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一路芬芳》发表后,好几个朋友和熟人来问:你写的是我们报社吗?问的人,分布在不同的城市,不同性质的报社。我说:不是。他们说:你不要骗我们啦,明明就是。我说:真的不是,不会是。因为我一向有个原则,不把生活中真实的人和事“如实 ”搬进小说里。他们或者如释重负或者有点失望地说:喔,你不是写我们啊,对啊,你是虚构的,你从来不在作品里“卖朋友”。 我确实不在作品里“卖朋友”,这个习惯并非出于现实生活中对人的感情,而是出乎一种职业判断和职业自尊心:在我看来,把生活中真实的人和事“如实”搬进小说里,既是对小说写作者的想象力的自我讥嘲 ,也构成了对“小说”这种虚构艺术的某种不敬 。 朋友们相信了我的话,但是他们仍然忍不住对我絮絮地说起了他们身边的故事,他们那里的李思锦,他们那里的罗毅,他们那里的海青,他们那里的姜礼扬,以及他们的结局……我当时觉得有点啼笑皆非,而现在想起来,一个小说引起别人这样直通现实的联想,应该说明作为一个虚构作品,它和生活的血脉是相通的,气息也与当时的“当下生活”比较切近吧。 而我当时深切的感触有两点:第一,在许多职场或者事业领域中,男性对工作虽然付出很多心力和时间,但往往当成一种晋身之阶,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们的真正追求往往是出人头地功成名就;而女性,往往却是真的热爱正在进行的工作本身,工作顺利进展与能力得到肯定,就已经足够让她们安心地一直努力下去。第二,对男性和女性来说,感情的重要性并没有先天的截然的区别,主要还是个体的差别(包括同一个人不同阶段的区别)。生活中大多数男性会觉得罗毅是对的,天经地义,没有必要“只是为了一个女人”给自己的仕途和前程带来麻烦;但是也不乏姜礼扬这样,遇到真正对的人,肯把感情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的男子。这样的男子,更懂得内心世界的不容侵犯,更懂得时间的不可回溯和美好情缘的稍纵即逝。当看到男子将自己明显优于女子的磅礴之力全然投入爱情之中,总是让我觉得他们是将男子的力和美协调发挥到了极致。 有读者认为我明显地赞美了姜礼扬,而讥嘲和轻视了未能免俗的罗毅,其实并非如此。我固然是更欣赏身上带着理想主义光芒的人,但是我对罗毅这样的人也充满理解,体恤,同样不乏欣赏。他不但有能力有品位,而且还是很理性很坚忍的,作为一个人他对自己很有要求,作为报社领导,他大多数时候能够大局出发,公私分明。作为同事,或者上司,遇到这样的人,几乎可以算一种幸运。只有一条,如果哪个女人把他当作一个男人来倾心了,注定是一场辛苦的战役,而且注定很少胜算——这与这个女人好不好关系不大,和“感情”在这样的人内心所占位置关系极大。 至于海青,经过练习,她可以是任何职场的胜者。这样的人,因为现实,所以绝不抒情,也不矫情,走的都是笔直的路,手段特别犀利,因而人生会特别高效。“海青拿天鹅”,这样的女子不是天鹅,是雕的一种,是猛禽。 作为“聪明人”,她自己的“危险”在于,在最需要爱情和友情的年纪,不一定能够放下复杂和算计,去遇到真正的爱情和友情;她的隐患更在于,到了中年或者老年,可能会发生比较严重的自我质疑和精神上的幻灭。毕竟,“聪明人”早晚会活成一个明白人,到那时,她所明白的,可能是“生命不能承受”的。 还记得写这个小说时技术上的小心思:细节上我是很关注时尚的——因为时尚风潮里面包含了时代心理的密码。所以李思锦所用的姜味香水和镶水晶的披肩都是有现实原型的,是那一年意大利奢侈品牌 BVLGARI 新推出的香水以及仿水晶老牌Swarovski新推出的时髦物件。这个小说里,李思锦应该是对时尚敏感而且挑剔的,所以我暗暗地把时尚而且适合她的东西给了她。而罗毅送的,我内心的设定是他也想让李思锦高兴的,所以应该价值不菲,但是他对女性时尚不会懂得太多,他比较随机地走进了一家晶光闪烁的店,然后听从女店员的推荐买下了当季新品。这个披肩其实并不适合整天忙碌的职业女性,而且上面的水晶都是人造的,也就是说:很美,但却是假的。这里面,当然是有暗示的。 有读者来向我求证,然后问我为什么不写出品牌的名字。我当时这样回答:当然不会写出牌子的名字,为什么要替人家做广告?真实的想法是:物质如果那样实在地堆砌起来,会影响人物的自由行走。 现在回头看《一路芬芳》,觉得里面的人物都是我的朋友,我依然喜欢他们。只不过,那些光洁芬芳的可人儿依然生活在那个光洁芬芳的时空里,而我已经走远了。 《长江文艺·好小说》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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