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阈”不利文学创作发展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9:11:15 中国作家网 哈建军 参加讨论
中国文坛常有以“设阈”来称谓某文学的“设阈”现象,常常把某些不充分具备相同学理逻辑性的对象囊括在一起,予以“冠名”、“命名”,生成“称谓”,形成语言的“所指”,并在一些交流语境和交际圈(甚至“学术圈子”)中把它“叫响”,进而“默认化”。文艺创作讲求的是以“创”为“作”,突破阈限和不受阈限所缚的创作才可能真正达致“建构”——理想的建构、审美的建构、艺术的建构。 边界含混如何突围 中国当代文学中,有很多这样的文学现象和样式,如“儿童文学”、“女性文学”、“网络文学”、“报告文学”以及那些以某地域名称“冠名”的文学种类等。这些叫法本身存在概念界定的含混性,一旦如此称谓就会给文学“设阈”,就会遭遇“提升”和“突破”的尴尬。因为这些称谓命名常常带有“姑且这样指定”的随意,欠缺学理性,存在界限指涉不明的问题。 有的作品往往有迥异于传统概念的“出奇制胜”之处,有其新异于众类的“出彩”之处。像杨显惠的《夹边沟记事》、阎连科的《炸裂志》、阿来的《瞻对——两百年康巴传奇》、贾平凹的《定西笔记》、凌志军的《重生手记》、梁鸿的《梁庄》等作品,已经跨越了历史、文学和新闻的学科边界,也已超出了小说、散文、通讯、传记、报告文学的传统概念范畴。大家对这类作品的称谓有:“报告小说”、“非虚构小说”、“纪录小说”、“传记小说”、“历史纪实小说”、“新新闻报道”、“新式的非虚构的报告文学”、“文献小说”、“高级新闻报道”、“新闻小说”、“口述实录小说”等,各执己见,不一而足。如若将上述作品划分到“纪实小说”可能更好一点,因为别的称谓都不及“纪实小说”这样既能说明作者的创作姿态,又能说明作品的文体性质,还能言明读者的审美取向,文体上划归到小说势必“边界”好确认一些,作者和读者也更能“自圆其说”于艺术中。划分到报告文学就有将这类文学“窄化”之嫌,报告文学在今天看来,缺乏文体的独立性和自足性,边界模糊是其最大的问题。一些作品具有散文的特点和新闻、史料的元素是正常的。 如今有很多作品在体裁上富有“越界”之势,有些文学作品已经跨越了史学、新闻学、档案学等学科的范畴,已经借鉴和介入了其他学科中的手法和原则。从创新的角度讲,这种借鉴和介入是文学创新的一种方式,是值得肯定的。所以,用某种标签去圈定作品,这也是“设阈”。 “设阈”的最大问题是指涉边界不够明确,缺少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贯通性”,不像小说和诗歌那样:文体的界限分明且具有可操作性。既设定阈限又对界限指涉不明,要说清楚一部作品的品格和独特性是难的,就这类作品的提升和突破,对作者和评论者来说都是很难言说清楚的,就会有些“不好使劲”、很难“用力”的尴尬,就会面对“争议”而“不了了之”。对于文学创作而言,作家的民族身份和作品的文体属性其实不应该是评判文学的“边界”。文学创作是借助文字和语言传达思想和情感,文字和语言所能理解和接受的地方就是文学所能接受和传播的地方,也是思想、梦想和审美延展的地方。对文学之“边界”问题的视域和姿态或许正是我们思考文学“转型”、“创新”的出发点。作家将思考、观察和顿悟诉诸创作是无边界可守的,作家不追求思考的范围和自己生活“圈子”的同步。文学创作恪守于自己的生活圈子,或者将提升文学品级的大任寄希望于他人,都是“设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