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与音乐相遇,长出鲜嫩的花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2:11:53 未知 吴思敬 参加讨论
在文学艺术的诸种门类中,没有比诗歌与音乐更为密切的了。在人类的远古时代,诗歌与原始音乐、原始舞蹈相伴而生。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诗与音乐是结合在一起的。后来诗与音乐虽然分了家,但二者一直是互相渗透、互为表里的。诗歌与音乐有相近的本质,它们都表现人的心灵世界,都要在时间的流动中展开。 正是由于诗歌与音乐的相近与相通,所以诗人欣赏音乐,受音乐触发进而把对音乐的感受升华为诗,就很自然了。古代诗人以诗歌描绘音乐的颇不少见,仅唐代就有钱起的《湘灵鼓瑟》、韩愈的《听颖师弹琴》、白居易的《琵琶行》、李贺的《李凭箜篌引》等杰作。现代诗人中沈尹默的《三弦》、徐志摩的《半夜深巷琵琶》、艾青的《小泽征尔》、韩作荣的《听桑卡弹古筝》也均是以诗歌写音乐的名篇。 青年诗人许劲草钟情诗歌,酷爱音乐,继承了前辈诗人以诗歌写音乐的传统,致力于音乐题材的诗歌写作。她把自己写音乐的诗篇收集在一起,推出了诗集《音乐女神》(中国民族文化出版社2020年6月出版),这是在诗与音乐接壤地带长出的一簇鲜嫩的花,也是诗歌与音乐相结合产生的宁馨儿。 诗集《音乐女神》中的作品,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听乐记感,就是把自己欣赏音乐的感受用诗的意象、诗的语言传达出来。另一种类型是音乐礼赞,即诗人对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思考、追寻与赞美。 前一种类型,听乐记感,说来简单,写起来却是颇有难度的。诗歌与音乐尽管有相通之外,但作为两种不同的艺术门类,还是有所不同的。最重要的是艺术符号不同,音乐的符号是有规律运动的乐音,诗歌的符号是语言。乐音诉诸人们的听觉,语言诉诸人们的想象。诉诸听觉的乐音可以传达欢乐、悲哀、悠闲、绝望等情绪,不受民族、地域的隔阂,因此音乐是世界通用的语言,是没有国界的。而诗歌则由于各民族、各地域语言的差别,理解起来就没有那么便捷。诗歌与音乐艺术符号的不同,导致了所传达的信息的明确程度的不同。诗歌的符号是语言,同一种语言内,符号的能指与所指是确定的。音乐的符号是乐音,乐音既是能指又是所指,符号与实体、形式与内容融合为一个浑然的整体。这一整体固然与主体的情绪状态相联系并与他的精神运动协调一致,但是它所唤起的只是一种朦胧的感觉与共鸣,这就导致了音乐内涵的不确定性与多义性。即使是描绘性很强的音乐或标题含义很具体的音乐,在听众心中也难于唤起明晰的概念与确切的意象。所以说,音乐是可意会不可言传,是很难用具体的文学语言把它“翻译”出来的。 许劲草写这种音乐诗,就是在做这种“翻译”工作,这是一种费力不讨好的工作。因为正是由于音乐表达的不确定性,不同的听众之间,由于他们的生活经验不同,心境不同,情绪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感受。许劲草传达的感受,可能正是他们的感受,也可能偏离他们的感受。与他们感受相同的自然会颔首称赞,与他们感受不同的就难免蹙眉不语了。不过,即使是面对后者,许劲草的诗歌也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因为它起码表示了乐曲“多义”中的一义,它在召唤着更多的听众来做出自己的诠释。 欣赏音乐,有赖于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对于非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鉴于当下,“非音乐的耳朵”还普遍存在,国家大剧院经常请专业人员做音乐普及的工作。许劲草所写的音乐诗,实际也有个阅读对象的问题。如果读者是音乐内行,那么对她所描绘的音乐内涵,可能会有先得我心之感。但如果是音乐外行,那么阅读起来也就难于有所共鸣、有所会心了。考虑到读者的实际情况,作者特意设置了“艺术小贴士”,即对所写的名曲、名家及著名演出团体等进行必要的背景介绍,这既点明了作者诗思的由来,也有助于读者对音乐自身及诗的理解。 作者写这类诗作的时候,要做的是用诗的语言把音乐唤起的内心感觉传达出来。音乐本身就是不确定的,它所唤起的内心感觉也就更不确定了,现在要用某种确定性的语言把它传达出来,并让它得到听众的共鸣,这几乎是办不到的。正如她在《如果协奏曲有颜色》一诗中所说:“我多想把这奥妙/用文字表述/成为永恒可以碰触/但我不能且没人能”。这表明诗人充分认识到用诗句描述音乐的局限,她之所以还要写,是因为她要发挥诗歌作为语言艺术的优势,她觉得一首好的写音乐的诗,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对音乐的印象与记录上,她要借助音乐的酒杯,浇自己胸中之块垒。也就是说,听乐记感,更重要的是通过对音乐的描述把内心的情感释放出来,从而把自己内心的情绪与音乐的意象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浑圆的整体展示给读者。像这首《舍赫拉查达》: 我躺在云朵里了/看阳光烘焙着云团/散出一阵金色的暖/看银鱼群穿过天际的乌云/暴风雨躲在后面/我躺在云朵里/风推着没有我的云/缓缓掠过我身边 我开始变得/没有一丝重量/比风更轻盈地/在云朵间跳起/古老而美丽的舞蹈/所过之处/云朵笑了,绽放彩虹的欢颜 我躺在云朵里了/比风更轻盈/比阳光更暖 此诗写出了听雅尼克与费城交响乐团音乐会演奏的交响组曲《舍赫拉查达》的感觉。这感觉是《一千零一夜》的女主人公舍赫拉查达的,也是诗人自己的。了解交响组曲《舍赫拉查达》的读者固然会有同感,即使不熟悉该组曲的读者,也会从诗中体会到许劲草与自然相融合,与天地相统一的心态,把它当成一首优美的抒情诗来欣赏。 许劲草的另一种类型的诗作是对音乐的礼赞。与前一种类型作品的思路是沿着音乐的流向而展开不同,这类作品体现的是对音乐作为一个整体、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的思考,是对音乐美学的追寻。比如听取捷杰耶夫与伦敦交响乐团音乐会后,诗人发出感慨:“音乐女神/为何偏爱你的子民?/赐予他们/驾驭弦、键、管的天赋/在木头、金属、丝线、皮革上”。这是对音乐生成材质的揭示,与我国传统文化中“匏土革,木石金。丝与竹,乃八音”的提法不谋而合。再如《致音乐》一诗中所说:“你用陌生的旋律/带我进入熟悉的幻境……/你用熟悉的旋律/带我进入陌生的幻境……/我渴望/将身体变作某种器乐/这样便可长久地逗留/在陌生与熟悉的幻境/那些音符早已等候在此”。这里所说的“陌生”与“熟悉”,不只是针对一首具体作品的旋律而言,而是深入到音乐艺术辩证法领域的一种思考。 在这类作品中,诗人还尽情地表现了自己对音乐的礼赞与崇拜。她还把欣赏音乐中自我与音乐的融合看成是对音乐之神的“祭献”: 祭献了双眼/让自己坠入无边的暗夜/舍弃了呼吸/身体像一条起伏的波浪/耳朵长在跳动的心上/听人类文明的颂歌/无需掌声,祭献了双手/不再,几张单薄的纸/写下执拗的词句/索性祭献了自己/获得乐神的恩赐。 像上述几首诗所写已不单是音乐鉴赏心理的描述,而是彰显了在音乐与自我相融合、音乐与生命相同一过程中所获得的心灵的自由,这才是音乐鉴赏的最高境界。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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