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诗学研究中的文献批判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6:11:03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 陈广宏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新世纪以来,学界对于文献的重视有目共睹,无论是新的出土文献的利用抑或传世文献的重新开掘,皆被视为推进文史研究的重要基石。并且,文史研究如何基于文献学而开展,文献学与文史研究究竟应是何种关系,重又获得反省。明代诗学研究在这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而需要总结反省的问题也很多。我们意图基于正在开展的明代诗学文献的整理与研究实践,借助文献批判的方法加以探讨。要充分认识明代诗学文献编纂结构上的丛杂性,收录内容上的闲杂性,使用功能上的实用性,有针对性地建立处理文献的方法与原则;与此同时,还应深入诸文本生成的过程及语境,动态考察诗论家们的话语构成与执笔意图,尽可能按照其自身逻辑,构建整个明代的诗学体系。由此拓展新的研究路径,形成新的明代诗学研究格局。 关 键 词:诗学研究/明诗话/文献批判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明诗话新编”(项目编号:13&ZD11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陈广宏(1962- ),男,浙江鄞县人,复旦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近世文学及明代文学文献研究。 文献批判有相当悠久的传统,人们一般皆溯至代表19世纪西方历史学主流的兰克(Leopold von Ranke)史学,肯定其“用文献学技术处理历史资料,是一项重大的突破”[1]20,历史遂而成为一门科学。其引入中国,早在西学东渐的晚清民国初,伴随着近现代人文学术的建立。胡适是先行者,在其所著《中国哲学史大纲》一书“导言”中,有对法国朗格诺瓦(C.V.Langlois)、瑟诺博司(Ch.Seignobos)这两位兰克弟子合著《史学原论》的推介、借鉴,从而系统提出史学研究的目的及史料审定与整理之法。[2]3-33①胡适留美日记1915年3月29日所记,尚留下其在美所习相关知识之一鳞半爪②: 吾国人读书无历史观念,无批评指责之眼光。千百年来,其真足称“高级考据家”者(西方考据之学约有二端:其寻章摘句,校讹补缺者,曰校勘家[Textual Criticism];其发奸摘状,定作者姓氏,及著书年月,论书之真伪,文中窜易者,谓之“高等考据家”[Higher Criticism]),唯柳子厚一人耳。[3]198 这显示其对文献批判的理解,并进入中西考据学比较的框架。 如胡适所述,文献批判共有两端构成:Textual Criticism(亦即西人所谓Lower criticism),大抵可与我国传统校勘学、训诂学相对接,无论“寻章摘句”、“校讹补缺”,事关文本之准确还原。而所谓higher criticism,则包括对于作者及其所写文字乃至意图的判定,需要考订作者的生平、家世,著作的成书时间,在生产、流通过程中发生的真伪、窜易等问题,显然已非文本本身所可范围,而试图还原至其背后特定的历史语境。 一个多世纪以来,西方历史学又经历了从年鉴学派一直到后现代史学的重大发展演变,对于传统历史编纂学及其历史观念不断有所挑战、有所超越,在对史学目标及手段不断反省的同时,于作为证据的各类文献资料的审鉴,又有了新的认识与要求。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及其影响下,我们看到,近年来,在中古文史学界,文献批判问题重又受到关注,显示的正是某种方法论上的自觉。他们主要借助于高级批判,或梳理不同时代文献于同一对象的相关记载,或重新勘问一代专类文献的构造,或整体上比较同类别一组文献的性质、结构,总之重视不同系统的异文,藉考察文献的生成过程及历史语境,重新获得对于文本的理解。③由此联想到浩如烟海的近世文献,作为存世的史料固然足够丰赡,然与之俱来的文本数量之难以穷尽,形态之错综复杂,同一研究对象信息的多歧甚或对立等,或令如何搜辑、甄辨、使用史料的问题更为突出。而从学术规范的角度考虑,我们一方面当然首先需要建立处理文献的方法与原则;另一方面,更应该始终意识到历史研究的目标,在将考察深入对象文本在特定历史语境的本来面目与意涵的同时,根据事实来验证所建方法与原则的有效性,这便是文献批判赋予我们的任务。 1928年,郭绍虞先生在燕京大学开设“文学批评史”的本科课程,标明“本课以自上古至宋元为文学批评萌芽期,自明至近代为文学批评发达期,注重在历史的叙述,说明其因果变迁关系”[4]80,其同时在清华大学兼授的“中国文学批评史”课程说明全然相同。作为正式以“文学批评史”命名的学科,此际对于该领域的建构显然已非将西方文学批评观念与我国传统“诗文评”作简单对接,而是开始有比较完整的对于历史编纂学的认知。亦正因为如此,郭先生以明代为始端划分的“文学批评发达期”自有其学术依据与理路,可谓发现了近世与近代文学批评接榫的“向量”。尽管日后他于批评史分期有所调整,然于明代文学批评在整个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独特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并无多大改变。即从文献的存量来说,明清至近代的文学批评文本亦确与之前的时代有相当显著的差别。 要展开文献批判,从较为主要的方面来说,首先须以特定文献或史料之整体为对象,厘清其体类、性质及其源流正变,从而有的放矢,更为精准地剖析论证。因此,本文就明代诗话等诗学文献展开讨论,应是合适的范围与角度。 在传统四部之学的格局中,主要列入“文史”或“诗文评”类的诗学文献与经史典籍相比,自然因其非正典性而位居价值序列的低段位,即便在明清公私藏书目录中已稳固其专属类别,却仍可以说处于“集部的尾巴”[5]543,其专门论艺之学的性质属于“小道”。当然,就每种著述个体而言,官方意识形态所设定实现其价值的目标仍在于“阐圣学明王道”[6]19,具体即以“阐诗教”为尚。故如瞿佑《归田诗话》“自序”即标榜“因笔录其有关于诗道者”[7]3,许学夷在《诗源辩体》中给予宋人诗话否定性评价,亦着墨于此:“然率多纪事,间杂他议论,无益诗道。”[7]3923这可以说是由文学自身的特殊性决定的,也是道器体用之间的关系体现。 就明代诗学文献的构造而言,其内部尚有多种形态,情况较为复杂,承前代之沿革,至少有诗格、诗法、诗评、诗话等诸多样式,然总体上仍可大致归纳出相互间共有的特征。 一是编纂结构上的丛杂性:集部文献本不同于经史类“成一家之言”的专书,如焦循所认识的:“集者,经史之杂,而九流、诗赋之变也。经生说经,史臣著史,各有专书矣。”[8]卷一六《钞王筑夫异香集序》作为“诗文评”类的诗学著作,往往更是一种经验批评的杂录,除了复古派诗论如《诗薮》《诗源辩体》等着力仿效《文心雕龙》、钟嵘《诗品》、严羽诗学著作,以“成一家之言”为目标而力求具备较为精严的诗论体系外,其他无论是指示诗歌作法门径的诗格、诗法著作,教人赏鉴的诗评著作,抑或“率多纪事,间杂他议论”的诗话著作,皆大抵以类似札记、随笔的条目形式汇辑而成。其中诗话产生之初与笔记小说在体制上的密切关系及其自身影响的不断扩展,是造成此类诗学文献共享其构成方式的主要原因。 二是收录内容上的闲杂性:以诗话为例,北宋以来,人们对其质性的认识,主要亦如欧阳修《诗话》“集以资闲谈”或司马光《续诗话》所谓“纪事”,是士大夫文人随兴交流闲情逸致之见闻记录。故宋人的目录学著作,颇有将诗话归入“小说类”者,如绍兴间改定之《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衢州本《郡斋读书志》;或如《直斋书录解题》《宋史·艺文志》,部分诗话入“小说类”,部分诗话入“文史类”。[9]463直至清代,四库馆臣仍以“体兼说部”来界定欧阳修《诗话》一系的诗学著作,尚可见此种基因之遗存。亦正因为如此,我们得以在集部“文史”、“诗文评”类之外,从属于史、子部之史杂、子杂、杂家类等搜辑相关诗话文本,如徐《榕阴新检》、陈全之《蓬窗日录》等,皆有独立成卷的诗话作品存在。而一些诗话、诗评类著述,自宋代以来,即颇有以杂著形式,被编入该作者之大全集者。至于所谈所录,虽说以诗人诗作诗事的相关性为准,却是杂然纷呈,无所不包。如陆深《蓉塘诗话引》叙该诗话内容所云:“不但论诗而已。下至俚俗歌谣、星历医卜,无所不录。至其甚者,虽嘲谑、鬼怪、淫秽、鄙亵之事皆有。”[7]763并非罕见。而如王铎《麓堂诗话序》曰:“近世所传诗话,杂出蔓辞,殊不强人意。”[7]81则是对李东阳之前诗话类著述的批评,锋芒所指,亦无非是其闲谈、纪事之禀赋而不追求诗学之论说体系。 三是使用功能上的实用性:传统诗学文献自其诞生之际便具实用特征,尤其如诗格、诗法及诗评类著述,目的在于指示诗歌作法与品鉴,为初学者提供创作与欣赏实践的门径或进阶。如意在“指南后学”的《冰川诗式》,其卷首张涣“序”于诗歌格式之学的源流一直溯至齐梁诗学:“诗有式,则始于沈约,成于皎然,著于沧浪。若集大成,则始于今公济甫云。”[7]1679在明代,随着文学担当者阶层的进一步下移,做诗成为更广大人群的生活日用之需,诗歌消费市场得以日益扩张,而私人刻书业的发达,又令商业出版成为诗学文献生产满足市场巨大需求量的重要形式。在这种形势下,不仅大量单行的诗学文献无法兼顾质量,编刊、校勘等随意粗率,而且各类诗学文献之集成性汇纂、丛编,乃至于改头换面的摘录亦层出不穷,如杨成《诗法》、王用章《诗法源流》、黄省曾《名家诗法》、梁桥《冰川诗式》、朱绂《名家诗法汇编》、俞允文《名贤诗评》,以及周子文《艺薮谈宗》、吴默《翰林诗法》、题朱之蕃《诗法要标》、谢天瑞《诗法大成》、题钟惺《词府灵蛇》、王昌会《诗话类编》、赵籲俊《艺海沥液》等。这些书籍的即时出版,虽各有其利用便捷处,然毕竟效益最大化的商业原则令其难以精校精刻,却因此进一步加深诗学文献常以汇纂丛编形式而传的风气。 众所周知,清代四库馆臣于明代文学总体上持严厉批判的态度,尤于明代中晚,认为文风渐异而驳杂不醇,所谓“诗道冗杂”[6]1515,对明代诗学文献的评价亦相当低。从《四库全书总目》“诗文评”类来看,明人诗学著述仅收《怀麓堂诗话》《颐山诗话》《诗话补遗》《艺圃撷余》《唐音癸签》五种(而所收宋人诗话至少三十三种),且颇不隐其失,如素称博学之杨慎,其《诗话补遗》亦被指“引据疏舛”[6]1792;而因种种问题仅作“存目”著录者则有三十二种。我们看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三十二“文史类”,所收有明一代诗学著作达七十六种。这种巨大的反差,很能反映清代官方意识形态“斥明”的立场。《四库全书总目》中对明代“诗文评”类著述的种种指谬,除像论《南濠居士诗话》“见地颇浅”[6]1800,《梦蕉诗话》“率无深解”、“尤为褊浅”[6]1800,《诗家直说》“持论多夸而无当”[6]1801,《解颐新语》“大抵皆袭旧文,了无精识”[6]1802,以及《夷白斋诗话》“论诗多隔膜之语”[6]1803等关涉批评家识见器局外,更多地是对编纂体例、考证方式、引据出处及诗学文献之真伪等的指摘。如论《归田诗话》“于考证亦疏”[6]1800,《渚山堂诗话》“其引据古人,亦颇疏舛”[6]1801,《佘山诗话》“以展子虔为大李将军之师”、“疏谬如是”[6]1803,《藕居士诗话》“自序谓考证多而评骘少”、“而舛漏之处甚多”,“所注杜诗诸故实,亦茫无根据,无一字之可信也”。[6]1803尤其对各种类编、汇纂之诗学文献的批评,可谓不遗余力,如指斥《冰川诗式》“杂录旧说,不著所出,又参以臆见,横生名目,兼增以杜撰之体,盖于诗之源流正变,皆未有所解也”[6]1802,《诗心珠会》“其所征引皆不著所出,庞杂无绪”[6]1802,《诗话类编》“摭拾诸诗话,参以小说,裒合成书。议论则不著其姓名,事实则不著其时代。又并不著出自何书。糅杂割裂,茫无体例,亦博而不精之学也”[6]1804,《诗脍》“皆杂采诸家诗话为之,而讳其出处。漫无持择,亦无所考证”[6]1804。即如《雅伦》,亦认为“编次此书,乃未为精密”[6]1804。这成为清代政治意识形态与考据学双重标准下明人“空疏不学”的一种证据,当然有其偏见,然平心而论,所指摘者亦未必不是明代诗学文献与生俱来的体性之缺陷。 有鉴于官方的立场与姿态,清人一般诗话丛书所收明诗话亦不多,如朱琰纂《学诗津逮》八种中仅有《谈艺录》《艺圃撷余》,编者不详《诗学丛书》仅有《麓堂诗话》《诗薮》等。何文焕编《历代诗话》,计收录《谈艺录》《艺圃撷余》《存余堂诗话》《夷白斋诗话》四种;王启原编《谈艺珠丛》,收录《麓堂诗话》《谈艺录》《艺苑卮言》《诗家直说》《艺圃撷余》五种。至近代丁福保纂《历代诗话续编》,稍有充扩,计收录《升庵诗话》《艺苑卮言》《国雅品》《四溟诗话》《归田诗话》《逸老堂诗话》《南濠诗话》《麓堂诗话》《诗镜总论》九种。这从一个侧面表明,明代诗学文献在清代的传播其实颇受局限。 现代以来,尽管如郑振铎于1927年发表《研究中国文学的新途径》一文,号召运用现代文学观念与科学的研究方法,整理诗话、文话、词话、曲话之类的文学材料,建设“批评文学”[10];郭绍虞、罗根泽等更全力投入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学科建设,并致力于宋诗话文献的整理研究。然就明代诗学文献的整理而言,几于停滞。直到1961年以来,才有像《四溟诗话》《诗薮》《诗源辩体》《诗家直说笺注》《升庵诗话笺证》等以复古派为主、具一定理论品格的重要专著陆续整理出版,而收录有二十六种明诗话的台湾广文书局所编《古今诗话丛编》与《续编》虽于20世纪70年代前期刊行,大陆学者却仍难以利用。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为研究者所熟知并有效利用的,“只有何文焕《历代诗话》选录四种,丁福保《历代诗话续编》选录九种,王云五《丛书集成初编》选录十一种,加上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整理本,总共不过二十几种,远远不能反映明代诗话的全貌”[11]。 在这种情形下,周维德《全明诗话》、吴文治《明诗话全编》在21世纪前后的出版,便显得弥足珍贵,也为明诗话的汇编整理树立了标高。然而,限于当时仍相当困窘的资料条件,以专收独立成书及成卷之诗学文献的《全明诗话》为例,仍比较多地使用了丛书丛编本,如使用《说郛》《学海类编》等丛书本者约有三十一种诗话,使用《历代诗话》《历代诗话续编》等丛编本者约十一种诗话。此外,尚有不少使用了后刻的版本,如《冰川诗式》未能用嘉靖刊本,《麓堂诗话》《诗薮》《小草斋诗话》《藕居士诗话》等皆未能以明本为底本。 上述便是明诗话等诗学文献迄今为止大致呈现的体性特点与文本沉积地层,既有其与生俱来的属性与构造方面的原因,也有生产、传播过程于文本形态的影响。它们当然会令我们感受到整理的难度,因为有诸多缺陷而基础薄弱,然亦应该说,比较全面地掌握这些情况,有利于我们研究对策的制定,有利于文献批判的有效开展。 因此,面对明代诗学文献在编纂、刊传过程中的这些文本特性,有针对性地建立处理文献的方法与原则,显得尤为重要。 具体而言,各类诗学文献在流传过程中,为刊行者或抄写者随意截取增删、改头换面,后世流传为不同源流的文本,或被各种丛编丛刻重新收录,是常见的现象。在此情形下,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利用当前已有很大改善的资料环境及检索条件,尽可能搜寻原刊或以原刊为底本的钞本等,作为据以整理的底本,毕竟一个更接近原貌的完足之本是我们开展研究的基础。例如,闵文振《兰庄诗话》,《说郛》本所收仅四则,而国图所藏明钞本,计四十六则,且前有小序。游潜《梦蕉诗话》,《学海类编》本所收为一卷,而据《千顷堂书目》“文史类”著录为二卷。今检得《梦蕉三种》,为游氏《梦蕉存稿》《梦蕉诗话》《博物志补》之合刊,有嘉靖戊申(1548)丰域游氏家刻万历及清康熙间递修本,其中《梦蕉诗话》即为二卷。将其中《梦蕉诗话》与《学海类编》本比勘,后者仅收上卷六十五则,而前者二卷合计有一百四十三则。田艺蘅的诗学著作,《说郛续》本收录《香宇诗谈》一卷,实摘自田氏《留青日札》之《诗谈》(其卷内题名作《香宇外集》),计三十四则。该著明清各公、私藏书目皆未见著录,然据《澹生堂书目》“诗评”类著录为《日札诗谈》二卷,当即其《留青日札》卷五、六之《诗谈初编》《诗谈二编》。《留青日札》三十九卷,原刻为隆庆六年(1572)钱塘田氏刊本,又有万历三十七年(1609)徐懋升重刻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明清笔记丛书”《留青日札》,即系以谢国桢家藏万历三十七年重刻本为底本,与万历甲申(1584)刻本对校整理而成,其中《诗谈初编》计六十三则,《诗谈二编》计七十八则。鉴于明清文献的时代及存量,提出这样的要求并不算过分,只是我们还应扩展一定的搜辑范围,譬如须特别注意查检原作者所存别集或杂著,一些作者往往会将诗话等诗学著述收录其中或附于集末。 当然,尚须搜集有代表性的异本或相关文献,详其源流、性质,有针对性地布置底本、校本,以保证文本流传过程中必要的信息不至流失。如都穆有《都玄敬诗话》二卷,最早由文璧刻于弘治十五年(1502),凡四十二则,今已佚,南京图书馆藏《艺海汇函》钞录《南濠诗话》即属此本。又有黄桓正德八年(1513)刻本,今亦不存。台湾图书馆藏明琴川徐绾家塾刻二卷本,题《都玄敬诗话》,凡七十六则,实即据黄桓本。鲍廷博称以文璧本、黄桓本参校,合为七十五则,刻入《知不足斋丛书》。然《知不足斋丛书》本与徐绾刻本条目次序不同,文字各有优劣,故校点时,当以徐绾刻本为底本,参校《艺海汇函》及《知不足斋丛书》本,以求尽量保存那些不同版本系统生成的实质性异文。江盈科《雪涛阁诗评》,《澹生堂藏书目》著录一卷,今存潘之恒《亘史钞》本(万历刊)、《说郛续》本,均作一卷,学者多据《亘史钞》本整理。不过,日本尊经阁文库藏《雪涛阁四小书》十册,其中《诗评》作二卷。是本《尊经阁文库汉籍分类目录》著录作“明版”。据卷一题署“西楚江盈科著,男禹疏婿阙士登重较”,“较”字避熹宗讳,当为天启间刻本。该本卷首《雪涛阁四小书引》,末署“桃源江盈科题”[12];《亘史钞》本首云“桃源江盈科自序云”,末署“万历甲辰冬月穀旦”[13],则潘氏所据之本或与尊经阁本不同。将尊经阁本与《亘史钞》本比勘,其文本差异大,主要表现为条目有无及次序不同,亦有字句删改、另增所作分类标题及评语等。这当然显示潘氏在钞录时依据个人理解及编辑之需的作为,然亦未必没有其所据本与尊经阁本自身的差异。故自当以尊经阁本为底本,参校《亘史钞》本。 部分诗话类著述为作者或后人自某种或若干种作品中辑出刊入丛书者,其情况或更为复杂。如姜南《蓉塘诗话》,《千顷堂书目》“文史”类等著录二十卷,有嘉靖二十二年(1543)张国镇刻本,又有嘉靖二十六年(1547)洪楩刻本,然二者文本差异较大,除卷十、十六、十七相同外,其他各卷洪本较张本多出百十余条,当属不同版本系统。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旧抄本二十卷,所据即洪楩刻本。《全明诗话》乃据明抄本六卷、《说郛续》本一卷合成整理。据二十卷本各卷列目,实为诸种杂著之汇编④,洪楩《书重刊容唐诗话后》谓“其书本二十种,卷帙多少不一,多者积卷至十一二,少者不减四五卷。……后先生每种取一卷,合二十卷,总题曰《容唐诗话》”[7]1059。傅增湘《蓉塘诗话跋》亦指出:“此书虽名诗话……实说部也。卷为一书,凡二十种。”[14]1007只不过作为姜氏父母官的张国镇之刻,与作为姜氏门人洪楩等的“复校正而刻之”者[7]1059,其所存录有差异。我们不仅应录其二十卷全帙,且需要以洪楩本为底本,参校张国镇本等,令两者的面目皆有反映。 又如《余冬诗话》,为后人自何孟春《余冬序录》辑出而收入丛书《学海类编》者,由于辑者水平或态度方面的原因,导致文本质量颇成问题,其中颇有论诗条目失收者,如“欧阳永叔序《梅氏集》”、“李商隐为诗文”等。鉴于此类诗话已然独立成书,传播较广,而限于体例,自不能重新自原本辑出。为保证文本准确性,一方面,仍须通过核对辑者檃括辑出的条目,检视是否符合作者意图及所定体例,有变异处可以校记形式说明,并提供相关信息。如《余冬诗话》卷下“子美《寄裴十》诗‘知君苦思缘诗瘦’”条,仅录至“太白嘲子美亦曰:‘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7]345,而嘉靖七年郴州家塾刻本《余冬序录》该条下另有作者自己的议论:“措大之苦非一,区区一虫何为者,而更欲益其呻吟之声?老不晓事,岂直扬子云为然哉?”[7]345其实更值得录入,藉校记予以辑存。另一方面,在整理时需将每条诗话与其摘出之文字校对,根据不同情况校改或出校记。如该诗话卷上“苏长公平生以言语文字得罪”条引苏诗“玉皇楼形光,照家近无界”[7]334,此诗苏轼本集不载,《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三十九引作“家近玉皇楼,彤光照世界”[15],徐伯龄《蟫精隽》卷三引作“家近玉皇楼,形光照无界”[16],《余冬序录》同《蟫精隽》,或即出此;《余冬诗话》此处为手民误植,故应据《余冬序录》校改。 其次,相当一部分诗话、诗法乃至诗评著述,被当作摹习诗歌作法的入门书或消闲的“轻阅读”作品,在刊传过程中受到的重视程度自然无法与传世为目的的经史甚或诗文作品相比,尤其在效益最大化的商业出版背景下,出现文字讹误或脱漏倒错,更是在所难免。在这种情形下,整理工作应尽可能据校本或其他文献参酌正补,依不同情况或校改或出校记,在保存原貌的基础上提供准确可靠的文本。如《挥麈诗话》“二王父子”条:“中书殁百年,而有王宪佥裕问……”据《明史·儒林传》等文献,王问,字子裕,嘉靖二十七年进士,仕至广东佥事,则知此处“裕问”当脱一“子”字[7]1150,可据补。又如《小草斋诗话》卷四“金李孟安阳人”条,上图藏清钞本、日本江户写本皆作“孟”,唯日本文政写本作“益”。检万历刻本《明一统志》卷二十八李志方传:“李志方,初名益,安阳人,金宣宗时补为户部令史。”知清钞本等抄误,故应据改为“金李益”。[7]1241这是借助于极为丰富的明人传记资料,而以明清文献之海量,各个条块资料的遗存皆相当可观,只要勤查,必有收获。 无论是作为笔记体的诗话类著述,还是诗评、诗法著作,皆会有较多诗歌作品引述或关于诗作的评论,这些文字,前人常常多凭记忆,加之其所据之本亦未必可靠,难免出现引文或事实的错讹。在处理此类文本时,当持谨慎态度,在不影响阅读的前提下尽可能保存原貌,而仅以校记的方式体现。确实出现文字讹误或缺漏处,才据本改补并出校。如《麓堂诗话》“古诗与律不同体”条引谢灵运诗句“红药当阶翻”[7]82,然此句见《四部丛刊》景宋本《六臣注文选》卷三十谢朓《直中书省》;又如《升庵诗话》卷二“帆字音”条,引包何诗“锦帆乘风转,金装照地新”[7]417,然《文苑英华》卷二九七载录此诗作者为包佶。此系作者一时误记或所据文献之误,故可仅以校记出现,不校改原文。如系显误或缺漏较多影响文意者,则当据可靠之本改补,并出校记。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如《升庵诗话》卷一“崇山”条,引沈佺期《从崇山向越常》诗,“越常诗”三字形误作“越当时”,又“西从杉谷度”,“度”字讹作“变”[7]409,因而据嘉靖本《沈佺期集》改正。《说诗补遗》卷三引谢灵运诗“大江流日夜,客心悲未央”[7]4083,原本“流”字涉下讹作“悲”,遂据汲古阁景宋本《谢宣城诗集》改正。又如《翰林诗法》卷八“末句对”条,引唐人杜俨《客中作》以为诗证,“书剑催人不暂闲”脱“书”字,“客颜岁岁愁中改”脱“中改”[17]477,并可据《国秀集》补。 诗法类著作可说是商业出版的主要资源,自明初开始,于元人诗法即有各种汇刊,如《傅与砺诗法》《西江诗法》《新编名贤诗法》《诗家一指》《诗法源流》《诗法》等,均为明代前期刊传的诗法汇编著作,不仅本身保存了前代诗法文本,且为明代中后期众多诗法著述的重新变换组合提供了资源库。如万历序刊之《翰林诗法》自不必说,除卷一《翰苑诗议》、卷十《诗教指南集》今仅见其书外,其他八卷皆由现成的诗法著作如《木天禁语》《杨仲弘诗教》《诗家一指》《诗学禁脔》等构成。即便像《诗法指南》《诗法要标》《词府灵蛇》等据编者己意编纂的诗法汇编之作,亦无非是据此资源库,将前代诗法文本打散重编,割裂剽剥,偷梁换柱,极尽商业出版之能事。因此,其转相抄撮、重编过程中,文字错讹、随意删改等现象颇为严重,必待多方比勘得以廓清。而正因为这些诗法著作基本上出自同一资源库,故我们只要能辨正源流,据其谱系择要选取前后沿用的文本,即可在相互比勘中,推原其正确的文字构成。如《词府灵蛇》利集《诗家一指》“二十四诗品”之“清奇”条,“神出古异,淡不可收”二句脱[7]2056,可据杨成《诗法》等补;贞集“眼用实字”至“五言失粘”条[7]2099-2111,属《沙中金集》,原本失题,亦可据补。另一方面,明代前期这些诗法文本自身,亦可通过对校补正其脱讹,如《傅与砺诗法》卷二黄子肃先生述《诗法》,有“若先得字,因字而生句,因句而生意,意复与句皆成其字之美者”[7]1398,其中“因句而生意”之“句”误作“字”,可据《新编名贤诗法》卷下改。《新编名贤诗法》中卷所列诗格,《送戴炼师归隐》诗下脱所标“前散”二字[7]1543,可据日本关西大学藏《诗家一指》所录《木天禁语》补。 再次,有些明人诗学著作在长期流传过程中,原本已然散佚,仅有为丛编、丛书所收录得以保存者,在使用此类文本时,须多方校对相关文献,首先即应尽可能利用不同的丛书本加以校勘。如朱承爵《存余堂诗话》有《顾氏明朝四十家小说》本与《学海类编》本,前者刊刻时间早且质量相对较好,故可取作底本;但在个别文字上,《学海类编》本亦可提供校改。如“张灵字梦晋”条引张灵临终前诗,底本为“一枚蝉蜕搨当中”[7]159,《学海》本作“榻”;又如“吴人黄省曾氏刻刘叉诗”条引《自问》诗,底本为“酒肠宽自海”[7]162,《学海》本“自”作“似”,《顾氏》本乃涉上讹,可据改。《夷白斋诗话》亦有《顾氏明朝四十家小说》本与《学海类编》本,取前者作为底本。其中“古乐府云”条,有“石阙生口中”[7]377,《顾氏》本“阙”作“阔”,其下又云:“石阙,古汉时碑名。”知误,据《学海》本改。又如“《山居集》者”条,《顾氏》本引诗作“脱巾漉沽酒”[7]385,《学海》本“沽”作“浊”,可据改。至于两本文字相异而皆可通者,则以校记保存相关信息。 尚有一些明代诗学著作仅存孤本,文本并非理想形态,凡刻本有残缺漫漶,抄本有讹误、衍脱、乙倒,皆无校本可据补改。在这种情形下,亦须利用当今大有改善的数据条件与检索手段,尽可能扩大参校范围,多方查考补正。如明抄本《兰庄诗话》,抄手庸劣,讹误甚夥。其一般文字脱误,同样可利用相关文献予以补正。如“世路日下”条引丘濬诗二首,“眼前景物口头”下有抄脱者[17]76,可据嘉靖本《琼台会稿》补之。另有错简者,亦须细加辨析,如“新城刘子宪绍”条中,“梅花细答”以下九十一字原本误植“淳安卢希正义”条下[17]89,可据(正德)《建昌府志》小传复原。 以上可以说是校勘学范围内的工作,当然,就相对局部的研究来说,对作为考察对象的文献各版本进行辨析,通过所谓校异同、定是非,择善而从,为相关研究提供可靠、全备、准确的文本证据,仍是基础、必要的工作。况且如前所述,明代诗学文献有其体性及刊传过程中的缺陷,更需要运用考证的方法予以补正。不过,这不应是文献学的全部意义与价值。也就是说,文献批判不能只是局限于文本的内循环,满足于一个精善的定本,而尚须以一种更为开放的心态,发挥文献学更为积极的作用。 当我们以理解取代简单的评判,将理解文本的疆界拓展至文本之外,重新勘问其生成的历史过程及其语境,追究文本的构造、性质及其作者的执笔意图,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给定的、静态的文本所无法呈现的图景,而这恰恰是所谓“高级批判”(higher criticism,或曰historical criticism)所要开展的工作。随着历史认识论新的拓展,如何看待历史的真实性、客观性以及史家的主体性,皆有了前贤难以想象的诸多变化,人们对于历史编纂学也有了新的认识。从历史研究的目标出发,这种高级批判恰恰使得文献学与文史研究不再是分开的作业。 透视明代诗学文献,原本笔记式的抄撮,将来源多途的各类与诗人诗作相关的资料及一己之见闻体验混编而成,看上去是在述作之间,实则在编写中还是构成某种有序的文本,体现作者兴趣与评断背后的价值观与话语选择。现在尚须加入书坊“制作”者、读者及市场的维度,他们共同参与了文本的生产、传播。当然,其间因素总杂,事实上形成的模式千差万别。更为关键的是,无论是文献的属性,或是作者的思想观念、话语体系以及创作意图,唯有在一种体现变化、运动的进程中,才可能真正认清。正因为如此,基于一种历史观念的动态还原,仍是我们的方法与原则。 像诗话、诗评等诗学文献,一些批评名家在创作、编纂的过程中,往往会随作随刊,多次刊布的文本结构有调整、文字有增删,而在流传过程中,同时代或后人的纂辑,也往往会有删并增易,乃至另编成结构、性质迥异的文本。在这种情形下,一方面,我们要在厘清原作与流传诸本关系的前提下,尽可能排比分析那些重要的异文,以考察作者思想观念发展、变化的脉络。以谢榛《诗家直说》为例,其丽泽馆本为早期刊本,冰玉堂刻《四溟山人全集》本为成熟文本,内中异文反映出谢榛修订的痕迹,尤其是显示了作者价值观的变化。如卷一“作诗不可用难字”条,举柳宗元《奉寄张使君》八十韵之作,篇长韵险,丽泽馆本作“不得不尔”,而冰玉堂本改作“逞其问学故尔”[7]2640,评价有了微妙的变化。卷二“《扪虱新话》曰”条,乃南宋陈善诗话引林倅语,谓诗有格有韵,以渊明诗格高,谢灵运池塘春草之句为韵胜,“兼此二者,惟李杜得之矣”,丽泽馆本作“孟浩然得之矣”[7]2667,这样的置换,则又关涉谢榛于晋宋以来诗歌史的重新认识及对李杜、孟浩然的定位变化。至如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中的诗论,由万历七年(1579)龚元成刻本观之,颇服膺杨慎,赞誉“杨升庵谈诗,真有妙解处,且援证该博”[7]2840,故引述《升庵诗话》条数之多,相当显著。然而事实上,这些所引杨氏诗说在隆庆三年(1569)活字本全然不见踪影,乃万历七年重刊体量有所扩充时始增入,个中原因,值得进一步探究。 在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通过对代表性异本的卷帙构成等比勘,观测作者与编刊者的编纂意图、对文本的控制及其变易情况。如王世贞《艺苑卮言》,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初成六卷,嘉靖四十四年(1565)梓行,意在“有所评骘于文章家”[7]2410,“余所以欲为一家言者,以补三氏(按:指徐祯卿、杨慎、严羽)之未备者而已”[7]2409。其构成实质上是五卷“谈艺”加一卷“考证”,所谓“其第六卷于作者之旨,亡所扬抑表著。第猎取书史中浮语,稍足考证,甚或杂而亡裨于文字者”[18]卷一五六。至隆庆元年(1567)八卷本定稿,又发展为正编六卷加附录二卷。此附录二卷与上述六卷本末卷后皆入《弇州山人四部稿》中的《宛委余编》。而《四部稿》本《艺苑卮言》前八卷“谈诗文”,附录四卷则变为词曲、书法、绘画、名物等内容,与前者不同,与其同入“说部”的,尚有将辨析考证书史之语单独析出的《宛委余编》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自然可以看到作者诸多诗评由年轻时激扬文字之意气,变得措辞谨慎起来,文本构成由最初的“漶漫散杂”[7]2409,呈现日益强化的分类意识,这些都显示了作者对于文本的控制。不过,其著作最初以为样板又有所针对的三氏,他们的论述方式或构成多少属不同方向,而“诗文评”类原自“文史”类脱胎而出,这些又使得作者在《弇州山人四部稿》中以“说部”统辖《艺苑卮言》与《宛委余编》等显示出某种意图歧趋与不自觉的惯性。正因为如此,像樵云书舍刊行的十六卷本《新刊增补艺苑卮言》,作为书坊的行为,前八卷基本上即为谈诗文的内容,其后八卷乃《艺苑卮言附录》四卷与《宛委余编》前四卷合编,虽说与作者意图背道而驰,却开启了一种情理之中的增扩模式。而像程胤兆辑《天都阁藏书》十五种等从《艺苑卮言》卷五中析出《国朝诗评》,茅一相辑《欣赏续编》等从《艺苑卮言附录》中辑出《曲藻》,则显然又是迎合市场的专类需求。 把握作者的意图、立场,尚可从文本如何安排作者自我的叙述切入,看他们如何表达自己的社会角色、生活趣味及诉求等。在这一方面,即便像看似随意将诸多抄撮条目编纂而成的笔记体式,仍能反映作者诗学主张与意图,哪怕并未直接而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其叙事、引诗及分类等,仍可凸显其意脉。我们发现,明代的诗话类著述虽然在相当长时期内仍沿袭了宋人诗话“纪事”的特征,却也逐渐出现了新的特征。如《汝南诗话》《诗说纪事》等,或皆可属诸记事一类,然相比较前代而言,其关涉叙事之叙述视角、叙述策略,显然已发生微妙的变化。强晟于《汝南诗话》中所记亲友,皆显示以我为中心,无论幼时随侍先人,成人后被延为馆客,以及下南宫第留滞京师、领教真宁、仕秦藩等重要经历,可以说利用一切机会显现自我并多录己诗。若所记多为作者亲历亲闻,或曰前人未必不然,然叙述者关注之焦点,如细加观察,前代更多集中于他者身上,现在则转而凸显叙述者主体自身,无论是录存事实、夹抒情志,或是着意标榜说诗品评之高明,主体意识明显增强,甚而以自塑形象为主。即从强晟有意识地将自己的诗作或亲友的评价植入诗话,也可看到他努力提升个人地位的意图。胡之骥亦然,他于《诗说纪事》不仅“纪事,纪余身历其事者”,而且声称无论纪事、纪古人事、纪交游或说诗,“皆前人之所未说者说之”,所谓“不敢以宋元及我明人诸家诗法、诗说、陈腐小说以为张本”[17]《诗说纪事凡例》,653-654,有相当强烈的与众不同的自我意识。这种书写方式上的微妙变化,同样值得追究。 要理解文本,判定文献的结构、性质当然很重要;然而,这往往并非一个静态、给定的文本所能决定,而须由文本生产、传播的动态过程才能真正把握。例如严羽诗学著作,是在明代才被冠以《沧浪诗话》之名刊行的。之前相当长一个时期,严氏诗论的流传应该只是《诗辨》等五篇单篇著述,《诗人玉屑》这一诗学汇纂之作在分门类编中予以收录,至元末黄清老才辑刊于《沧浪吟卷》卷一,故其质性实属驳杂。与此同时,宋元以来恰是诗法流行的时代,故于严羽诗学著作而言,无论是被以各种手法摘编入《诗林广记》《诗法家数》《诗家一指》《诗解》《沙中金集》《诗家模范》等诗格诗法著作,还是在元代曾有单行《严沧浪先生诗法》印本,乃至张以宁《黄子肃诗集序》亦谓“裒严氏诗法”[19]卷三,皆显示严著被当作诗法认识的一面。至明正德十一年(1516)胡琼序刊《沧浪诗话》,正式以“诗话”命名,在此前后,尚出现过《沧浪严先生诗谈》《严沧浪诗论》等著录,显示了人们对严著认识的变化,表明各个时代对于同一部诗学著作属性的体认,会随作者、刊者及读者的互动或塑造而有所转换。有意思的是,在像许学夷这样的晚明人眼中,《沧浪诗话》即便已有“诗话”之名,实亦有异于北宋诞生的“资闲谈”性质的诗话,以宋人诗话“率多纪事,间杂他议论,无益诗道”[7]3923,全然不追求“成一家之言”的精严诗论体系。而对于严羽这种诗论样式的接受,又是自李东阳而下一系列复古诗论如《麓堂诗话》《谈艺录》《解颐新语》《诗家直说》《艺苑卮言》《艺圃撷余》《诗薮》乃至《诗源辩体》等质性形塑的依据,也是他们这一派批评家共享的价值标准。 诗学文献的真伪问题,同样也不是简单的辨伪即可解决的,而须置于知识生产、传播的整体语境中甄辨,在相关著述演变发展的过程中予以审慎认知。在明代前期,诗法著述的编刊盛行,其中颇有若干题名虞、杨、范、揭元四家之诗法,当时并无人对其冠名提出异议,至晚明许学夷等开始,直至清代四库馆臣,才有指出其伪托者。问题是,不管是许学夷指斥《木天禁语》《诗学禁脔》等所列诗格“穿凿浅稚”,“多晚唐庸劣之作”,判其为“伪撰”[7]3927,或是四库馆臣同样就这些诗法著作议论庸陋,指为“坊贾依托”[6]1799,俱非具体考论所得,而是凭大致印象。20世纪90年代以来,张伯伟、张健教授等深入上述“名家诗法”诸文本个案,就整个元代诗法著作刊传源流、卷帙分合等情况作系统考察,虽结论仍有不同,具体的梳理、剖析,已足以使得这些材料清晰展现过程及编刊者意图而变为“真材料”。⑤并且,当我们回过头来考察许学夷及四库馆臣的批评动机,又可发现前者指谬的背景很大程度上在于复古诗论为自己设定的价值标准与使命,试图对日益扩展的诗歌消费市场有所规范和提升;而后者的着眼点则在于明人之“不学”。明代中晚,文学生态大变,商业出版之盛,令书籍编撰伪托现象愈加严重。尤其像诗法类著述,作为畅销的通俗诗学文本,很能体现坊贾的作为,为增强号召力,他们不惜拉大旗作虎皮,所署名家或属子虚乌有,或属移花接木,或为共谋分利的产物。如题兰嵎朱之蕃评《诗法要标》、题温陵卓吾李贽辑《骚坛千金诀》、题景陵钟惺伯敬父选《词府灵蛇》等,当皆书坊伪托,由其利用现成文本资源,剽剥伪撰题辞或序,大抵按照学诗的进阶,变换编纂方式与结构,并通过袭意类仿、切割置换、增插删改等种种手段制作“新本”等,皆可获证。不仅如此,我们尚可运用类似史源学的研究方法,就《诗法要标》追溯其据以“删定增选”的王槚编《诗法指南》、吴默增订《翰林诗法》,剖析他们又如何利用前人的诗法资源进行商业运作,再比较分析《骚坛千金诀》《词府灵蛇》等的取资与编法,同样探本寻源,会发现彼此间错综复杂的谱系和一个庞大的资源库。这样,在作者真伪背后,可以清晰呈现这个诗歌消费市场的需求及走向,展开作者、编刊者与读者之间的互动关系。 明代诗学研究的根本任务,是要根据穷尽性搜辑所得有明一代诸多批评家的诗学文献,清理其中的各种主张与观念。这当中当然也包括大量诗格诗法著作所呈现的一般诗学知识与经验,它们与那些追求精严体系的诗论互为语境。我们正是要从这样的众声喧哗中,在各种主张与观念纷争、对话乃至相互漠视的间隙,抽绎出相对有效的话语,并尽可能按照其自身的语境与逻辑,构建整个明代的诗学体系。因此,无论是准确还原文本,抑或是解析诗学文献的构造、性质,探究作者的意图,皆服务于这个任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