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跋】 此时,窗外的大雪群鸟般翩然,亦如钢刃般凛冽。书桌上有一杯热茶,可端茶的手已经冻僵,我就这样在呼伦贝尔久居。 我曾经有几次机会能离开这片寒冷的土地,但都在犹豫之后选择了留下。究其原因,除了自己惧怕名利场中的你争我夺,更是怀着深深的眷恋。这种眷恋不止于舌尖上的鲜美,不止于风景的壮阔,不止于空气的洁净,不止于难舍的故乡情,更是因呼伦贝尔的天地浑然、流水不腐、遍地芳菲,这里的树木与花草,飞禽与走兽,甚至是人,皆如吸吮母乳的孩子,无不依偎在自然之母的怀中繁衍生息。 历史悠久的游牧文化和狩猎文化,让我懂得了人不是高高在上、睥睨一切的主人,每一个生命都有同等的价值,某个物种的消亡都可能引发其他物种的消亡。“长生天”——这里的人们对大自然使用如此敬语,他们听不得“改天换地”“喝令三山五岳开道”之类的豪言壮语。逐水草而游牧者,岂能竭泽而渔?牧民不开垦原初的草地,猎民不扼杀怀孕的动物,这里良好的生态告诉了世界,什么是质朴而又先进的文明——呼伦贝尔,这是个天人合一的地方。 近年来,我在草原和森林中行走,寻找那些远去的人,寻找那些远去了的故事,也寻找那些本该与我们相依为命的动物。那些远去的人,能够站在天地之间告诉我们大自然的秘密;那些远去的故事,是万类生灵同生死共命运的诗篇;那些远去的动物,需要我用文字为它们唤回失去的家园。 在这片土地上,许多画面令我思绪万千:一只小狍子箭镞一般射入林丛,回眸之际我看到了它极度惊恐的眼神;四只引吭高歌的黑嘴松鸡在空旷的林地徘徊,直到漫天的星星被朝霞淹没,也没能演绎浪漫的爱情;一群黄羊从燃起荒火的草原上逃出,它们中的男儿,把自己的身躯挂在边境的铁丝网上,从而让怀孕的母黄羊安全通过;一匹骏马在暴风雨中岔开四蹄,用身躯保护摔倒的主人;四只毛皮褴褛的丹顶鹤,绝望地伫立在大兴安岭的大雪中,最终竟然起死回生,神话一般地回到了它们位于俄罗斯兴安斯基的家园;在额尔古纳河畔,一只红狐狸跟在护林人的身后,雪地上留下了深深浅浅的脚印……也是在这片土地上,我看到一位牧民将最后一枚雁蛋孵化成雏鸟,一位阿妈用马头琴的鸣响提醒喜鹊逃命,一位老猎手用一壶老白干灌入驼鹿耳洞使之忘却恐惧。我见过一位威风凛凛的老阿爸,他坐在马鞍上一发出口令,草原上的马儿立刻像武士般严阵以待,他挥一挥手里的套马杆,红云般的马群随即在草原上漂移。还有一个老哥哥,他每年夏天都要到乌拉山下仰望苍天,为的是寻找他年轻时遇见的那只鹰。 我也曾一次次问自己,作为一位写作者,你为这些生灵所作的诗意表达,可有三五知音?在霓虹闪烁的年代,这样的文字是否不合时宜?一本不肯俯首趋媚的小书出版了,是不是反而会带来孤独?然而,明知乃是巨鸟翅上可有可无的一根小羽毛,也充溢着直上九霄的激情,明知不过为茫茫草原的一株无名草,也满怀一碧千里的梦想,这,或许就是文学带给我的信念。 曾经的文学训练让我认为人理应是文学的主人公,即使你举万事于笔端,也还是为塑造人物服务的。也不知道在何时,动物们来了,悄然成了我作品中不可或缺的主角。它们的出现有力地冲击了我的文学观。我发现,在我们的写作中,人和自然的位置不是那么恰当,人诚然是大千世界的中心,然而森林、荒野、星空、百草以及走兽飞禽,难道只是我们身边的陪衬?难道它们不曾悄悄改变我们?难道它们没有自身的领土诉求或者文明习性?难道它们没有温情和诗意的内心活动?从1983年阅读齐奥诺的《人世之歌》到现在,我一直试图搞清楚这些问题。我想,我们的文学可能忽略了一些至关重要的东西,我们对世界的发现还远远不够。 于是,我竟这般乐此不疲,在呼伦贝尔经年累月地游走。我常常怅然若失,也常常渐入佳境。我很踏实,因为我知道我不是这片绿色净土上最后的守望者,那些身上沾满泥土的自然之子,那些不畏浮云遮望眼的有识之士,就在我身旁,因为有他们,我不会因世事的跌宕而改变初心。我愿意用散文去探寻这片土地上的奥秘,去记录那些草原生灵的踪影,并以一个呼伦贝尔人的情怀尊重它们。 (作者系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作家协会主席,此文为《草原生灵笔记》一书自序,该书即将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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