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人,或许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某一篇、某一部作品的产生,事先毫无征兆,更无“预谋”。 忽然有一天,它就像一个成熟的果子,自己从树上掉了下来。它不是绞尽脑汁苦思而成,却是突如其来水到渠成洪水凶猛。 这应该是写作者期待的最佳状态了。其实不然。 在那之前,你其实已在无意中积累多时——观察、关注、琢磨、梳理。你脑中堆积了无数的事件、场景、人物、对话、细节……你的“生活”经历丰富、阅历多彩。然而,事件或故事越多,你越发觉得茫然无措、无从下手,甚至距构思成短篇中篇或长篇越来越远。或者,你终于据此完成了一部情节曲折、人物生动的小说,发表后却无声无息,被淹没在浩如烟海的书刊里。 写作者的苦恼由此而生。 我们总是反复强调生活是写作的源泉。谁拥有了“生活”,谁就持有了文学的通行证。我们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于“写什么”和“怎么写”。 事实上,这里或许存在着一个误区。文学创作的有情与无情在于:生活不等于文学、文学不等于故事、故事不等于事件、事件不等于内涵。生活与文学之间没有等式、更没有公式。 真实的情况是: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在构思及写作中,往往需要一个或多个触点,才能把我们已经占有的生活素材,转换成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 触点,意即触动、打动、撼动你的那一个小小的节点或拐点。 这个节点拐点触点,是通往地层深处的一个入口。它并不取决于你拥有何等丰厚的素材,而是取决于你如何以人的良心、文学的素养和眼光、思想的洞察力,去解析研磨那些素材。也就是说,在我们“写什么”和“怎么写”之前,存在一个不可小视、无法跨越的潜伏期。在这个创作的准备期内,作者“想什么”“怎么想”,决定他将会“写什么”和“怎样写”。 这关涉写作者与生活的“有机关系、亦即对于生活的态度。一切带有功利色彩的写作动机,都会迷障我们的视野。在“生活”中,我们只是一个对于生活的种种艰辛苦痛感同身受的普通公民,而不仅仅是一个勤勤恳恳的素材搜集者,更不是一个居高临下的审视者。 那些或纷繁或琐杂的“生活”,究竟是什么,能够真正让你动心动情? 或许是荒漠上一棵孱弱的小树苗,或许是风雨之夜远处的一星灯光,或许是一声叹息,或许是一缕气息……当它们以某种意向、隐喻、象征出现的那一刻;当你的心灵被剜剐、被刺痛、被触动的那一刻,生活丰满的仓储被骤然唤醒,文学的灯——亮了;触点,不期而至。 若是触点击中了某些事物的穴位,作品才能达到沸点。沸点的强度往往被触点的精准度所决定。 刊于《民族文学》2017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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