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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顺序原则与像似性的“所指困境”(2)


    五、识解而来的“半自然”时间顺序
    (A)(B)(C)三种情况中最有意思的是(B)类,因为它既反映共性也体现个性。限于篇幅,本节仅以两种有代表性的疑似例外格式为例说明何种情况才可视为(B)类。
    5.1 含“不移/非移动词”的“V在L”
    王还(1957)、Tai(1975)以来,许多学者都认为处所结构“在L”在动前式里表事件/动作/状态的处所,在动后式里表事件参与者的某种结果、处所或状态,尽管概括的细节及用语不尽相同。汉语里诸多动后述谓成分都带结果义,动后的“在L”是其中一种,这些结构将结果成分后置显然是PTS所预测的。值得注意的是,“V在L”符合PTS的典型例子多是V为位移/致移动词时,但V为非位移动词时却成批地出现疑似例外。我们将以往学者明确指出的例外分类列举如下,其中(18a)来自Chen(1978),(19e)来自Liu(2009),(17a)(18b)(19a)(20)来自范继淹(1982),其余为自拟的同类例句:
    
    例(20)的三句均属同类,动词都是Liu(2009)所说的不含方向性的无界动态动词,3.3已指出“走在L”格式在识解层面并不违反PTS,因此以下只讨论(17)-(19)。
    
    以上说法若不加证明则纯属臆测,下面从汉语内和跨语言两个角度证明。宋文辉(2007)已用汉语证据论证(18a)等并非PTS的例外,我们也提出过两项内部的验证(张敏,2008),以下仅略谈,重点放在跨语言论证。注意,(17)-(19)里的大多数疑似例外有一个共同点:动词为非宾格(作格)动词。但并非所有非宾格动词都能进入这种疑似例外格式,条件是所编码的动作是否能按常理(亦即在普遍的概念结构层面上)导致相关的结果状态。比较成对的非宾格动词“昏迷”与“苏醒”的表现:
    (21)a.病人在手术台上昏迷过去了。 b.病人昏迷在手术台上。
    c.病人在手术台上苏醒过来了。 d.*病人苏醒在手术台上。
    (b)(d)的对立是因为苏醒不大可能导致在手术台上这一结果状况。语境若提供一个明确的时序,“苏醒在”也能说,如“……终于苏醒了,苏醒在一个男人的怀抱里”(网上搜得)。
    第四节谈到,识解而来的时间顺序必须得到极强的跨语言共性的支持才可视为“半自然”的。上述分析有以下三方面的跨语言证据:1)“动作先于结果”是跨语言极普遍的语序安排倾向(亦即在其他条件相同时的缺省语序),(17)-(19)的识解显然符合上节所说的“识解的方向是朝向(A)”的条件;2)这一识解可得到反映语言共性的语义地图的支持;3)它也符合跨语言普遍运用的概念隐喻“状态变化即位置变化”。
    下面从(17)(18)看起。其中的动词我们称为“不移动词”,它是一个情状类,并非完全基于动词的词汇语义。相关句子都有某个事件参与者“该移或可移而不移或未移”的含义。这些动词大多是表非自主状态变化的非宾格动词(在相关义项上),少数不是。非作格动词“留、呆”的词汇语义本身就包含上述含义,其他非宾格动词也可表达这个意思,有些可见于其词汇语义(如“、堵”等),其他则体现在相关情境里(如“死、昏迷”等)。如(17e)“我把手机忘在家里了”,手机从都一直在家里,若非在发生了动作“忘”,在时间段手机本应移往他处而非继续留在家里,因此这里的“在家里”指的是T2时段的一种新状况,它是“忘”造成的结果状况。(17)(18)里动词所编码的动作都是无所作为的“不动不作”,是Croft(2012:8.2节)归纳出的“惰性动作”(inactive action)动词类的一小部分。有意思的是,(17)里的“留/呆/落/忘”等正是Dahl(1987:151-153)在分析方所题元跨语言标注差异时谈到的一类较特别的动词。作者注意到,在表达移至终点的位移事件时,俄语用宾格、芬兰语用方向格标注,英语用介词“to/into”标注;在表达典型的动作/事件处所时,俄语、芬兰语、英语分别用位置格、在内格、介词“at/on/in”标注。但当动词是不移动词时,俄语和英语用的是与标注动作事件处所相同的方式(分别是位置格和“at/on/in”),芬兰语用的则是与标注位移终点相同的方式(方向格)。Croft(2001:117)在解释这一差异时指出,移至终点的原型位移场景至少涉及两个不同的时间点和空间位置;原型的动作事件发生于某处所的场景则仅涉及同一时间及同一空间。但不移动作涉及两个时间点和一个处所,代表了一种中间状态:在人类共有的概念结构里它既与动作事件发生于某处所的原型场景有相似之处(单个处所),也与位移至终点的位移事件有相似之处(两个不同的时间点),如下所示:
    
    Croft(2001:117)据此建构了一幅反映语言共性的概念空间“原型的位移-不移动作-原型的动作事件处所”,它反映的是人类语言普遍的概念结构里的情形。它预测:世界语言对这三种场景进行编码时,可用同一形式,也可将左边的两种或右边的两种用相同形式编码,余下的一种另行编码,但不会有任何语言将左右两端的场景用相同形式编码,将中间的场景另行编码。这一预测目前未见例外。张敏(2008)引述了Croft(2001:117)用俄语、芬兰语在该概念空间上切割出的如下语义地图并加上英语、现代汉语的情形,本文再加上古汉语(三种场景可用同一句式编码,如“自投于车下、久留于齐、战于长勺”)。
    
    俄语、英语型的识解基于右边两种场景的共同处(均涉及同一个空间),芬兰语、现代汉语型的识解则看重左边两种场景的共性(均涉及两个不同的时间)。现代汉语如此识解的理据显然与汉语里存在着势力极其强大的“动作-结果”基模相关。
    再看(19),其中动词都是表非自主状态变化的非宾格动词,不过相关句子多不带“该移或可移而不移或未移”的意思。但(19)与(17)(18)是相通的,(17)(18)除含非作格动词“留、呆”者外也都表非自主状态变化,而状态变化自然是涉及两个时间点、一个空间点,因此在上面语义地图上与不移动作一样处于中间段,现代汉语也用了同样的识解方式。这些表状态变化的句子采用了原型位移的格式“V在L”是有充分概念理据的。在世界许多语言里,表状态变化的语法形式往往采用本表原型位移的形式,如英语状态变化句里的介词多用“to/into”,这就是认知语义学界常说的状态变化的路径图式,或概念隐喻“状态变化即位置变化”的体现,理据是普遍的概念结构里二者的相似性:空间位移是一种具体的状态变化(空间存在状态的改变);状态变化是一种抽象的位移(新旧状态、两个时间位置间的隐喻性位移),因此该隐喻其实还带有转喻性。(17)-(19)里的状态变化句使用原型位移格式“V在L”同时由上面语义地图表达的共性及这一隐喻背后的概念共性所驱动。这些状态变化句里动词的“在L”并非隐喻性的状态位移终点,而仍表事件参与者所处的空间处所,但这些表状态变化的非宾格动词在词汇语义上含有“两个时间点间的推移”义,而空间位移在是“两个空间点间的推移”之外同样是“两个时间点间的推移”,因此状态变化句倾向于用原型位移格式“V在L”实属可期。
    (17)-(19)里的动词可统称为“非移动词”,不移动词是其一个次类。张国宪(2009)敏锐地注意到“在L”动后式的动词是非宾格动词,但非宾格既非充分亦非必要条件,本节讨论的疑似例外格式有含非作格动词者,其实也兼容及物动词,只要符合以家族相似的方式连缀起来的上述条件。例如,“他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愿意见人”(锁之前他必定在房间里)、“敌人被围在城里了”(围之前敌人已在城里,但现在还在城里完全是“围”的结果状态)。以上讨论其实与以往不少学者对“在L”动前、动后式差异的概括是相通的。例如崔希亮(2002)说前者用的是容器图式,后者用的是路径图式;张国宪(2009)说前者表述“动作事件”,后者表述“状态事件”。就动后式而言,这里的“路径”就是“终点路径”,这里的“状态”就是“结果状态”,尽管结果性有强弱,且来自识解。
    5.2 形容词充任状语的状中结构“A(de)VP”
    按戴浩一(1988)的原意及本文(1)里的界定,形容词做状语应在PTS作用范围内。戴文用“(a)他很高兴地~(b)他得很高兴”的意义差别说明了PTS的作用,但仅此一例。人们不难找到疑似例外,如“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一条船”(看到后才知道是否清楚)。可见,有必要大批量地检视同类结构,看是否有例外、例外在哪里。
    
    第1)类完全符合PTS,其中的时间顺序是上节所说的(A)类。第2)类都可以变换为补语式,如“充分地描绘~描绘得很充分”,二者有明显的意义差异。按本文的说法这里的时间顺序是朝着(A)的方向识解而来的(B)类,因此也符合PTS。最有意思的是第3)类,卢文认为它违反了PTS:上例中动作“到达、描绘”发生在先,其后才谈得上是否“平安、充分”,“满满、厚厚”是动作“斟、铺”的结果,却前置于动词。
    我们注意到,卢文对第3)类语序成因的解释恰好与本文谈到的动后限制有关。作者指出第3)类里的形容词多有后置为补语的能力,它们之所以未能居于动后(这样就符合PTS了)是因为结构不允许:该类183个例句里的动词有34.4%带宾语,28.4%同时带宾语和补语,24%带补语,6%带体标记,7.1%为其他情况(作者未交代)。换言之,92.9%的例外是结构限制所致,动后限制占86.8%。这看来应是像似性、任意性拉锯的结果。
    我们重新考察了卢文的第3)类([结果]、[数量]类),也兼及第1)、2)类中我们有疑惑的个别形容词,结果出乎意料。按理说,认知原则在与结构原则的竞争中对后者做出某些让步是很自然的(这正是卢文的结论),何况只是12.8%。但我们观察到的是,PTS在让步之后还要反弹,在另一个层面上通过识解将某种自然的时序强加到这12.8%。具体而言,形容词做状语时,“A(de)VP”有一套不寻常的语义/语用限制,体现在下面要交代的几种测试中。有意思的是,当“A(de)VP”语序符合PTS时,这一套限制不必生效。语序违反PTS时它才开始起作用。下面先看正面/负面(肯定/否定)测试的结果:
    (22)a.这个角色,他扮演得很成功。
    b.这个角色,他扮演得不太成功。
    c.他很成功地扮演了这个角色。
    d.*他不太成功地扮演了这个角色。
    “成功地扮演”属于第3)类(先扮演,才能判断是否成功)。(22)显示,做补语时形容词性成分可以是肯定形式(正面意义)也可以是否定形式(负面意义),做状语时只能是前者。同类例子如“顺利地通过、圆满地完成”也是如此,比较“顺利地通过了~*不太顺利地通过了”“很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不太圆满地完成了任务”。这一限制不作用于符合PTS者,例如“他不耐烦地打断了我的话、他很不情愿地出了国”都合法,其中自然的时间顺序是“不耐烦、不情愿”先于“打断、出国”。在(22c)这类疑似例外里,状语形式上的肯定否定或色彩上的正面负面都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是否合意。例如(22d)若改为“他必须不太成功地扮演这个角色,这样才能如愿离开剧团”就合法了。
    以上观察显示卢文的第3)类也不是PTS的例外:若“A(de)VP”语序合乎PTS,句子合法;不合PTS则被强加了一套限制,符合这些限制才合法。也就是说,必须强行将语序释读为符合某种自然的时序。我们将这套限制归纳为:表面不符PTS时,形容词状语所表达的状态必须是(Ⅰ)(施事的)意图状态,或(Ⅱ)(言者的)预期状态(当(Ⅰ)不相干时),或(Ⅲ)先于感知到的状态(当之间并无内在的时间关联)。鉴于“意图先于行动”“期待先于结果”“先感知先报道”都是跨语言的普遍倾向,这种识解出来的时间顺序可归入第四节所说的(B)类时间顺序,因此也符合PTS。
    :卢文第3)类疑似例外里有“满满地斟了一盅”,可换说为“斟了满满的一盅”。这是以往语义指向研究中经常提到的情况:动后宾语的形容词定语有时可提到动词前做状语,有时不行。当能前置做状语时,因结果居前而表面上违反PTS,这时可被识解为一种意图状态(计划中打算实现的状态),它先于,因此符合PTS。如“阿Q圆圆地画了一个圈”有阿Q想把那个圈画得尽可能圆的意味,而“阿Q画了一个圆圆的圈”不必有此意味。詹人凤(1997:229)、卢建(2003)早已明确指出这类状语的意图倾向,以下无需多言,仅用“故意”“一不小心”做测试进一步强化这一结论:
    (23)a.阿Q故意画了一个圆圆的圈。
    b.阿Q故意圆圆地画了一个圈。
    (24)a.阿Q本来想画一个三角形的,可是一不小心,画了一个圆圆的圈。
    b.*阿Q本来想画一个三角形的,可是一不小心,圆圆地画了一个圈。
    (23)显示在(a)(b)两式里都可以是意图状态。用“一不小心”去掉意图意味后,(24b)不再合法,表明状语式强制性带有意图意味。下面看合意/不合意的不对称:
    (25)a.他喝了一碗热乎乎的酸辣汤。
    b.他热乎乎地喝了一碗酸辣汤。
    (26)a.他喝了一口臭乎乎的海水。
    b.*他臭乎乎地喝了一口海水。
    以上测试也证明了状语式的意图性:不合意的通常也不会在意图/计划之中。注意:当语序符合自然时序时,这一限制不起作用,例如“他稀里胡涂地犯了一个大错”完全合法。
    :当无关意图或有悖于常人意图或计划时,它是言者预期的状态。下例显示了这一点,其中的“病人”假定是一个患了肌肉萎缩症的病人:
    (27)a.病人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字。 b.*病人故意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字。
    c.那个病人连笔都拿不稳,居然写出了几个工工整整的字。
    d.*那个病人连笔都拿不稳,居然工工整整地写出了几个字。
    (a)(b)显示状语“歪歪扭扭地”与施事意图无关,(c)(d)显示只有状语位置才与预期相关。与相对较明确的施事意图性不同,言者预期这层含义非常微妙、隐晦,若不用“居然、没料到”这类反(言者)预期的副词做测试,单凭(27a)这样的例句很难察觉及论证。难以察觉的另一原因是它并非汉语状语全局性的表义特征(意图状态也不是),而是以是否合乎PTS为条件。测试的效度在双重反预期的情境里表现得最清楚,即反(言者)预期的副词与“吃惊、惊讶、诧异”这类表反(施事)预期的心理状态形容词结合时。卢文将“吃惊”等归入完全符合PTS的[情绪]类,其引例“诧异地看着我”“惊奇地望着他”显示确是如此。但当动词是“看到、发现、见到”等时,语序明显违反自然时序,如“几个人顺着隧道来到一处秘密所在,惊讶地见到了皇上”(见到才会惊讶)。
    (28)a.没料到他惊讶地说他完全不知情。 b.*没料到他惊讶地见到了皇上。
    c.他居然惊讶地说他完全不知情。 d.*他居然惊讶地见到了皇上。
    以上测试显示符合自然时序时(先惊讶,后说)不必含有言者预期意味,不符时则有。
    在状语语序有一定自由度的一些语言如英语里,前置状语有时也会有类似含义。如Lu&Wu(2009)引述的Bolinger(1943)的例子“He angrily refused~He refused angrily”,Bolinger指出,此例状语前置时是预期状态,后置时不是。这应是信息流原则作用所致(Bolinger的后续研究也注意到后置时可有对比意味)。Lu&Wu(2009)认为汉语里“*他愚蠢地回答了~他回答得很愚蠢”的对立也受制于信息流原则,类似英语。上文显示汉语不同于英语,至少英语里状语的位置交替与PTS无关。至于信息流原则在此是否也有作用,由于汉语自然焦点的位置是近年来讨论的热点,争议很大,我们暂不能确定。下面测试Lu&Wu(2009)的例子。汉语里不少谓词有较固定的恒常态(individual-level)或阶段态(stage-level)意义,“愚蠢”这类词不太典型,两种用法都有(他是个笨人~他做了件笨事)。做补语时最自然(“他回答得很愚蠢”),只有阶段态解读。做状语时则视乎动词、情境的差异而有可接受性的不同。以下两例都合法,但(29a)可接受性更高:
    (29)a.他愚蠢地相信这是真的。
    b.他愚蠢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是因为(29a)不能交替为补语式,全无结果性,“愚蠢”在此理解为恒常态(他笨到相信……),这完全符合PTS。(29b)里的阶段态动词“回答”迫使“愚蠢”也必须解读为阶段态,但这就违反了PTS(前置的“愚蠢”作为结果);当宾语留在原位时又因动后限制的缘故不能转用更自然的补语式,因此说话人面临两难。能接受及使用(29b)的说话人应是给它强加了一个预期的解读。(30)显示反预期测试影响不到补语式:
    (30)a.没料到他回答得很愚蠢。
    b.他居然回答得很愚蠢。
    (31)a.没料到他愚蠢地相信这是真的。
    没料到他愚蠢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32)a.他居然愚蠢地相信这是真的。
    他居然愚蠢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31)(32)显示状语式里的“愚蠢”是被释读为言者预期的。(31b)(32b)的可接受性明显比原式(29b)低很多,而(31a)(32a)的可接受性与原式(29a)毫无分别。
    :当之间并无内在的时间关联时,语序可由其他原则决定或由观察、呈现的次序接管;若是后者,也可视为PTS的作用,其中的时序是识解而来。例如,语义指向研究中常引到的例子“几千只亮晶晶的眼睛仰望着他~几千只眼睛亮晶晶地仰望着他”,其中[眼睛亮晶晶]和[眼睛仰望着他]这两个述谓结构之间并无固有的时间关系,前置的状语“亮晶晶地”应是先感知到的状态,证据是:
    (33)a.伸出一双脏兮兮的手
    b.脏兮兮地伸出一双手
    (34)a.藏起一双脏兮兮的手
    b.*脏兮兮地藏起一双手
    (35)a.寄来的书里面夹着厚厚的一封信。
    b.寄来的书里面厚厚地夹着一封信。
    (36)a.寄来的书里面夹着长长的一封信。
    寄来的书里面长长地夹着一封信。
    “脏兮兮地”在(33)里能做状语,在(34)里不能,应是“藏”导致该状态无法观察到的缘故。(35)(36)里“厚厚”和“长长”相比,前者在感知上更直接、更显著:在未打开信之前已经可以注意到它是厚厚的,打开信之后才能知道它是不是长长的。
    郑贵友(2000:137)举的例子“左手粗粗细细地摸到几根绳子”及上面的(32b)(34b)亦可视为PTS的疑似例外:动作“摸”之后才知道绳子是不是“粗粗细细的”。作者的归纳是:形容词在具有[形状不规则]的特征时才能前置做状语,如下例所示:
    (37)a.他摸到几根长长短短的木棍。
    b.他长长短短地摸到几根木棍。
    (38)a.他摸到一摞整整齐齐的书。
    b.*他整整齐齐地摸到一摞书。
    (39)a.触到几根高高矮矮的暗桩。
    b.高高矮矮地触到几根暗桩。
    (40)a.他摸到几块方方正正的石头。
    b.*他方方正正地摸到几块石头。
    心理学界有关注意力攫取的研究证实,刺激物的形状越不规则、越异常、对比越鲜明,就越容易被感知(Arnott & Pratt,2002及所引文献),这或许是以上对立的认知基础。
    六、PTS真正的例外:以逆序动趋式为例
    与疑似例外相比,真正的例外往往更引人入胜,更能将研究引向深入。史文磊(2014)注意到的“逆序动趋式”就是一例。可归入“动作-结果”基模的动趋式一般都符合PTS,特别是当为位移/致移动词时,如“跑出去、搬进来”等。但以下例子不同:
    (41)a.小青……跟她男朋友边聊边喝。我也坐过去蹭酒喝。
    b.汽车来了,祥子楞头磕脑的坐进去。
    c.我爹……解开裤带,蹲了上去。
    d.刚才哪个骂的站出来!
    史文称之为逆序动趋式,其中语序都不符PTS,如(41a)里“坐过去”显然是先过去再坐。根据史文,逆序式里的动词都是不表位移的静态动词,只有“站、坐、躺、蹲、伏、跪、住”,若换为位移动词语序就都符合PTS了(下称正序式)。该文的历时考察显示,逆序式的出现远远晚于正序式,是明清以来的事(作者说逆序式最早可追溯至南宋,但其唯一的宋代例句出自伪书,该例应属明代)。作者按动词考察找到的最早用例包括:“跪上去/跪过去”(明)、“坐至身边”(明)、“站到那里去”(清)、“躺到烟炕上”(清)、“蹲到门前撒尿”(20世纪)。文章考察了动趋式自形成以来如何发展成汉语的一个显赫范畴,并认为晚出的逆序式是显赫范畴向相关概念语义范畴施行强势扩张的结果。我们同意这一结论。像似性的磨损(erosion,见Haiman,1985)可有多种成因,语法化程度的增强是重要的一种。有趣的是,PTS的作用甚至也体现在这一例外里。
    史文提到,逆序式应受到某种认知规则或信息结构规则的约束,因为只有少数静态动词可以进入。我们认为,这里的认知规则至少包括PTS。能进入逆序式的除“住”外均为身体姿态(posture)动词,这类动词也是前文提到的惰性动词的次类,其句法语义特征尤其是体特征较特别(Croft,2012第2-3章及所附语义地图),原因在于其在概念结构里的特殊性。简单地说,逆序式和上文讨论的“在L住~住在L”有共通之处(难怪非身姿动词“住”也能进入)。表身姿改变时,身姿动词是用在动态义,可进入正序动趋式如“站起来、坐下去、蹲下来”,这时相关动作其实介于位移和不移之间,因此也与上节的语义地图相关。位移在于身体部位的位置改变了,不移在于整个身体的空间位置基本未变。由于身体构造的限制,身姿改变的幅度小、动程短,因此在上述正序式里发生的时间完全叠合。比较为位移动词和身姿动词的正序式“走出去”“坐下来”。前者,“走”明显先于“出去”;后者,“坐”一开始“下去”就开始了,坐稳了,“下去”就结束了,二者完全同步。正是在这种中间状态里像似性被打开了磨损的缺口,因此几乎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PTS甚至能预测自己的例外会在何处有更大的机会出现(若例外与概念因素相关而非仅与外部因素如语言接触相关)。
    由此我们推测,逆序动趋式也许是表身姿改变的正序式如“坐下去”(出现得很早)与史文所说的不是位移动词的静源动趋式(也是正序式)如“挤出去”糅合(blending)的结果。静源式宋元以来就有了,上文显示逆序式明清以来才出现,从时间看应是静源式成熟之后才有的发展。不同于为位移动词的正序式如“跑出去”(其中动词是[位移][方式]要素的融合),静源式V1的语义要素不含[位移]只含[方式],因此为V1V2格式带来更强的方式含义,尤其体现在历史上出现过的相关格式如“挤着出去、哭着出去”里。这或许能解释史文谈到的逆序式V1V2里语义重心在典型的位移动词V2,它甚至不像补语(没有否定式和可能式“*坐不/得过来”)。逆序式与身姿改变正序式的关联体现在两点:1)逆序式的位移幅度同样很小。比较典型正序式“喜马拉雅山他都爬上去了”和(41),后者难以用于长距离位移的场景,如“?走廊那一头的厕所还有空位,你蹲过去吧”。2)逆序式的逆序性应开始于表身姿改变的正序式,如“站起来”。若“站”指的是达成直立姿态,那么可说是“起来”发生在先,因此是逆序。若要维持正序解读,那么从动作开始尚未直立一直到完全直立,整个动程都算是实施“站”的动作。但若是如此,(41d)里的“站出来”也可理解为正序式,因为位移者一直都维持着站姿,若从起步离开人群到完全脱离人群的过程都算作动作“站”,则符合PTS。这种两可的解读为演变提供了条件。其实许多逆序式在不同场景里分别可解读为逆序式或身姿改变正序式。此外,还有第三种解读,即保持原有身姿作短距离位移,例如“坐过来”(当位移者坐在一张长椅上时)。这种维持身姿的位移在“跪、坐、站”时较容易,“蹲”则很难。逆序式中含“跪、坐”者出现得最早(明代),“蹲”最晚(20世纪),也许与此有关。
    七、余论:从多项状语句看PTS效度的局限性及PTS与其他原则的关系
    最后回到本文主旨,即贯穿全文的PTS的作用范围与效度问题。尽管上文显示PTS在汉语里极为强势,它毕竟只是制约语序诸多因素中的一种,当其他原则作用域与之有交叉时,它未必能起决定性作用。大体而言,在包含多于两个述谓单位的构造里,若相关结构是对称型的(并列结构、复谓结构),PTS预测力依旧;若是非对称型的向心结构,语序往往由其他原则决定,其中最主要的是距离像似性,亦称概念距离原则(以下简称PCD),也就是陆丙甫(2004)所说的语义接近原则。跨语言地看,向心结构里多项修饰语的语序共性主要受制于PCD,这体现在陆丙甫(1993:88)提出的多项状语的轨层结构,它只能呈现为二维的轨层图,就是因为与核心间的距离才是关键,其他对向心结构的类型学研究也有类似结论及呈现方式,如Rijkhoff(2012)的“嵌套层级”。汉语里多项状语的语序也是如此,以往研究得出的各种序列整体上多可用PCD解释。
    以下仅以动前处所状语“在L”与另一状语共现的多项状语式为例说明PTS与PCD的互动。徐毅发(2014)从生成语法制图理论的角度提出主语之后、动词之前的“在L”在句法树上有高低两种位置,分别表示事件处所(处所事件)和动作处所(处所动作)。前者指整个事件发生的处所,在空间上容纳施事;后者仅表事件中某个动作作用的具体位置,在空间上不容纳施事。这两类处所的句法位置必须通过测试才能得知,亦即逐类考察各个类别的状语与这两种“在L”共现时的情况。以下状语序列为其测试的参照系:
    (42)S>时间>语气>频次>情状>协同>工具>方式>VO
    测试的结果是,的典型分布范围是在语气状语之后、方式状语之前较宽的一个区域内浮动;典型分布范围在工具状语之后,可出现在方式状语的前面或后面。
    
    我们用徐毅发(2014)的测试例句检查了PTS和PCD对句子合法性的预测力。鉴于时间、语气、频次状语(如“刚才、居然、经常”)均非述谓单位,我们只检测了其他四类。由于要公平地检测两个原则的预测力,判断是否符合某原则的依据只能是常理而不是识解。“+、-”代表符合、不符,“”代表既非相符亦非不符。下面从徐文选取两组例子做说明。“+、-、”的判断针对的是两个状语,因为只有它们才是语序变项。
    
    由于“在厨房里”先于“用肥皂”,(44a)是[-PTS],(44b)是[+PTS]。但“用肥皂”和“在脸盆里”之间时序不明或是同时,故标为
    
    “老李协同/伴随老王”与“在某处”两个状态的时序在(c)(d)里很清楚,分别[+PTS]、[-PTS];在(a)(b)里不明(不清楚老王是先在公园还是先与老李在一起),故记为
    上例显示,[-PTS]时句子不合法,但同时也是[-PCD];[+PTS]时句子合法,但同时也是[+PCD]。二者平手。但当时,PTS对句子合法性只能做出弱预测或不能预测,PCD则能做出正确预测。实际上,若去掉上例中所有[PTS],PCD仍能独立预测。
    由此看来,至少在含“在L”的多项状语句里,PTS的作用最多只是背景性的,对语序的主要制约因素是PCD。
    本文的研究主要完成于本人2007-2008年度学术休假中在莱比锡MPI-EVA和北京语言大学做访问学者期间,题为“Reexamining the 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A dynamic view”“像似性的所指困境与时间顺序原则”“时间顺序原则再检讨”的初稿在2007年9月至2008年1月间先后报告于MPI-EVA、北京语言大学和中国社科院语言所。感谢Alain Peyraube、Bernard Comrie、Martin Haspelmath、张赪、张博、刘丹青诸位教授促成相关访问、研究和/或安排演讲机会,也感谢报告后不少师友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此次修改成稿端赖张博教授的督促,修改过程也多所得益于与本人博士生徐毅发就处所成分句法位置的讨论,在此一并致谢。文中错误概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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