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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 “杠精”:辩士之风一息尚存


    2018年《咬文嚼字》热词榜里排进了“杠精”这个名词,围绕着它的生动表达已经有很多,简单地说,杠精是一个进行表演性抬杠的行为主体。进一步,人们还讨论出了一种无意识抬杠的人格性质:杠精体质。有人总结出杠精的几种行为模式:爱泼冷水、挑刺成瘾、自我感觉爆棚、断章取义、爱钻牛角尖、冥顽不灵。作为一名杠精,我认为此事值得唱唱反调。
    鉴于杠精常年给周围人带来负面情绪,因而人们似乎也总是把“杠精”归为比较消极的群体。但从历史上看,“杠精”显然也起到过积极意义。比如在先秦诸子中,“名”家与“道”家都是抬杠界的精英。“白马非马”和“道可道,非常道”这些命题可以让杠精们不吃不喝地讨论上一整天。庄子经常在自己的文章里向孔子发难,在他设计的对话中,孔子总是被他巧妙的杠精式问题搞得无言以对。儒家学说强调“仁义礼智信”,而在《胠箧》里,庄子问道:“所谓至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而后以盗跖为例,说明了盗贼们也讲究“仁义礼智信”,对孔子进行了一番解构。最后他得出结论: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同时期的雅典也有一位著名杠精——苏格拉底。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记录了苏格拉底和希庇阿斯讨论什么是“美”,希庇阿斯每提出一种可能,苏格拉底就予以否定,最后他认为美是一种难以理解的东西。
    这种例证不胜枚举,可以说几乎整个“轴心时代”的思想家们各个都是杠精,只是在每个时期的称呼不同,而且在任何时代,他们都不大受人欢迎。中国历来不缺勇敢的杠精和懦弱的唱反调者,在古代甚至专门有这样一种高风险、低回报的工作——辩士。不过今天的杠精与古代的辩士相比似乎总是少了些浪漫,因为后者是把脑袋悬在腰上,跨过了刀尖与血污,杠精就显得只是在耍嘴皮子,在诡辩和狡辩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杠精也分三六九等。前面所说的先秦诸子、古希腊智者和舌战群儒的诸葛亮都是知识分子,而我们生活中更多见到的是各行各业的普通人。所以就可以分出知识分子杠精和非知识分子杠精两种。
    知识分子的职业要求他们终生向固化的常识挑战,所以那些负面的因素在他们身上固然存在,但也可以在积极的方面表现为:批判性、主体意识、掌控细节、坚持不懈和引譬连类。所谓“真理越辩越明”,换在今天就是“真理越杠越清楚”。中国现代以来第一位出名的知识分子杠精非鲁迅莫属,而后的知识分子几乎都是鲁迅精神的追随者。譬如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中,开篇就谈到了朋友在生活里看到的一个场景:两个旅客在轮船上聊天,唏嘘杭州雷峰塔倒掉的同时又讨论着街传巷议,说是倒掉的原因跟乡下人挖走塔砖有关系。其中一个旅客就叹气了:“西湖十景这可缺了呵!”这似乎真的是我们生活中很平凡的事,谁还没在公共场合见到过几个闲聊的人呢?哪个闲聊的人不是在唏嘘感慨呢?可专门写文章,说这种闲聊里透露出的思想是一种“病”的人就少有了。今天倘若有人这么做,旁人定要问你一问:跟你有什么关系?咸吃萝卜淡操心。而知识分子要说了,爱操心正是他们的公德。鲁迅先生的意思,是这感叹的人虽然只是感叹西湖十景变成九景,却暴露出中国文化里对“全”的偏爱,以至于任何打破都要受压制,这就让传统文化里的流毒继续遗臭,而新文化永不得建立。同时,他也对可能出现的另一种意见,即把新的和颠覆性的东西统统当做是好东西的观点表示出不屑。他说:“凡这一种寇盗式的破坏,结果只能留下一片瓦砾,与建设无关。”
    总而言之,别人说一,他们偏说二。别人要是说了二,他们又会说出三,说出四,说出一万种可能性来。但这种抬杠有时毕竟还是有意义的,比如鲁迅在那篇杂文中不仅仅指出了问题,也给出了方法。他说:“我们要革新的破坏者,因为他内心有理想的光。我们应该知道他和寇盗奴才的分别;应该留心自己堕入后两种。这区别并不烦难,只要观人,省己,凡言动中,思想中,含有借此据为己有的朕兆者是寇盗,含有借此占些目前的小便宜的朕兆者是奴才,无论在前面打着的是怎样鲜明好看的旗子。”这说明,负责任的杠精应该是提出不同意见后,让读者和观众去明辨是非的,所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不负责任的杠精就像鲁迅所说的,只是破坏,不事建设。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虽然不喜欢别人抬杠,其实自己却总是提出无理要求。这种现象在我们的童年中是最常见的经历,经典的例子就是家长和老师不许小孩顶嘴,但他们却常常给自己的非理性行动找到一个牵强的理由,为此还创造了一句流传甚广的俗话:“打死犟嘴的,淹死会水的”。很多人认为,杠精是一种单向度的话语暴力,但据前年在网络上走红了一段时间的《东北孩子的妈妈都是魔法师,你想要什么,她就会把你变成什么》等帖子来看,其实这是一种双向互动的过程,往往是在童年表达时常常受到压抑的人,在长大后成为杠精的可能性更大。
    “杠精”之所以成为热词,还并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常见特性,根本来看还是因为《奇葩说》《吐槽大会》等娱乐节目的视觉包装。当“杠精”脱离了它的日常属性,而走进公众视野,成为一种视觉文化时,它不再是语言和观点的交锋,而是交锋的场景;它动用一切视听觉的手段,其实是一种以城市生活情绪为载体的消费品。这就回到了开始的描述,“杠精”不光要“杠”,还得会做戏,要能根据任何话题提出自己的偏执意见。与知识分子型的杠精和非知识分子型的杠精都不同的地方在于,作为文化现象的“杠精”已经成了一种职业,它一方面确实部分起到了颠覆偏见的目的,另一方面它也整合和平复情绪,让观众在激烈的表演过后忘记那些经过讨论的话题里真正宰制他们生活的核心因素。
    最后我想说,杠精固然讨厌,但终日接受惯例、习俗和常识恐怕也并不能令人满意。当人们说“要走出舒适区”的时候,难道走出“不爱争辩”的舒适区不在他们的选项之内吗?现在我们知道,泼冷水是一种类似于乱扔垃圾的恶习,但不表态也是另一种类似于不丢垃圾、任由其发臭的恶习。
    对于一个被朋友圈点赞占据了的世界,杠精们无疑是一股清流,他们让警醒的人警醒,让沉睡的人睡得不那么踏实,而总有一天,他们也将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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