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大众传媒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但改变了文艺的存在方式,而且也改变了人们的欣赏习惯。当前,热捧各类大众文化文本的“粉丝”大行其道,夺人眼球。这也就难怪“文学终结论”尚且余音未绝,又有学者提出了“粉丝能不能替代知音”的疑问,引发热议。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是一个关涉对雅俗两种文化以及对这两类文艺孕育的欣赏方式进行评价的重要问题。本文拟从澄清“粉丝”与“知音”现实所指入手,推敲两种欣赏方式的差异,进而揭示这一问题内含的积极批判意图。 “知音”与“粉丝”:不同文艺种类的接受者 “知音”一词源于钟子期与俞伯牙的故事。子期因为能听出琴音寓意,被伯牙引为“知音”。后来,子期辞世,伯牙毁琴不操,以示痛悼。由此可知,“知音”的内涵至少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接受者能准确把握、解读出作品的主旨,从而经由作品,接受者与创作者在精神层面产生深度契合。二是以作品理解为基础,创作者与接受者形成相互依赖、相互需要乃至相互尊重的关系。在高雅艺术的欣赏中,接受者以能成“知音”为荣,创作者以能有“知音”为幸。说一部文学史或艺术史,是作为“知音”的批评家为他们心仪的文学家、艺术家树碑立传的历史,并不为过。18世纪美学学科形成之初,为解决“趣味无争辩”的难题,休谟也推崇批评家来提供“趣味和美的真正标准”(参见休谟《论趣味的真正标准》)。可见,“知音”的趣味早已渗透到经典艺术标准当中。因此,“知音”有意无意地被默认为高雅文艺的欣赏者。 而“粉丝”这一名称则有些不伦不类,它是大众对“fans”一词自发的、戏仿式的音译。在最直接的意义上,“粉”或“粉丝”就是对某些事物的“爱好者”。如果仅在“爱好者”的意义上来使用的话,那么说“我是莎士比亚的粉”也是没有问题的。但由于社会成见和媒体引导,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粉丝”一度被贴上了狂热、非理性、病态等标签,当作对某些大众文化产品不加辨别的、缺乏抵抗力的消费者而受到非议。尽管现在人们能以一种理解的眼光来看待“粉丝”,但其被限定特指大众文化的欣赏者却是事实。 因此在当下语境中,“知音”与“粉丝”实指雅、俗两种不同文艺种类的接受者。而我们将二者并置对照时,其实隐含了一个问题:大众文化究竟值不值得欣赏。 大众文化在使用中的确具备活跃的意义再生产功能,而且,流行文艺也的确包含有别于高雅艺术的美学旨趣。因此,大众文化中有许多好作品或者说大众文化中存在大众艺术,是值得欣赏的。承认这一点,则可以明确,“知音”的欣赏和“粉丝”的欣赏对比,它首先是一个趣味差异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品位高下的问题。 “是粉丝还是知音?”:欣赏方式的差异 “粉丝能不能替代知音”的关键,要看大众文化粉丝式欣赏方式,能不能与高雅文艺知音式的欣赏方式等量齐观。对知音式欣赏的关注由来已久,南朝刘勰的《文心雕龙》里就有了《知音》篇,而对粉丝的欣赏方式的研究却是晚近的事(参见《粉丝文化研究读本》)。 知音精于深度耕犁文本,其文本辨识力自不待言。那粉丝有没有文本辨识力呢?如果把粉丝当作批判学派建构的“沙发土豆”,粉丝就是麻木个体的集合,或者受大众传媒操控的傀儡,当然无辨识力可言。但是,通过深入粉丝的文化实践,研究者发现,粉丝对于特定文本是存在敏锐的辨识力的。20世纪80年代,有人用“全庸”之名仿作金庸小说,以图鱼目混珠。结果读者去芜存菁,终使各式“全庸”尽数淘汰,读者们也自我修炼成了“金迷”。有趣的是,金庸晚年按“经典”标准大力修改当年作品,不想费力不讨好,竟遭众多“金迷”抵制。由此可知,粉丝像知音一样,都具有敏锐的文本辨识力,并忠于自己的文本感受。 但粉丝文本辨识的有趣一面在于,他们会因为极度关注某些文本的细节,而选择性地忽略其他细节。像一些网络小说读者会因情节带来的“爽”感,而忽略作者在文本中留下的各种“Bug”(在网络小说读者批评中被用来指文本中的各种漏洞),而另一些读者则专门给小说挑“Bug”。因为存在这种“专攻一点、不计其余”的辨别方式,“脑残粉”由此而生,“黑粉”亦由此而生。这样的文本辨别方式的主观随意性不言自明,与知音式文艺批评的理性、客观旨趣相去甚远。 粉丝欣赏方式的参与性表现在许多方面。例如,网络小说读者在阅读之余,会在书评区、贴吧等发表自己的看法,或者建起QQ群、微信群来交流,甚至会请求作者将自己写进小说作为龙套人物,等等。总之,粉丝欣赏要求突破高雅文艺欣赏所规定的“距离”,使欣赏化为广场式的狂欢。粉丝欣赏的参与性更突出的表现是,他们不会仅仅停留在对小说、影视作品、歌曲等原作本身的欣赏上,还会进一步消费许多衍生产品,如印有明星头像的T恤、玩偶、海报,举行动漫cosplay……等等,用费斯克的话说,就是从“初级文本”向“次级文本”迈进。如此,粉丝将文化工业提供的资源带入其日常生活实践,并在使用中完成文本意义的重新组装。这也就是说,大众文化的意义不是由文化工业生产者决定的,而是由大众的解读因人而异地赋予的。在某种程度上,费斯克笔下的粉丝,颇得几分罗兰·巴特的真传:直接宣判“作者”死刑,开启任性阐释模式。与此不同,“知音”则更尊重作家的创作意图或作品主题,他们更像伊瑟尔所说的“采矿者”,努力掘开文本的岩层,提炼出深藏其下的金子般的创作主旨。 伴随积极的参与,粉丝的生产力也释放出来了:他们不会停留在文本的消费上,而是以文化工业产品为资源,创造出数量庞大的、五花八门的新文本,如网络同人小说、模仿秀及流行音乐粉丝们的翻录、翻唱和MTV翻拍,等等。这种新文本有时会达到与原作不相上下的地步,如《指环王》的读者们创作了大量衍生文本,并由最为资深的粉丝收集起来出版发行,大受欢迎,以至于小说作者与粉丝对簿公堂,争夺这些文本的所有权。而“知音”呢,他们的生产力主要表现在分析精辟的批评文本上,此外很难看到其他类型的新文本。 明确了二者的差异后,再回到“粉丝能不能替代知音”的问题,我们则可以这样来回答:粉丝式的欣赏与知音式的欣赏在对待原作态度、参与方式和文本再生产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当然二者也就不能相互替代。 “粉丝型知音”与“知音型粉丝”:积极的批判意图 除去对比,提出“粉丝能不能替代知音”的问题还内含一种积极的批判意图。这不仅是说,我们不应为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粉丝欣赏实践所迷惑,而遗忘或否认沉潜涵泳、静穆观照的知音式鉴赏的难能可贵,而且是说,将“粉丝”与“知音”并置,能建构一种相互映照的批判视野,使我们可以借此反观二者。二者并非没有相通之处,那就是不管接受什么类型的作品,你都得有以文本辨识为基础的热爱。如果有了这份热爱,知音与粉丝未必是不能沟通和相互接受的。基于此,笔者以为可以提倡“知音型粉丝”和“粉丝型知音”,来构建这种相互映照的批判视野。 所谓“知音型粉丝”,是将“知音”的视角带入大众文化欣赏中,力求将欣赏的快乐建立在文本辨识的基础上,进而摒弃那种“专攻一点、不计其余”、过于随意的辨别方式。由这种视角来审视大众文化欣赏,则不难发现,缺乏文本辨识力的“伪崇拜”者大有人在,如一些通过扮演粉丝谋生的“职业粉”和一些随大流的“追星族”。这样的“粉丝”应该不是这些文本的“知音”。 而所谓“粉丝型知音”,则除了对文本辨识力的强调之外,还希求人们可以像“粉丝”那样,在欣赏高雅文艺时有更多的真情流露,并丰富新文本的创作方式。由这一视角来审视高雅文艺欣赏,则同样可以断定,“伪崇拜”者也一定存在。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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