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札观乐诸问题辩证——兼论早期儒家对先秦知识的塑造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6:11:52 《文学评论》2018年第5期 徐建委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左传》鲁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观乐的故事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它与《春秋》《左传》前后数年的记事有很强的相关性。经与苏州博物馆藏余眛剑铭文相参,可确证同年《春秋》所记“阍弑吴子余祭”一条乃是错简。由此可以判断《左传》中季札、余祭等材料应为后人补述,季札观乐的故事不会早于公元前403年,此时距鲁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已140多年了。此类故事在战国秦汉时代的文献中颇为常见,应视为一种文化现象来解读,关注其建构性和意识形态性。后人对先秦历史的许多“历史感觉”,多来自于这类充满了现场感的故事,而它们多数都是早期儒家所创制的。或者可以认为战国初年儒家学者们所编纂的故事,塑造了我们对早期历史的认知与想象的主色调。 关 键 词:季札观乐 《春秋》 《左传》 早期儒家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比较古典学视野下的中国早期文本研究”(17XNL016)项目成果。 作者简介:徐建委,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先秦的历史叙述,多依赖于春秋中期至西汉前期编纂的文献,特别是《诗》《书》《礼》《春秋》《左传》《国语》《战国策》《史记》等著作。这些书中的记载,几乎构建了先秦历史叙事的全部基础和主线条。它们所提供的知识之间,又互相关联,甚至相互印证。或者说,这些著作中有关先秦的知识是自洽的。即便西周至秦汉之际的考古资料相对丰富,战国秦汉简牍文书近年更是几乎要改变学术史和思想史的书写,但是我们赖以理解早期历史的基础知识和想象早期历史的“故事主线”,依然是上述典籍提供的,或者更为绝对地说是《史记》加工整理出来的。西周考古资料自身可以建立一套与文献历史不同的历史面貌,但是这一不同面目所依据的基础知识依然是《史记》提供的,“故事情节”发生了变化,“故事要素”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动①。因此,对这些早期历史的基础知识(要素)的考察,仍然十分必要。一般而言,史书中世次、征伐、地理、基本制度等方面的记录绝大多数还是可以信据的,但文献中渗透出的价值观、故事的细节以及模式化的叙述等部分则应当首先报以存疑的态度。特别是早期文献中的知识自洽,尤其需要有客观而冷静的态度来分析,不能将其视作天然的无可怀疑的认知前提。因此,至少如下问题是需要拷问一番的:我们面对的先秦知识的核心要素或许并不是客观的,而是出于后来的建构。它们或者是战国初年儒家学者的造作,或者是汉代以后的经学家塑造,或者还有其他可能。即便这种思考并不会改变先秦历史的整体叙事,甚至一些基本常识也还都会是常识,但处理文献材料的方法,却会因此而发生很大的变化。 一、《春秋》文本中的矛盾 《春秋》鲁襄公二十九年(前545)夏,载有一对龃龉的记录: a.阍弑吴子余祭。 b.吴子使札来聘。② 余祭死于刺杀、季札出聘于鲁这样的条目式事件应非虚构,但二者的矛盾也十分突出,为什么呢?因为若余祭被弑,则同一年季札不可能有出聘之行。 《公羊传》《穀梁传》没有提及季札出聘的缘由。《左传》则曰:“其出聘也,通嗣君也。”即季札赴鲁,乃是吴王即位,出聘告于诸侯。余祭被弑,夷末即位吴王。按照叙事逻辑,所告诸侯的乃是夷末即位之事。但是,这两件事在《春秋》中的记录太过接近了,于是就有了问题:贾逵、服虔以为“通嗣君”乃是通告诸侯吴新君夷末即位。但此次出聘,季札先在鲁观乐,又在自卫赴晋途中,闻钟声而讥讽孙文子“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那么,旧王余祭亦在殡,季札为何要在鲁观乐?故杜预以为是奉旧君余祭之命,在鲁观乐时,季札尚不知余祭被弑。 首先,贾逵、服虔的看法不合常理。查《左传》,除此次之外,聘问通嗣君之举尚有鲁成公四年“宋华元来聘”,鲁襄公二年“穆叔聘于宋”,鲁襄公五年“郑子国来聘”,鲁襄公三十年“楚子使薳罢来聘”,鲁昭公十二年“宋华定来聘”5次。其中只有鲁襄公五年是郑釐公三年,其他均为新君二年。故春秋时代通嗣君之出聘,无新君元年之例,就更不可能在新君即位之月了。因此,若季札此次出聘于鲁确为史实的话,当为余祭聘于诸侯。 但杜预的分析亦不合常理。若按《春秋》所记,在季札至鲁之时,余祭已被阍所杀。后来,季札至鲁、齐、卫、郑、晋诸国的行为,就与余祭被杀这样的事矛盾。 《春秋》“阍弑吴子余祭”在《左传》中还存在第二重矛盾。 《左传》于此年曰:“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余祭观舟,阍以刀弑之。”③这是条解经的传文,补充了弑杀余祭之人,乃是吴人伐越所获的战俘,那么伐越自然是发生于此前的事。然而《春秋·昭公三十二年》载曰:“夏,吴伐越。”④《春秋》中的会盟、征伐等事,应该是值得信赖的。对于这次战争,《左传》曰:“夏,吴伐越,始用师于越也。史墨曰:‘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吴乎!’”⑤据此,则吴、越兵戎相见,始于鲁昭公三十二年(前510),晚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称“吴人伐越”34年。 翻检《左传》等史料,可以发现鲁襄公二十九年前后,吴国尚与楚国互相征伐,并未见其与越国的战事。《史记·越王句践世家》称越王“允常之时,与吴王阖庐战而相怨伐”⑥,允常为史籍可见最早之越王,与吴王阖闾始有怨伐,已到鲁昭公二十八年(前514)以后了⑦。杜预《世族谱》曰:“(越)鲁定公五年始伐吴。”⑧据《正义》,杜预《谱》参考《史记》《世本》而成,定公五年越始伐吴不见《史记》,故其必据《世本》。此虽与昭公三十二年传有异,但亦相差10年之内。故吴越之争,不会早于昭公晚年。 且《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载有史墨之预言,这种预言多为后来者补录,不然不会如此准确。史墨的预言准确预知了越灭吴的时间,当出现于越灭吴以后,时间应在战国初年。从这条预言看,战国初年之人亦认为吴越之争,始于吴灭之前40年,即鲁昭公三十二年,而不是襄公时期。 这是鲁襄公二十九年“阍弑吴子余祭”在《左传》中延伸出的第二重矛盾。 这两条记载还存在第三重矛盾,在《史记》中。 《十二诸侯年表·吴表》于吴王余祭四年(周景王元年,鲁襄公二十九年)载曰:“守门阍杀余祭。季札使诸侯。”⑨余祭之后,吴王余眛(《左传》作夷末)即位,故此年以后,当为余眛之纪年。但余祭的纪年并未结束,《年表》一直延续到余祭十七年,之后的明年才是吴王余眛元年。也就是说,余祭在被守门阍刺杀后,又“在位”13年。《史记·吴太伯世家》所记,余祭正是在位17年。 《春秋》《左传》系统,吴王余祭死于鲁襄公二十九年,即位者夷末(即余昧)死于昭公十五年(前527),即余祭在位4年,而夷末在位17年,但《史记·吴世家》却与之相反,余祭在位17年,而余昧在位4年,《吴表》的大框架就与《世家》相同。可以说,《吴世家》采用了非《春秋》系统的史料。值得注意的是,《吴越春秋》余祭的也是在位17年,《史记》《吴越春秋》在史源上应有关联。 鉴于目前所见这三重矛盾,这两条记载至少应有一误。 二、“阍弑吴子余祭”为《春秋》错简的新证据 笔者曾撰《〈春秋〉“阍弑吴子余祭”条释证——续论〈左传〉的古本与今本》⑩一文,辨析“阍弑吴子余祭”一条为《春秋》错简。近日偶见《文物》2015年第9期所载程义、张军政《苏州博物馆新入藏吴王余眛剑初探》一文,知2014年底,苏州博物馆征集到一件铸有70余字铭文的春秋时代的青铜剑,器主正是吴王余眛(夷末)。 剑铭主要记录了余眛在余祭为王期间参加的3次战争。铭文称其为寿梦之子,余祭之弟,执此铜剑“初伐麻,败麻,获众多;命御荆,荆奔……”随后,余祭传王位于他。铭文提到的“麻”,左侧为“麻”字初文,见于《说文》,右侧为“邑”字,故文中所记伐麻一役可以确定。据《左传》记载,此次战争很可能就是鲁昭公四年冬,“吴伐楚,入棘、栎、麻,以报朱方之役”,《史记·吴太伯世家》系于吴王余祭十年。若据《春秋》系统,则此时已是夷末(余眛)时期(11)。 剑上的铭文,讲的是余祭在位期间余眛参与的3次征伐,伐麻一役已到鲁昭公四年,在《春秋》“阍弑吴子余祭”后6年了。故《史记·吴太伯世家》所记余祭在位年数应无误。《春秋》所记余祭被杀确为错简。 《公羊传》《穀梁传》《左传》对“阍弑吴子余祭”一条都有传,那么这条错简至迟在战国时代就已存在。据此,至少可以有如下判断: 1.《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余祭被弑的故事原为一则独立故事,或单独流传,或存在于其他文献中,被“作者”发现并用于解释《春秋经》,是被嵌入的。 2.至少此条《左传》传文与《春秋》是有密切关联的。这一段文字的“作者”特别参考了《春秋》的记载,并将故事编入鲁襄公二十九年,来解释“阍弑吴子余祭”的错简经文。 3.《左传》鲁襄公三十一年的一段赵武、狐庸关于季札的对话,也是一则独立材料,与二十九年的“阍弑吴子余祭”有逻辑上的连续性,因此也是被“作者”选择并参考了襄公二十九年的记录以及赵武的卒年而载入此年的(12)。 同时,鉴于《春秋》与鲁史的关系甚密,鲁襄公二十九年所载“吴子使札来聘”的记载,应是相对可靠的。 若我们再回看《十二诸侯年表》,就可推断出司马迁《年表》编纂的基本步骤:先据《世本》一类材料画出空表,然后再将《春秋》《左传》中摘出来的大事抄入,由此造成了年表余祭四年被杀,但余祭年表却一直延续到了十七年這样的自相矛盾之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