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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夏到夏》序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从夏到夏》 刘绪源 参加讨论


    小河丁丁是怎么个人?
    一个内向的人,一个木讷的人,一个因木讷而出过许多洋相的人……这说得大概不会错。但同时,又是一个静得下来的人,一个不怕孤独且喜欢孤独的人,一个能细心阅读并悄悄吸取的人,一个善思而不知疲倦的人,一个感恩以至多愁善感的人……这样的人弄文学,也许是最合宜的。
    从现在用作两本书名的作品——《老街书店的书虫》和《从夏到夏》中,我们都能看到一个因不合群而受小伙伴们冷落的孩子,他(或她)的内心世界却极其丰富。这里肯定有丁丁儿时的影子。避开了外部的热闹,就向内发展,生成许多私密,变成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这种被孤立的处境,如缺乏善和美的导引,就会下行,造成孤僻和偏狭;反之,则上行,造成积极、大气、低调、不争一日之短长的特立独行。丁丁幸好是后者。于是,“轻易不出手”和“人不可貌相”,用在他身上,就很合适。在儿童文学史上,这样的人曾经有过,写《阿丽思漫游奇境记》的刘易斯•卡洛尔,就是一位很难与成人打交道的天才。张爱玲其实也庶几近之,只是她不写儿童文学。
    丁丁的与众不同的内秀,体现在他的文字上。我喜欢他《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开场时对酿酒过程的那如数家珍的白描,看似琐屑,其实有味,对儿时家乡风土人物的幽深情怀尽藏其间,不抒情而情更浓。这让我想到汪曾祺、高晓声等前辈大家,只有他们才敢用这样的笔法。我还喜欢他在童话《花鼓戏之夜》中描写日落的那段文字,那种“通感”的活用,让我想起另一位短篇小说大家林斤澜。因为太喜欢,抄在这里吧:
    熊和小狐狸继续赶路。世界变得朦胧起来,涧水却倒映着霞光,格外艳丽。他们仿佛听见“咕咚”一声响,齐齐回头,太阳被山吞下去了……
    丁丁作品之奇,之美,并不只在文字,虽然文字正是这奇和美的外部表现。我过去曾写一文评日本作家新美南吉和佐野洋子,以一句短语作篇名:“极清浅而极深刻”;现在谈丁丁的风格,我想,也可用一句结构相似的短语:“极世俗而极风雅”。
    丁丁热爱生活,因从小孤独,所以观察分外细微,琢磨尤为深透,这类心得从小到大在内心翻动,已经成了珍珠,这是他独家的财富。而他又一直不忘对记忆的再发掘,再思考,一直在掂量和探讨。对于老家的“西峒”的本意,他是很后来才悟出的。对于糊粮酒的酿制过程,他是抓紧回乡机会向母亲细细请教,才终于了如指掌。他曾出过一本《我本来可以大侠》的小说集,其中作品多属民间传奇故事,他有意搜集老旧的传闻,写出民间的趣味和色彩,人物既出格又生动,充满世俗气息,又处处溶入他自己的生活。书中的作品参考了武侠小说之长,却比武侠小说更真,虽假仍真,假中有真,相当好读。当然此书没有现在这两本新书成熟,但他对民间俗世的浓郁的兴味,从中可见一斑。本来,民俗、怀旧之类,属于老人趣味,与儿童有点隔膜,但作者进行了独到的创造,从儿童视角来看,以儿童心理编织故事,不断寻求最适合儿童兴趣的形式,在写作中进行了悉心的几无穷尽的推敲,这才有了今天的堪称灿烂的文学成果。
    有些作品,他用的是童话—幻想小说的形式(现收在《老街书店的书虫》中)。虽然有那么多非现实的内容,却仍有强烈的现实的感染力,让人想到自己的生活,让人潸然泪下。那是因为它们充满真情实感,是作者对俗世的真实体验的变形。如《白公山的刺莓》,父亲和兔子白公下棋,以及后来儿子再来下棋,本来是不会发生的事,但父亲为了孩子宁可自己挨饿却是真实的细节,是作者一想起来就感动不已的真事。《花鼓戏之夜》中狐狸下山看戏的事当然不会发生,但孩子对每年一次看戏的喜爱是真的,小小孩子对孩子出身之谜的探究也是可信的。即使动物看戏,也充满人间的世俗气息。所以不妨说,他的童话也是小说。
    而另一些作品,他则出之以写实的形式(现收在《从夏到夏》中)。用童话表现俗世情怀,会更有趣更好玩,会平添一层童年的绚丽色彩;而以写实笔墨写童年乡俗,则会更真切,更细微,把人情世故写得更周到,也才有深刻到出人意表的剖析。如《田螺手链》中那可爱而可怜的小女孩,以及“我”和小女孩间的情义,写得真实迷人,写出了人生的不圆满。《从夏到夏》中学业优异的“黑孩”柳絮的命运,令人深感人间不平——孩子有什么责任呢?这就蕴含了思想的锋芒。《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对父母和老头都倾注了崇敬和爱戴,可说是对古老的传统道德的一次讴歌;但最后,那稀世珍宝玉葫芦竟真的付于丧葬之火,这样的道德合理么?作者没有点破,只是淡淡地叙述,可批判,至少是怀疑,已蕴寓其中了。作品在感染人的同时也发人以深思,体现了文学的力量。
    看来,丁丁童话大都是世俗的,可以当小说读;他的小说大都有童话的色彩和愿景,也可当童话读。作者曾有这样的感悟:“文字虽然是从俗世学来,作者也生活在俗世之中,但是文学——尤其儿童文学——有一种不可方物的至纯可以追求。”因为能自觉把握这样的出发地和如此高远的追求,所以,他形成了“极世俗而极风雅”的风格特征。我过去曾说,他的《爱喝糊粮酒的倔老头》放入汪曾祺作品中也不会逊色,现在读了这两本集子,我发现,其中好几篇都是可以放入汪著系列而得相应之趣的。对一个年轻作家来说,这不是容易的事。
    这次同时出版的还有一本散文集:《米线棋王》。丁丁的散文也写得很好,他的小说和童话都有一种散文美。记得文坛前辈黄裳先生说过:汪曾祺小说的特色就是散文化。有人认为王蒙的小说也是散文化的,但黄裳强调,汪不仅更早尝试,而且“化”得更自然。看来,这一路的写法,小说和散文的边界其实是有点模糊的。所以,丁丁的不少散文也可当成小说来读。
    现在的小河丁丁,正放开眼界,打开思路,大量阅读,从容思考。他读小说童话也读随笔散文,读纯文学也读俗文学,读苏东坡、泰戈尔也读曾卓,读老舍也读杨绛,读鲁迅、周作人也读《山海经》《金刚经》……我觉得,他可能踏上了一条能走得最远的文学大道,当初汪曾祺、林斤澜也是这么走的。我想提醒的是:这样的阅读只关乎素养的提高,却不与具体创作(尤其是儿童文学创作)直接相关。也就是说,提高文学艺术素养,是为人的,而不是为用的。在创作儿童文学时,还是要追求清浅自然,要写得好看,要让具体素材中的美感找到最好、最适合儿童的形式,而决不想怎么才能流露自己的素养和水平。其实,作家总在为自己作品把关,一个有更高素养的作家所能通过的文字,和一个素养很低的作家所看重者,不会一样。高明的作家的得意之笔,自有高雅趣味在。所以,素养只可自然而然(即不自觉地)流露,断不可人为炫耀。明乎此,读书就会成为创作的“助力”而非“阻力”。以丁丁之聪慧,自不必我如此赘言,那就原谅我的这段蛇足吧。
    是为序。
    2015年小雪后三日写于沪西香花桥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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