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观念的离合:白话文与新文学的两难 从提出以白话代文言,到国语的文学实践,白话文运动主要以新文学革命为中心,并共同参与了新文化运动。白话文与新文学在内容和观念上发生着多重交集,难以截然分开。它们相互促进也相互制约,既推动了文学现代性和文章社会化的变革,也面临着两难处境。 首先是“文学”从“文章”中独立出来,来自西方的“文学”观念取代了传统的“文章”观念。中国传统的文章和文学界限模糊,文学与非文学缠在一起,要么文章替代文学,要么文学同化文章。文学是杂文学,缺乏纯文学观念。诗言志,文以载道,文学没有自主性。白话文运动提出文学的国语和国语的文学,“国语”与“文学”结伴而行,从文学辅助国语到形成独立的文学观念,特别是将白话文划分为应用文和文学文之后,文章主要被划在了应用文中,文学文就从“文章”中剥离出来。新文学革命积极着手“新文学观的建设”,并将它当作“新文学建立的先声”。(83)认为“文学自有其独立之价值”,(84)“文学之文,特其描写美妙动人者耳”,(85)是“人们的情绪与最高思想联合的‘想象’的‘表现’”,具有“永久的艺术的价值与兴趣”。(86)这里的“文学”观念,“不是从‘文学子游子夏’上割下来的,是从日本输入,他们的对于英文Literature的译名”。(87)这样,“情感”、“想象”、“艺术”和“审美”等就成了新文学的现代性观念,它们既不同于传统文章学的篇章结构、音韵声律、语言辞采、行文技法,也超越了白话文以“怎么说就怎么写”和“文章人人会做”为中心而形成的通俗、流畅和易懂的社会化观念。新文学由白话文发展而来,没有白话文就没有新文学,新文学与白话文相向而行。白话文为新文学提供了语言支持,特别是白话的浅白通顺、读者意识和启蒙意识,都推动了新文学的社会化进程。反之,新文学的发展也扩大了白话文的影响,巩固了白话文的社会基础,“新文学界不可忘了自己的历史的使命——白话文运动的普遍的宣传与根基的巩固”。(88)白话文运动是新文学革命的第一步,新文学的历史责任就是要促进白话文的形成,实现以白话代文言的历史使命。但是,新文学的目标却是要超越白话文。“新文学的语言是白话文,新文学的文体是自由的,是不拘格律的”。(89)新文学语言既要有白话文的清楚明白,还要有文学的修辞和审美。不同作家追求不同的文学语言,鲁迅之风不同于胡适之体。同一个作家也有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鲁迅以精炼含蓄、多白描少修饰著称,但他的作品也存在这样欧化的句子:“我憎恶那不像子君鞋声的穿布底鞋的长班的儿子,我憎恶那太像子君鞋声的常常穿着新皮鞋的邻院的搽雪花膏的小东西!”(90)语言和文辞是为作者情感和作品思想服务的,没有固化的语言模式。白话文和新文学具有共生关系,只有这样,它们才有不竭的活力。 其次,白话文和新文学相互制约,使新文学面临两难处境。“文章”在中国是一个复杂多变的概念,曾作为书面文字专称,又被作为所有文体的总称,后又专指诗之外的骈、散文体,还经历了“文”、“笔”和“古文”的分合流转,才形成诗文并列的格局。相对而言,传统文章比诗词的地位高、作用大,使用的机会也往往比诗词多。传统文人的命运与文章的关系也更为紧密,既有发奋著书、文以干禄,也有不少文字狱。传统文章的解体或者说边缘化是历史的必然,虽然传统诗词和韵文因其言志和抒情职能也得到了新文学的部分肯定,但文言文的整体价值却被解构或者说被遮蔽了,这对“文言文及以它为根基的中国古代文章学学科”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使其“处于边缘化地位”。(91)但文章观念依然在新文学革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朱自清从胡适《什么是新文学?》提出的文学“三性”——“懂得性”、“逼人性”和“美”,看到了“文学”和“一般文章一样,文学只是‘好’的文章、‘妙’的文章、‘美’的文章罢了”。(92)文学既是审美化的纯文学,追求独立、个性和非功利性,同时也有一定的文章属性,不时被纳入形式的规范化和功能的社会化要求。这就使新文学面临着两难处境。新文学既以审美独立作为现代性诉求,借助情感、想象和技巧,实现文学的审美创造,但新文学的发生又是现代社会变迁的结果,离不开社会环境,“决不能把离开了人生的东西算做文学”。(93)白话文运动就是为了适应社会、时代的选择,以白话文作为主要形式的新文学自然具有同样的价值取向。用白话文可以写作社会化的文章,包括各种应用之文,但它又与文学修辞和审美追求有着相当大的距离。西方观念里的“文学”重想象和情感,而传统文章更偏重文字和修辞。在白话文还远未成熟的时候,使用文言可以让新文学更为精彩和优美,但又与白话文追求的目标相矛盾。于是,在审美修辞与社会化、文学与文章、白话与文言之间,白话文和新文学都同时面临着两难处境。可以说,白话文的社会工具性和新文学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新文学既无法使用纯粹的白话,也无法实现对文言的真正继承,自觉不自觉地陷入了工具与本体的两难。白话文的发展也是如此,它需要借助文学创作才能推动白话文实践,但文学又从白话文中独立出来,摆脱了白话文的约束,成为个人想象的产物。白话文却被抛在了应用之文的道路上,独自前行。 再次,“文学”与“文章”虽然发生了分离,但又常常被混合使用,这给以后的文章写作和文学创作包括语文教学都带来了不少困难。白话文运动中的“文章”和“文学”概念常常被混用。陈独秀在《现代欧洲文艺史谭》和《答张永言》中同时使用了“文章”与“文学”。刘咸炘就曾指出:“白话文之起,辨难纷然”,“主者攻者两皆有当有不当”,“主者所持之说,亦非一端,可合可离,主者既混说,攻者亦混难,故致纷纭,迷乱观听”。(94)这样的情形也许是历史上任何一个新事物或新思潮都无法避免的。尽管钱玄同说过:“愈混合,则愈庞杂,则意义越多;意义越多,则应用之范围愈广;这种语言文字,就愈有价值了”。(95)但观念的混杂也带来了文体的拥挤,各种体裁“似乎是挤在一条路上”,(96)小说和诗歌都挤在散文的领地,散文在接受其他文体侵占的同时,也向其他文体扩张,反而有了一条相对开阔的路。这是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叶圣陶在《国文教学的两个基本观念》中说:“‘五四’以后,通行读白话了,教材是当时产生的一些白话的小说、戏剧、小品、诗歌之类,也就是所谓文学”,以至于人们“都以为国文教学是文学教学”,“其实国文所包的范围很宽广,文学只是其中一个较小的范围,文学之外,同样包在国文的大范围里头的还有非文学的文章,就是普通文。这包括书信、宣言、报告书、说明书等等应用文,以及平正地写状一件东西载录一件事情的记叙文,条畅地阐明一个原理发挥一个意见的论说文。”(97)这里说到了语体文在教学和选文上存在着认识的误区和观念的混乱。其实,今天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在语言考试中,命题者常常要求考生写一篇文章,这里的“文章”只规定是除诗歌外的文章,但却没有明确指出是写文学性的文章,还是一般性文章。1940年代,朱光潜和朱自清分别出版了《谈文学》和《标准与尺度》,探讨了白话文写作的内容、形式和趣味,确立了语体文的标准和尺度。认为古文以简洁、节奏著称,白话文却以亲切真实、清晰明白、生动美妙为尺度。其中的“亲切”和“真实”都是比较模糊的概念,“生动”和“美妙”也近于文学的标准,不完全符合一般性文章要求。这也表明,文学与文章的观念多有重合,文学对文章有着相当的审美诱导,文章对文学也有形式的规范要求。后来的事实也表明,新文学的观念和文体属性是清楚明白的,而白话文的边界和尺度却有些模糊不清。造成这样的情形,实际上与五四白话文运动中白话文与新文学就已存在的观念混合和功能重叠有一定的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