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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娱乐不等于精神愉悦


    对话人
    张江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白烨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杨剑龙 上海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王春林 山西大学文学院教授
    欧阳友权 中南大学文学院教授
     
    张江:文艺作品作为一种精神产品,主要功能是通过审美的方式陶冶人的情操,提振人的精神。但是,现在的某些文艺作品,却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放弃精神追求,转而投向对人的放纵和麻痹。贩卖低俗的笑声,展示丑陋的欲望,满足人的生理快感,把文艺的功能等而下之为提供一时之乐,这是对文学艺术的矮化和亵渎。
    通俗不是低俗
    白烨:文艺鉴赏中的通俗,通常是指文艺作品的晓畅明易,适合大众口味,旨在为更多的人所喜闻乐见。但有人却在理解上有意无意地把它等同于低级趣味,这实际上是以低俗取代了通俗。在他们看来,低俗与媚俗,似乎更有人气,好像更有市场。于是,在一种对于文艺受众的低俗化想象中,弄出了一些低俗不堪的作品。比如,为了市场占有率、荧屏收看率、网络点击率,既可以将审美抛在一边,又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结果,通俗演变为低俗,而低俗最终又滑向恶俗。
    区分文艺创作中的通俗与低俗,一要看审美取向,是否在世俗化的故事里寓于严肃的人生话题,使读者在阅读中得到一定的审美享受与精神启迪;而低俗写作则是在欲望化的叙事中,释发一种感官性的情绪与情愫,旨在提供一种生理性的快感。另一个是表现形式上,通俗写作追求语言与文风的大众化,力求为广大的读者所喜闻乐见;而低俗写作则是以炫目的情色化的叙事与语言,展示和渲染人性与人情中的恶习、丑态,尽力迎合一些低级趣味的人。
    由此可以看出,通俗写作是从愉悦人的精神出发,旨在满足人的审美要求,而低俗的作品是从人的物质欲望出发,意在刺激并满足人的浅层需求。两者的区别显而易见。
    杨剑龙:通俗文学的兴盛,与文学的大众化有关。在大众文化流行中,国内通俗文学逐渐形成气候,传统文学也呈现出越来越多的世俗化色彩,新写实文学、新市民文学、新现实主义文学等,都呈现出浓郁的世俗化色彩,甚至具有某些通俗化的意味,讲述老百姓的故事、关注曲折跌宕的情节、运用世俗化的语言等,使上世纪90年代的文学创作呈现出通俗化的意味。大约由于市场经济的制约,某些文学作品由通俗化逐渐沦为低俗化,以迎合部分读者和市场。在文学低俗化倾向中,既不关心作品的精神内涵,也不关注伦理道德;既没有理想的追求,也不作善恶的判断,只要有趣、只要娱乐、只要夺人眼球。在文学低俗化的状态中,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可以视任何道德伦理于不顾,欺凌弱小、玩弄情感、坑蒙拐骗、无恶不作,忽视了人性,凸显了兽性,使文学创作沦落至低俗化的谷底。
    王春林:通俗固然重要,倘若我们的文艺作品都能够如同金庸的那些武侠小说一样做到真正的雅俗共赏,当然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状况。如果做不到雅俗共赏,那也最起码不能向低俗看齐,无论如何都必须坚持一种高标准的精神要求。
    欧阳友权:文学的百花园珍爱每一缕春色,不管它是红花还是绿叶。判断作品的好坏也不在于它是精英还是大众、纯美还是通俗,而在于看它是不是为文学的世界提供了什么新的有价值的东西,看它是不是有益于世道人心,看它能否为人民大众喜闻乐见并沉淀于人类文明的河床而传之后世。所以,通俗的文学仍然是文学,它只是在表现形式、叙事方式上平易浅显、好读易懂,而在意义蕴含和价值导向上它依然是健康的,至少是无害的。而低俗则大为不同,低俗是价值判断不是形式判断,低俗的作品不在于其表现形式上的通俗,它们的形式有时反倒可以是精致而纯美的,我们反对创作的低俗主要在于低俗的作品在内容上、在价值导向上表现出不健康的思想倾向或价值取向,产生了消极的社会影响。通俗不等于低俗,“诗三百”在当时就是通俗的,特别是其中的“国风”反映的就是老百姓的生活,使用的是大众化的口语,但它并不低俗。“三国”“水浒”最早来自大众说书的通俗话本,今天却成了经典名著。金庸的武侠也被划归通俗小说之列,却蕴含了传统文化的精神血脉。可见通俗之于低俗,虽一字之差,却有文学与非文学、甚至文明与粗野的云壤之别。
    欲望不代表希望
    张江:低俗的文艺作品总是将展示人的欲望作为惯常套路。古人云,食色性也。文艺创作当然可以表现欲望,人为设置禁区,谈欲色变,无疑是误区,沉迷于欲望之中,用欲望来博人眼球,满足低级趣味,进而谋求私利,则更是错误的。文艺作品还是要让人的精神得到向上的引领,让人生看到希望。
    白烨:在通俗与低俗的背后,其实就是希望与欲望的问题。低俗的文艺作品是从人的物质欲望出发,旨在满足人的感官层面的享受;而通俗的文艺作品是从人的精神需求出发,旨在满足人的审美层面的希冀。这也表明:同通俗与低俗明显有别一样,欲望与希望也不能混同。因为,欲望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原始的策动力。动物也都有欲望,它反映了人在身心上的某些生理性需求;而希望更多存在于人类的精神世界,是人们对于其目标或未完成事物的一种美好想象。
    有人说,欲望一满足,希望就失落。这是因为只是追求浅层次的欲望,会导致人们失去生活的目标,在随波逐流中远离自己真正的希望。新锐作家石一枫有个中篇小说《世间已无陈金芳》,描写了一个年轻女性因为追逐不断变化的欲望,结果一事无成的悲剧。这个作品对于那些只停留于欲望追求的人们来说,有着很好的警示意义。
    杨剑龙:在大众文化流行背景中,有些文学创作将“爱”降格为“欲”,突出了文学描写生理性动物性的“欲”,而几乎抛弃了文学描写精神性人性的“爱”。在这些作品高举欲望旗帜的创作心态中,极为细腻地描绘男女之间的交媾、金钱与欲望的交易、床笫上的颠鸾倒凤,而忽略人物的心理心态的描绘、精神追求的展现,将个人的欲望放至无穷大,把个人的责任无端缩小,无视道德伦理对于欲望的制约,忽视社会氛围对于个人的束缚,甚至将东西方性爱文学的某些糟粕作为范本,而鄙视文学传统中正能量的传承。文学创作不能没有欲望描写,但是不能仅仅只是欲望而没有精神,不能仅仅只有“欲”而没有“爱”,文学不能仅仅描写欲望而不关注希望,文学创作应该以真善美的内涵感染人启迪人。
    王春林:关于欲望与希望,我们首先可以做一个词源学的梳理区分。欲望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因为人是从动物进化来的,所以,欲望带有明显的动物性特质。而希望,则更多地带有精神性的特质,如果说凡动物皆有欲望,那么,也可以说希望是独属于人类自身的。也因此,作为一种精神性产品,所有的文艺作品也都是独属于人类的。作为精神性特征非常突出的文艺作品,在满足人类基本欲望的基础上,更应该以其内在的人性光芒,以美好的希望去充分满足人类的精神性要求。在这一方面,先秦诸子比如孔子所主张的“欲而不贪”,孟子提出“养心莫善于寡欲”,等等,应该会给我们以有益的启迪。
    欧阳友权:我们这里所说的欲望不是创作冲动,更不是说文学理想,而是指唯利是图的物质贪欲和情趣低下的心理私欲,它和我们所说的文学希望和创作追求是迥然不同的。欲望写作有三大危害:一是善恶不辨,是非不分,造成价值观的混乱,败坏社会风尚,污染人们的精神空间,特别是对青少年读者的健康成长造成伤害;二是造成文学信仰的失落,将文学创作变成追名逐利的名利场,让文学停留在感官刺激的层面,而不再是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精神高地,不再是“国民精神发出的火光”和“引导国民精神前途的灯火”;三是创作主体本身的自我矮化,甚至是创作者走向堕落的标志。因此,如果说“欲望不代表希望”,欲望写作无论对作者还是对文学,都将是没有任何希望的窄路、邪路和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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