这些事件的相似是偶然的,但正是在这些偶然性的积累中,弃逐文化为其进展开辟了必然性的通道。在周幽王因褒姒之谗而逐太子宜臼(前777年)一百二十余年后,地处黄河流域的晋国,又发生了一起因宠妾进谗、以庶代嫡而导致的太子自杀、余子出亡的事件。相较之下,后者在事件的复杂度、历史记载的详实度方面,更远过前者,由此提供了另一个可资比照的典型案例。 一、骊姬之谗与申生之死 发生在晋国的这起弃逐事件,源于晋献公的废嫡立庶,而晋献公之所以废嫡立庶,又与骊姬的进谗紧密相关。史载: 晋献公娶于贾,无子。烝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又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① 这里所说齐姜,原为齐君之女,初嫁献公之父晋武公为妾。后献公与之私通,生子名申生。遂以齐姜为夫人,立申生为太子。至于献公此后与戎之二女及骊姬姊妹所生之重耳、夷吾、奚齐、卓子,则皆为庶出之子,本是无君位继承权的。 然而,问题却出在骊姬这里。骊姬是骊戎首领之女,因骊戎战败而被献于晋献公。“骊姬者,国色也。献公爱之甚。”②由于得到了献公的专宠,而是时齐姜已死,骊姬遂被立为夫人,生子奚齐。由于有了亲生骨肉,骊姬乃欲谋立己子,以取代申生的太子之位。综观其废立计划,大致分为如下四个步骤: 一是联合优施,展开孤立太子的外围活动。优施是献公左右的俳优,其特殊身份和能言善辩的特点,使之得以接近献公和朝中大臣,游说其间;而因“通于骊姬”③的暧昧关系,又使他与骊姬保持着利益上的一致,最大限度地为骊姬服务。所以,当骊姬问他“吾欲作大事,而难三公子之徒,如何”时,优施首先即将发难的对象指定身为太子的申生,在朝中散布关于申生的谗言;接着教骊姬在夜半向献公泣诉自己的孤弱无辜,以赢得献公同情;最后当骊姬为申生周围之拥戴者里克的态度发愁时,优施又主动来到里克家中,借饮酒作歌警示他如再为申生效力,便会产生“枯且有伤”的结局,从而迫使里克采取“中立”态度,达到了孤立申生的目的。 二是笼赂“二五”,使之行离间之计。“二五”者,一“姓梁名五,在闺闼之外者”;一“东关嬖五,别在关塞者”④。二人均为献公所嬖幸之佞臣,秉承骊姬之意,分别从朝中和边地向献公进言,使其将诸子调离都城,申生处曲沃,重耳处蒲,夷吾处二屈。由此既弱化了诸子在政治中心的影响,疏远了他们与献公的关系,又为骊姬进谗提供了方便。 三是利用献公对自己的宠爱,不断散播谗言,以挑拨献公与申生的关系。考察骊姬之进谗,往往以退为进,巧布疑阵,对申生既佯赞而阴挤之,又适时地将其与献公的矛盾导向国家权力之争,以从根本上断绝申生的退路。首先,骊姬按优施指教,在夜半时分泣谓献公曰:“吾闻申生甚好仁而强,甚宽惠而慈于民,皆有所行之。今谓君惑于我,必乱国,无乃以国故而行强于君?君未终命而不殁,君其如之何?盍杀我,无以一妾乱百姓。”这里,骊姬将进谗的时间选在夜半,而且是哭诉,是因为夜深人静时夫妻感情最笃,自己以弱者的姿态流泪进言,献公最易为其言行所打动;不说申生有何过错,而说申生如何好仁义得民心,意在强化献公对其子的戒备心理;重点提及申生“谓君惑于我,必乱国”的话,说明在申生眼中,其父献公实为一好色昏君,并借此明确提醒献公,申生的言论实在是以强劫君;至于最后所说“盍杀我,无以一妾乱百姓”的话,更是一箭双雕:既表明自己深明大义,又藉以激怒献公,使其对申生不把君父放在眼里的行为产生恼恨。当献公发出“夫岂惠其民而不惠其父”的疑问时,骊姬借“外人”之言和“纣有良子,而先丧纣”的假设,层层诱导,阐明“苟利众而百姓和,岂能惮君”、“杀君而厚利众,众孰沮之”的道理,从而将事件的性质导向了“杀君”,使献公生出无限畏惧。接着,又作出无奈状,建议献公让出君权:“彼得政而行其欲,得其所索,乃其释君。”听了这话,献公的自信自尊无疑受到挑战,遂勃然而怒曰:“不可与政”、“尔勿忧,吾将图之”。逼出了献公这句话,骊姬才放下心来,撕下伪装,从正面为献公设计,劝他令申生伐狄:“若不胜狄,虽济其罪可也;或胜狄,则善用众矣,求必益广,乃可厚图也。”⑤这就是说,无论申生伐狄胜或不胜,都难以逃避责罚,都会加重献公对他的疑心。由以上一连串言论可见,骊姬之进谗,层层转换,步步紧逼,先示柔惠于外,继发阴贼于内,具有很强的诱惑性和杀伤力。 四是在时机成熟时,亲自出马,设下陷阱,致申生于死地。晋献公二十一年冬日,骊姬先是传献公旨意,令申生在曲沃祭奠亡母齐姜,并将祭祀的酒肉送至宫中;六天后,骊姬暗中将毒药置入酒肉,让申生献给刚出猎回来的献公,并要求作一试验。结果,“祭地,地坟;与犬,犬死;饮小臣,小臣毙”。当此之际,骊姬泣曰:“太子何忍也!其父而欲弑之,况他人乎?且君老矣。旦暮之人,曾不能待而欲弑之!”——这是面对申生的话:先以一个“何忍”和“欲弑之”,不费吹灰之力就坐实了申生弑父弑君的罪名;继以“君老矣”和“曾不能待”,突出申生迫不及待抢班夺权的心理,由此强化献公对他的憎厌。骊姬接着又说:“太子所以然者,不过以妾及奚齐之故。妾愿子母辟之他国,若早自杀,毋徒使母子为太子所鱼肉也。始君欲废之,妾犹恨之;至于今,妾殊自失于此。”⑥——这是面对献公的话:先点明申生弑君的目的是对着自己和奚齐来的,藉以展示申生的无情和自己母子的无辜;接着以“犹恨”、“自失”的后悔语气表明当年不该帮着申生说话,由此既撇清自己与废太子事的关联,又表明认清真相后对申生的憎恶。通过上述事件和这两段话,骊姬用伪造的“事实”将申生推向必死之地,逼迫谨守孝道、不愿申辩又不愿外逃的申生自杀身亡,从而完成了谋害申生、立己子奚齐为太子的全部过程。 以上四个步骤大致发生在献公十二年至二十一年间,在这样一个不算短的时间段内,骊姬工于心计,鼓动唇舌,联络群小,对申生采取多角度、多方式地步步紧逼,将谗言功用发挥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以攫取利益最大值。所有这些,较之她的前辈、周幽王身边那位进谗高手褒姒来,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借用《诗经·瞻印》指斥褒姒的话说,便是“妇有长舌,维厉之阶”。如果说,褒姒所致之“厉”直接毁掉了西周王朝,那么,骊姬所致之“厉”便使晋国在近二十年的时间内诛杀迭起,动乱无休。汉人董仲舒有鉴于此,指出:“晋献公行逆理,杀世子申生,以骊姬立奚齐、卓子,皆杀死,国大乱,四世乃定,几为秦所灭,从骊姬起也。”⑦宋人真德秀也深深感叹道:“晋国之乱垂二十年,由骊姬之谗,而三奸助之也。褒姒有一虢石父,犹能合谋以逐宜臼,况骊姬有三奸之助乎!故女子小人表里交缔者,危国亡家之本也。”⑧这些话,或着眼于晋国现实,或联系晋以前历史,或以骊姬为致乱之源,或以“女子小人表里交缔”为致乱规律,均可谓具眼之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