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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论的原本论域与时代重构


    在关于中国文论的讨论中,诸如“传统文论的现代转换”“中国传统文论的知识谱系学”“中国文论与西方诗学的异质性与同构性”等主题都围绕“中西”“古今”这两大核心论域展开,众所周知,这一论域形成于中国文论所隶属的中国文化的时代语境与现代命运。在这一长时段的讨论中,各种学术观点、学术方法形态繁复、歧见百出,共识难求。质言之,长期以来,这是一个重要性、复杂性、艰难性共存的领域,任何新的尝试与点滴进展均为值得关注和欣喜之事。
    廖恒的《斯文:儒家“文”义的源起与诠释》一书正是在这一论域展开的学术工作,该书基于诠释学的方法论,试图将中国传统“文论”与西方学术谱系中的“文学理论”置于各自的理论源流,进行知识谱系上的有效区分,从而避免习见的中西知识体系的同一性预设;同时,通过诠释学的“视域融合”探讨中西之“文”在何种意义、何等层面上存在互识、互释的可能空间。廖恒延续了余虹教授《中国文论与西方诗学》的基本观念,在现象学的意义上将中国传统文论还原为关于“文”的论说,进而聚焦于“文”在先秦时期的呈现,即作为典章文献、礼乐仪制、诗书言辞等文化符号的总名,这一思路使该书呈现出与现代学科建制范围内的“文论研究”相当不同的风格和面貌。具体而言,在当代研究者的笔下,“文”应该首先是“审美的”,“文论”因此成为“关于美文的理论”,而一切与审美主旨相悖的“文论”往往被批评为“社会、道德、政治的功用性”,只能作为“前审美时期”,或“审美的非自觉、非自律时期”的文论史的初级阶段而存在。这种认为先秦文论并未与伦理、哲学、社会生活截然分开,因而是“不发达”的论调显然是不明白中国文论的原本论域所致,是以西方文学理论的既有框架对中国传统文论简单粗暴的裁定。我们知道,在很多论者所推崇的“审美意识觉醒”的魏晋时期,“审美”既未解决魏晋人所亟须的社会秩序与伦理秩序的重构,也未稀释魏晋文人内心的不安与痛苦,将这样一种对时世的无奈与逃避美化为审美的“自觉”、“自律”是恰当的吗?
    回过头看《斯文》一书讨论的先秦之“文”,其所承载的远非“审美”一维所能穷尽,而是关于文化理想、制度构设、个体心灵等诸种秩序建构的整体性论说。这显然是基于古人特有的、整体性宇宙论,也就是书中论述的先秦“广义文论”或“弥纶群言”(《文心雕龙》)的世界观基础,如书中所言:“文”的源起依托于天文、地文作为总体文象的呈现,由此生发的“人文”在儒家那里确立为典章、礼仪、诗教等人间生活的秩序安排。这一对《文心雕龙》思路的延续回到了中国文论的本义:“文学”是通过审美而导向良善的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教化道路,因此中国文论中一直以《诗经》为政教的经典,以《毛诗序》为文论的经典。而今人之所以仅仅将诗经视为“最早的诗歌总集”,是因为不了解、或者不承认中国文论扬善刺恶,敦风化俗的价值基础。而实际上,即使在西方,席勒倡导的“审美区分”试图从文本所表达的具体生活内容中抽象出“审美意识”,将“通过审美的教育”变成了“通向审美的教育”,这一论点遭到伽达默尔等学者的严厉批评。就上述问题的历史成因而言,清末的学术与教育分科逐渐在形式上演变成近代西学的学科分类体制,由于近代西学是一种基于客体对象的知识系统,中国文论被纳入这一分科的进程中,所依托的价值观和文化观同时被抽空,在此意义上,有必要重新审视中国传统的“文论”概念,恢复其被现代学科遮蔽的重要维度。
    在“文学理论”这一学科发端的西方,情形也在不断改变,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文学理论,还是文化研究,都不仅将文学仅仅视为文学文本,同时也将其视为社会文本和政治文本,全面发掘其作为意识形态和文化政治的内涵。在当代文学理论的学科内涵中,理论、对象的外延都得到了极大扩展,这也为讨论中国古代文论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严格意义上的传统西方诗学与中国古代文论难以通约,而当代西方文论的发展使其跨过了自身的边界,其开放性与中国传统文论有了相当程度的对话和交集的可能。在复古和西化皆不可取、亦不可能的当代语境下,如何重新理解中国文论就成了一个重大问题。
    重新理解和建构中国文论,首先要重新理解传统,现在的理论资源主要来自西学的译介、传播与应用,缺乏基于中国文论自身资源的原创性成果,这一现象在王国维之后日益显明。《斯文》一书指出:要理解传统,不应该把传统仅仅视为历史上曾经发生、并在我们意识里保存并固定下来的东西,传统自身也在持续的变化中,守护和变革都是我们与传统发生联系的方式。“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就是强调周虽为旧邦,但其命运和使命皆系于革新,这指明传统并不反对合理的变革。同时,传统是共同体得以塑造、成型的历史性要素,为各个时代所共享,如果把每个时代视为一次重新出发,则传统是每一次出发与再创造所共有的意义根源与连续性保障,中华传统理念作为共同体的价值、礼仪、习俗即是在这种根源与连续性中得以奠定。《斯文》之所以最后将先秦“文论”论述为“文明论”而非“文学论”,正是基于这样的原由。
    《斯文》一书遇到的挑战也很明显的,由于所涉及的问题的难度和深度,书中不少论述点需要更细致和更具说服力的讲明,比如书中主要依据的诠释学的普遍有效性问题,如何证明诠释学就是克服古今、中西二元对立的有效方法论?中国自身的形而上学传统中就有对“诠释”的质疑,而诠释路径的选择更是自先秦起就处于儒道墨法对“先王”解释权的争夺中,嗣后的今古文、汉宋等争论也绵延不绝;更不用说西学源流中诠释学内外的种种复杂争议和激烈批判。管中窥豹,《斯文:儒家“文”义的源起与诠释》对中国文论与中国思想的研究意义在于构成了一个富有意味的问题域,我们在此可以看到的不是终点,而是又一个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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