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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更要呵护人文精神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光明网-时评频道 王钟的 参加讨论


    最近,海南省海口市一家酒店打算举办“首届萤火虫文化节”,声称将聚集“数万只萤火虫点亮海口”,引发当地环保组织的抵制。海口市林业局随后叫停了该活动,系因这批萤火虫从广西引进,未办理相关检疫手续。然而与此相关的是,出售活体萤火虫、组织放飞活动早就成了一条隐秘而完整的产业链,在淘宝网等购物平台上可以轻松买到萤火虫。
    商家借萤火虫营销,非要打个文化的噱头,让人又可恨又可笑。的确,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萤火虫具有独特地位。“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月黑见渔灯, 孤光一点萤”,很多古诗词以这种会发光的小昆虫为意象;不管囊萤映雪的典故在现实中有多大的实现可能,它生动地表达了古人刻苦学习的精神。传统文化的萤火虫形象表达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状态,“文化节”却恰恰将这种关系变得矫揉造作了。
    萤火虫不属于法定保护动物,不法商家由此钻了空子。萤火虫贩卖产业发展经年,始终处于缺乏监管的境地。据调查,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萤火虫多从海南屯昌、云南西双版纳和江西赣州等地发货,当地部分农民以捕捉萤火虫为业,经二道贩子收购后销往别处。这些离开栖息地的萤火虫,在短短几天内就会全部死亡。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捕捉和贩卖野生萤火虫的行为,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抵制。
    在我国很多地方,萤火虫本来是很常见的生物。笔者在童年时代,家门口的马路还没有安装路灯,每当夏天夜里,外出散步时,除了听取稻田里蛙声一片,抬头仰望漫天繁星,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和自在飞舞的萤火虫玩耍了。后来,随着乡村逐渐被城市归并,萤火虫的生存环境被破坏,我已经多年看不到自然状态的萤火虫。可以想见,现在出生在城市里的孩子,可能从没有机会和萤火虫一起游戏。在他们眼里,萤火虫就是一种神奇的珍稀动物。
    从来没见过萤火虫的人们,期待一睹萤火之美,其心情可以理解。不过,欣赏萤火虫不意味着要捕捉萤火虫。虽然萤火虫从城市绝迹,但是它的生存区域仍然很广阔,近年来,一些地方专门建设了萤火虫保护区或生态公园。只要有心,找到一个方便到达的萤火虫栖息地并不困难。人们欣赏萤火虫,应该向客人一样去栖息地拜访它们,而不能动用蛮力把它们“请”到生存不下去的地方。
    萤火虫之美,在于它在自然环境中发光的特质。把萤火虫抓起来,运输到原本不适合萤火虫生存的环境中,就破坏了它的自然生存状态,其美的意义就打了折扣。人类欣赏大自然的美丽,应作为生物圈中的一个普通物种,以平等的姿态欣赏其他物种。不管是试图主宰自然界的所有生物,还是充当破坏生态平衡的侵入者,都注定要碰壁。萤火虫虽小,却也是生态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为了一己私欲危害萤火虫的生长,毫无文明可言。
    所谓萤火虫文化节,既违背了科学保护的规律,也是一种对人文精神的折损。深究其受一些人吹捧的原因,跟他们错误的生态观密不可分。与生态保护做得好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城市野生动物种类异常稀缺,很多时候在城里看不到什么野生动物,哪怕是小小的萤火虫。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城市规划和城市生态保护必须要解决好这个问题,不因为城市的扩大而严重压缩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
    如果生于城市长于城市的孩子,能够轻轻松松地在城里的生态公园、城郊的保护区欣赏到萤火虫,那么戕害萤火虫的捕捉活动自然偃旗息鼓。人与生态的和谐,人类更好地欣赏自然之美,取决于人类尊重和保护自然的诚意。(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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