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惊涛:我愿意做一个织毛衣的男人——《花与舌头》后记
读者,我敢保证你前面所看到的,均为谬论及虚构之辞,而如下的话才代表真实(但我对刚写下的这句话并不提供信誉担保)。 记得大约在十二年前,我写过一篇小文,里面提到了马拉美的一句话,“世界的存在,就是为了等待一本完美的书”,以及古希腊的诗人卡尔马丘所说的,“一部大书就是一大灾难”。在那篇小文里,我虽没有明言,却隐隐约约借古人之言,来砥砺自己的志向。那是二十岁的年少轻狂,或者说是厚颜无耻。因为,谁都知道,这世界上,除了《圣经》、希特勒的《我的奋斗》等少数几本书、几种主义带来过“大灾难”以外,大多的文字湮没不闻、伏尸于某个图书馆里,没有人去理睬它们的腐烂。而相对于宇宙格律而言,亦除了但丁先生个人著写的《神曲》、吕不韦先生集合门客编撰的《吕氏春秋》堪称“完美”以外,其他著述总会有或多或少文本上的缺陷(《神曲》模仿地狱、炼狱、天堂三界的对称,《吕氏春秋》模仿四时变换、季节轮替的节律。作为一个研习古典文学出身的人来说,我本来更多地推崇《周易》,但这本书被太多的江湖术士当作求财的宝典,因而我更愿意提及《吕氏春秋》)。 这种无耻之极的妄念,并非说明我很自我膨胀、觉得自己很那么回事。恰恰相反,我从小就是个胸无大志、且容易随时随地改变主意的人。 比如,我小时候的梦想,有一阵子是做一个养猪专业户。那时候,猪瘟很流行,我家的猪常常死于非命。看着我母亲一副伤心难过的样子,我偷偷地看我二哥买的一本有关家畜饲养及疾病防治的小册子(我估计我二哥也忍受不了我母亲的那副模样,他一定也跟我有同样的理想抱负)。 有一阵子,我的理想又变成了做一个拳师,为此我又偷偷看了好几本拳谱,研究人体的穴位(这几本小册子同样来自于我二哥,想必他也一定认真地研读过)。在那个年代的我们老家,跟人动拳头耍刀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课余期间去河滩边看枪毙人、散学的路上看到有人被捅了肠子落在尘土里拖着是常有的。某一天,当我在一本著名的政治刊物的封二上,见到一个在当时的中国排名第三的大人物来到我们村视察的照片,我感到与有荣焉。如果说,做一个会几路拳脚的人,就会内心充满那种行侠仗义的感觉,肯定未必如此。活在民风彪悍的地方,有这种想法不过是出于自保而已。然而,在跟人打架折断了一只手、在莫名其妙地被诬陷、死者的尸体已经摆到家门口之后,尤其是再快的拳脚也挡不过非理性的冲动之后,我改变了要做一个拳师的打算,而决心要离开那个到现在还很著名的地方。——直到今天,当我在百度上输入我们村的名字,它依然有数千条,而几乎全部是跟那些暴力犯罪有关。——倘若我不离开那里,我的命运很可能跟我的某些同学们一样,名字在报纸上,而人在监狱里,或者世界某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或者是那种凡是活人都没去过的地方。 当然,除了这两大理想之外,我也还曾梦想过做厨师、饭店老板、菜贩、工人阶级的一员、农民阶级的杰出代表等等,每一个理想背后都有自己的瞬间理由。但是,我是从来没梦想过什么科学家啊、工程师啊这类崇高而伟大的职业,因为那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世上还有这样好的职业存在。自然,当你的阅读靠的是一些饲养书、几本拳谱以及哥哥、姐姐的高中语文课本时,你就从来不会去想,把你的文字印在报纸上、自己是出现在书本里的那种人。 这种胸无大志其实也一直延续到目前。读大学的时候,在花了百分之八十的时间打牌(我们是好孩子,从不赌钱,总是为打而打)之余,有那么一阵,我对中国学术史尤其是《宋元学案》、《明儒学案》特别感兴趣,醉心于程颐兄弟、陆象山兄弟、王阳明、王船山等人的学问、气质中,热衷于什么政统、道统、学统之类的分辩,作硕士论文时也故意选择了王国维、鲁迅这两个最难啃、又被别人啃得最多的老骨头,以逼迫自己去熟悉前现代中国的思想路径,但终究,我不是做学问的料,因为道、学已经分离,天地之间再也不像原来那样元气淋漓。 我曾经梦想像我的老师那样,得二三学子而教,偶有读书心得,即与学生们分享。这可以极大地满足我好为人师的私心欲念。可是,最终,我选择来到了广州,参与了一本精英男性杂志的创办及成长。 有那么几年,我关心工资的增长远远大于我关心书店里有没有什么好书。有那么几年,我不关心工资的增长远远大于我关心工资的增长。我有时常常什么也不干,整日里看看新闻、电视,从义正词严的播报到街谈巷议的娱乐八卦,从足球、网球、环法到斯诺克、高尔夫,有时为一部弱智到极点的电视剧滴几滴轻而易举的眼泪,有时为远在大洋彼岸的战事操操闲心。有时,出于职业的需要,白天为所谓的真理打抱不平,晚上与他人觥筹交错。偶尔有那么几次,捧出书本,却发现再也读不懂古代汉语,也读不懂现代汉语。有那么几次,我发现用到笔时的大部分,是在极度潦草、敷衍了事地签自己的名,有那么一次,在填履历表时,我使劲也想不出研究生的“研”怎么写,还是问了我知识渊博的同事,才晓得原来是一个“石”字加一个“开”字。 这么些年来,我如此地热爱这样的生活:既没有能力扮演勇敢可敬的公共知识分子(我楼下戴着红袖章的大妈她管得比我多),甚至没有勇气对一本超过300个页码的书发起装模作样的阅读。我常常不会想起世界上还需要文字这回事,——我给出的理由是:竟然我们老家的那些邻居们都已经抛荒不种地了,我这个戴着眼睛的农夫也就不打算锄禾日当午。 我对自己的懒惰给出的另一个理由是:自己始终缺乏叙述的能力。为了使这个理由显得充分一点,显得责任并非都在自己的身上,我发明了一些只有自己弄得懂(其实自己也弄不懂)的概念,譬如“汉语怎么去叙述它自己”、“叙事的速度及节奏”、“逆转该在哪里发生”来进行故作深沉的思索。我经常想,在我没有对一些东西有把握之前,我宁愿什么都不写。 这样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那就是,当你永远不去开始的时候,你的脚永远不知道陷阱在哪里。在哪个地方你会栽一个跟斗,在哪个地方又会有一根绳子给你拽着爬出来。假如没有一点勇气让你的屁股与书桌前的凳子建立一些亲密的关联,那么你的屁股就会很依恋沙发和床铺。 去年年中,我终于决定要干点事了。就好比是一个以打麻将为主业的农夫,我闲下来不打的时候,在这片山坡上种点大豆,在那片山坡上种点玉米和高粱;在别人种玫瑰剩下的边角地里撒点油菜花的种子,又在一堆建筑垃圾里找出点泥土去栽培一下我的野菊花。有时,我一口气种下了很多,有时,却两三个月不去管它们,任其自生自灭。 这种随性而至、懒懒散散地耕作态度,是很难有好的收成的(我在最初的时候根本就没想过收成)。这里一丛蔬菜、那里一簇高粱,这里来点化肥、那里来点天然肥料,注定种不出漫山遍野的姹紫嫣红。我曾一度希望庄稼们能成排成行,希望我的“大树林”、“光荣镇”能有一个完整的系统,比如,公共生活问题、私人生活问题、宗教信仰的问题、道德伦理的问题、古代与当代的问题等等,或者是聪明还是愚蠢的问题、残暴还是温情的问题、牛逼还是傻逼的问题,或者干脆是不成问题的问题,等等。 结果,我因懒散而放弃了去使我的田地变得尽可能地丰饶。随它去吧,这不过是你这一年该装模作样忙活的农事而已。面对这为数不多、又长成歪瓜裂枣的果实,我甚至连怎么为它们命名,都不愿意花太多的心思。 我一度给这个系列起名为“饶舌”。我认为理由有四:一、它是我这些篇章所呈现的一种写作方式。在很多时候,我绕来绕去,离题万里、丧失叙事的目的。二、它是一种态度。据《现代汉语词典》,饶舌即“多嘴巴”之意。一个嘴巴很多的人是很令人讨厌的,但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他应该永远保持对某些问题发表言论的激情,哪怕它说的是不经之论。三、我本来试图在这个系列中写出人身体的器官、譬如五官、心肠、手脚等与世界的关联(我没有达到这个目的),而我认为舌头是所有器官中最重要的东西,它与无关于尊严价值的生存(吃饭)及有关于尊严价值的生活(传递情感、言论表达)均息息相关。四、它是一种黑人音乐。如果一定要把人分为黑白的话,我以为,黑人除了贡献出马丁路德·金博士、曼德拉先生的宽阔、丰厚之外,还贡献了这么美妙的灵歌。 承《人民文学》主编李敬泽先生美意,在他执掌的刊物分三期连载这个系列其中的部分时,他代为取名为“花与舌头”,“取双关一些花腔、拈花微笑”之意(我很感谢他与小淘小姐)。我又求诸文静小姐,她觉得此书名甚好,我也觉得这样或可挫去一些不必要的晦涩,一些戾气与尖锐,变得有一些亲和力,于是我就接受了。 更重要的是,它符合我一直在反复琢磨的美学:我以为,真正好的文字,是那种始终带着微笑的表情,给人以温暖、平和的感觉。当然,它不是向日葵对着太阳那副承受恩泽式的微笑,而是鲜花在夜里带着懒懒的睡意入梦的微笑。我常常悔恨我写下的文字里带着太多不健康、不光明正大的苦笑,而羡慕着那种心无所住、一切都在浩荡乾坤里的豪迈与自由。所以,我宁愿将这一年写下的这些篇幅称为“一本失败之书的四十二个开头”。 但是,促使我急不可耐地想尽早结束这些篇章的,与其说是厌倦了这种不痛不痒的叙述,毋宁说我也从这些失败中找到了一些叙事的自信。今年三月,在我第二次到德国旅行的途中,在易北河边的迈森小镇,我多年以来一直在思考的小说主题,突然在那一天里找到了故事的核心。回到国内后的几个月,我就一直沉醉在那个故事框架里,什么文字都写不了。十多年来,我一直在寻找着怎么让这个故事开始,开始说出它的第一句话。很多次,我以为我找到了,但一旦写下来,就觉得面目可憎:那不是我要说话、或者它要说话的语气,我的节奏、它的节奏不应该是那个样子!八月十六日,我依然漫不经心、却有的放矢地寻找。结果,我找到了——它结束说话的那几个句子——我本来想去找我的那只亡于歧路的小羊羔,却找到了它被人宰杀后留下的那张老羊皮(这个凶手无疑是我)。在有了结尾之后的三天,我又迅速地找到了它的开头,并且一口气写了下去。这一次,我终于敢胆战心惊地说:开始吧,这一次你或许可以织一件像样的毛衣。 是的,对于讲故事,我更愿意将其比喻为是一种织毛衣的过程:首先从一群绵羊的身上薅毛,然后将这些毛去除羊骚味,并且染成不同的颜色,再将其加工成毛线。接着,就开始编织毛衣。来一条经线,再来一条纬线,时而合纵,时而连横,时而用元宝针,时而用罗纹针,时而在这里留下些线头,露出一点小破绽,时而在那里扯出一条线索,织出一段锦绣。为了让女人们穿上去摇曳多姿,于是常常在毛衣的前襟“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为了让孩子们显得活泼雀跃,于是在他们的小毛衣上绣上鸟兽与太阳。如果要使这毛衣更为暖和,最好围着冬天的火炉编织,把炉火的热度织进去(我小时候就常在炉火边看我姐织毛衣,她边织边讲故事。她有几本学针织的书,那也是我为数不多的课外书)。 在一个女人们都差不多忘记了这种手工活的时代,在故事已经搬上流水线上生产的年月,我愿意做一个织毛衣的男人。 好吧,就从这里开始。 2010年9月9日,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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