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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与美的关系的历时考察(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人文杂志》2013年8期 祁志祥 参加讨论

    三、近代以来:文学与美结下不解之缘
    近代以来,在西方美文学观念的影响下,中国文学逐渐完成了从广义的“杂文学”观念向狭义的“美文学”观念的转变,文学理论逐渐与美学理论走向交叉甚至重合。
    在西方,“文学”一词拉丁文写作litteratura,英文写作literature,其词根分别是littera和liter,本义“字母”或“学识”,有“文献资料”或“文字著作”的内涵。比如英语中有mathematical literature的说法,意即“数学文献”。又可用literature指称关于某学科的writing,即书写著述。这一点与中国古代颇为相似。
    同时,大约从古希腊起,西方文学理论中出现了一种新的文学概念,即以“文学”为“艺术”的一种形态,称之为“语言艺术”,又叫“诗”。于是,“文学”被限定在艺术的、审美的文字著作范围内,这构成了1800年之后西方现代意义“文学”概念的基础,也催生了1800年之后西方现代“文学”概念的诞生。正如美国学者乔纳森·卡勒指出:“1800年之前,literature这个词和它在其他欧洲语言中相似的词指的是‘著作’,或者‘书本知识’”;“literature的现代含义文学才不过二百年”。(24)
    20世纪初,伴随着国门打开,西方的美文学观念传入中国,使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发生转化。1904年至1909年,黄人完成170万字的《中国文学史》,约在1905年前后出版。(25)其“总论”指出:科学、哲学求“真”,教育学、政法学、伦理学、宗教学求“善”,“文学则属于美之一部分。”“从文学之狭义观之,不过与图画、雕刻、音乐等。”
    1906年,王国维发表《文学小言》,指出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游戏”:“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
    1907年,金天羽发表《文学上之美术观》,指出文学是一种“美术”:“世界之有文学,所以表人心之美术者也。”
    1908年,鲁迅发表《摩罗诗力说》,揭示文学是一种使读者愉悦的“美术”形态:“由纯文学上言之,则以一切美术之本质,皆在使观听之人,为之兴感怡悦。文章为美术之一,质当亦然。”同年,周作人发表《论文章之意义暨其使命因及中国近时论文之失》,重申“文章”是以“形现”(形象显现)为特点、使读者产生“兴趣”、不同于“学术”的审美形态:“文章者,人生思想之形现,出自意象、感情、风味,笔为文书,脱离学术,遍离都凡,皆得领解,又生兴趣者也。”
    1910年,章炳麟出版《国故论衡》,其中《文学总略》引用当时人们的观点,认为文学与学术的根本差别在于“学说以启人思,文辞以增人感”。他虽然不同意这种观点,但“文辞”以“增人感”的美打动人的情感,从而区别于“启人思”的“学说”,确是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文学概念,并逐渐为社会广泛接受。
    1912年至1914年,梁启超在天津主编出版《庸言》半月刊,其间连载姚华的《曲海一勺》。姚华在《述旨》篇中说:“言者,心之声也;声成文,谓之音。言之尤美而音之至谐者,莫文章若矣。”(26)这里托古立论,仿佛文章是“言之尤美而音之至谐者”出于传统的文学观念,其实不然,笼统地视“文章”为“言之尤美而音之至谐者”,是新的美文学观念的反映。
    1915年8月18日,胡适在留美日记中论及“文学”概念:“无所为而为之之学,非真无所为也。其所为,文也,美感也。其有所为而为之者,美感之外,兼及济用。”(27)
    王国维是中国近现代史上的文化巨擘;鲁迅、周作人、胡适是“五四”新文学运动的主将。他们的美文学观念在中国文学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此后,审美意义上的现代“文学”概念在中国彻底扎下根来,成为与绘画、雕刻、戏剧、音乐并列的美的艺术样式;关于文学的美学探索愈加昌隆起来,文学观照与美学观照合二而一。
    那么,文学的审美特征有怎样的表现形态呢?关于这个问题,近代迄今的看法主要有二。一是形象性。徐念慈指出:“美的概念之要素”之一是“形象性”。“美之究竟在具象理想,不在于抽象理想。”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指出:文学的基本特征是用语言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这种艺术形象,并不局限于作者亲历的生活形象的复现,还可以是作者对于理想形象的一种“想象”(梁启超、王国维、徐念慈)。二是情感性。胡适《文学改良刍议》说:“情感者,文学之灵魂。文学而无情感,如人之无魂,木偶而已,行尸走肉而已。”王国维《文学小言》指出:“文学者,不外知识与感情交代之结果而已。”其《国学丛刊序》在甄别“科学”、“史学”、“文学”的不同“疆界”之后,揭示“文学”的内涵和特征:“若夫知识道理之不能表以议论而但可表以情感者,与夫不能求诸实地而但可求诸想象者,此则‘文学’之所有事。”文学的情感特征,后来在疾风暴雨式的民族民主斗争年代和谈情色变的极“左”思潮盛行时期曾爱到排斥和挤压,一直到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刘再复直接将“情感性”提出来作为文学“最根本的审美特性”加以探讨,钱中文用包含着“情感性”的“审美性”作为对文学的艺术要求。所有这些,都标志着对文学审美特征认识的深化和完善。
    文学作品愉悦人心的形象,不仅具有情感性、理想性,而且凝聚着价值性、思想性,体现着对人性的深刻认识。梁启超为配合政治革新倡导“文界革命”、“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开“五四文学革命”先声。陈独秀、胡适、周作人、鲁迅等人掀起的“五四文学革命”则吹响了新文学运动从“人性论”到“人的文学”、从“唯心论”到“浪漫主义”、从“个人主义”到“个性文学”、从“艺术自由”到“艺术自律”的主题,体现了迥异于中国古代文学的追求。这种追求在1928年至左联时期的“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论争中则被戴上“资产阶级思想”的帽子遭到批判,代之而起的是从“阶级论”到“无产文学”、从“唯物论”到“现实主义”、从“集体主义”到“人民文学”、从“遵命文学”到“革命工具”等一系列新的主题,它们奠定了此后抗战文艺、国共战争时期进步文艺、建国以后十七年文艺及“文革”文艺的基本美学走向。基于对过去漫长的历史时期中这种文学运动沉痛教训的反思,1978年以后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人们呼唤回归“五四”,重新举起“人道主义”、“人性论”、“人的文学”、“个性文学”、“艺术自由与自律”的大旗,并主张在总结“五四”教训的基础上超越“五四”(王元化、刘再复、钱中文)。于是,近代迄今的文学美学思想演变,就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Z”字历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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