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曲学复古与元曲的经典化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12:11:02 《文艺理论研究》2014年第 程芸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本文从尊体、辨体和创体的角度,重新梳理并解读了明代推尊正音、崇尚本色、宗法元人等具有复古倾向的曲学主张。“尊体”意识促进了主流意识形态和文学典范传统对元曲的延纳,“辨体”意识的聚焦处在于塑造作为整体的曲体文学其统一的美学规范;而建构“新传奇”文体时,北曲又因相对严整的宫调、韵律而呈现出“典范美”色彩。明代曲学复古是“元曲经典化”历史进程的一个关键环节,它揭示了元曲美学层面的内在体性、特质,也为晚近以来的某些论说埋置了伏笔。 关键词:曲学;复古;元曲;经典化;明代 作者简介:程芸,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古代戏曲、明清文学。 本文为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自主科研项目“晚明清初戏曲史料丛考”[项目编号:111274865]的阶段性成果,又受“武汉大学‘70后’学者学术发展计划”支持。 明代曲家推尊正音、崇尚本色、宗法元人,又试图以北曲之宫调、韵律为参照系来重整南曲体制,体现出明显的复古倾向。“曲学复古”结合着种种社会历史条件,为“元曲经典化”营造出普泛性的文化空间。这里“元曲经典化”,包括元曲作品的经典化与元曲文体的经典化,[1]兼指散曲和剧曲,涵盖北曲与南曲。“文学经典化”被视为文学各种内外要素于“他律”与“自律”之间的一种历史建构,[2]从这个角度看,明代曲学复古正是“元曲经典化”进程的一个关键环节,它揭示了元曲美学层面的内在体性、特质,呈现出元曲经典建构的内在理路,也为晚近以来的某些元曲经典论说埋置了伏笔。 一、尊体:“正音”与“新声” 南北曲文学通常居于古代文体价值序列的最低端,[3]因此“推尊曲体”成为元曲经典建构的一个逻辑前提。明代曲学的“尊体”大略而言,以推尊北曲为先导,然后波及南曲;或者说,南曲的功能与意义是在与北曲(尤其是元代北曲)的比较中得以确立的。 抬升北曲地位的努力元代后期已经很明显了,如周德清《中原音韵》“有文章者谓之乐府”、“无文饰者谓之俚歌”(64)之说,接续了北散曲与文人诗歌之间的关联,而曾任奎章阁侍书学士的虞集为《中原音韵》作序时,又将其标榜为继承“雅乐”传统的“正声”(周德清10)。明人对于北曲的“尊体”,其论说方式往往如出一辙:一方面将元曲的源头追溯为上古歌谣或两汉乐府,从诗歌史的角度建立元曲与前代音乐文学之间一脉相承的谱系;另一方面,则是从礼乐传承的角度论定北曲乃先代雅乐之遗脉,视其为“正音”或“正声”。明代以复古为导向的朝廷“雅乐”重建活动,及其与包括北曲(“胡乐”)在内的“俗乐”难以切割的千丝万缕联系,对于抬升北曲在古代文体价值序列中的地位,发挥了关键作用。 明初太祖重建礼乐系统时极力反对元代音乐的渗入,据宋濂《洪武圣政记》“新旧俗第七”记载,曾有云:“元时古乐俱废,惟淫词艳曲更唱迭和,又使边塞之声与正音相杂,[4]甚者,以古先帝王祀典神只饰为队舞,谐戏殿廷,殊非所以道中和崇治体也。今所制乐章,颇协音律,有和平广大之意。自今一切流俗喧譊淫亵之乐,悉屏去之”(532)。只是“古乐”(“雅乐”、“礼乐”)的重建并不能回避今乐(“俗乐”)的存在,洪武二年八月诏修、洪武三年九月成书的《大明集礼》“乐三”中将“俗乐”与“钟律”、“雅乐”分列,即为明证。事实上,明代前中期上层社会和文人士大夫依然延续元人喜爱北曲的风尚。据《明史》卷六十一《志第三十七·乐一》记载,明太祖保留了隶属礼部的教坊司,大朝贺、大宴飨之时皆须设“中和《韶乐》”,而“殿中《韶乐》,其词出于教坊俳优,多乖雅道”,以至于“十二月乐歌,按月律以奏,及进膳、迎膳等曲,皆用乐府、小令、杂剧为娱戏。流俗喧譊,淫哇不逞。太祖所欲屏者,顾反设之殿陛间不为怪也。”故太祖虽“锐志雅乐”,但在后人看来,其实不切实际,所谓“掌故阔略,欲还古音,其道无由”(张廷玉等 1009、100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