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六岁那年认真种过一回地。那块地就跟普通的电脑键盘差不多大小。因为它处于一棵巨大的皂角树下,不属于任何人家,所以我选择了它。小孩子不能去倒腾大人们的地,那会被认为是在捣蛋,轻则挨骂,重则挨打。 我从家里找到一把香菜的种子,播种在这块属于我的田地里。我天天守着那块地,看着香菜冒芽出头,看着它们一天天长大。有一天,我采了一把香菜,将它们送到正在做饭的母亲面前。母亲很惊讶,因为这当口不是种香菜的季节。可想而知,当她看到我种的那一小块地收获了香菜的时候,她有多高兴。她高兴,我就心花怒放。 多年后,我的故事得到故乡的父老乡亲们的称赞和喜爱的时候,我也心花怒放。 他们说,你写得真像那么回事。他们说,你这些年都不在家,咋就晓得这些事儿呢?他们说这话的时候,满脸惊讶,因为他们确定身边发生那些事儿的时候,置身其中的是他们,而不是我。 十几岁的时候,我便离开了那个偏僻的小镇,这些年来,一直都只是偶尔回去看看,逗留时间最长也没能超过三天。在他们看来,我离开他们已经很远,很久。他们不知道,十几年,已经足够使乡间的记忆扎根。他们也不知道,这一辈子,我始终把讨他们开心当成了一个事业。 初学写作的时候,我也写身边的人。那时候我是一名小学教师,自认为是能够写教师的。但很快就发现,我并不见得真了解身边的这群人。倒是写起老家那些人来,反而顺畅得多。 在我幼时的记忆中,有一只缺口的青花瓷碗,它属于一位有着一张长脸和一口龅牙的寡妇。她有一个儿子跟我同龄,所以我常跑她家去蹭饭吃。因为怕我摔了碗,所以她每次都给我那只破碗。那是一只无法盛汤的碗,而且吃饭的时候,我得十分小心才不至于割了嘴。她每次给我饭的时候,都得谨慎地将好的那一面正对着我,同时还要认真叮嘱一回,要我别用嘴去碰那个缺口。我虽然年纪小,也觉得有些受气,但因为她这份认真,我又是那么喜欢她。在长大的过程中,我甚至希望自己也有一张长脸,有一口龅牙。当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其实也有一颗虎牙的时候,我竟是那般惊喜,那之后我天天照镜子,希望有一天突然看到我已经有了一口她那样的龅牙,直到后来有了新的审美。 我们那地方是稻米之乡,不怎么种小麦,面条便成了奢侈品。镇上有家面坊,两个中年男人每天要在一只巨大的面盆里和面,面盆上永远留有一层面锅巴,我每天都会跑到面坊里待上一会儿,为的是能抠上两块面锅巴。我会一边跟他们有一句没一句地拉话,一边漫不经心地抠下一块面锅巴在手上捏着玩。那东西软软的,糯糯的,捏起来本身就很享受。俩大人也很温和,一边揉面一边逗着个孩子玩,也很开心。等我捏够了手上那块面疙瘩,我就在他们面前把它吃下去。 那东西吃起来有股碱味儿,又有股麦香,很好吃。 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其中一位又进了新华书店,他在那里卖书,我去那里看书,看上一本书想偷走,被他抓了个正着。他在我父亲那里告了我一状,结果让我挨了父亲一顿暴打。那之后,我曾恨过他一阵子,但后来再跟人谈起那件事情,我竟然又好开心。 早些年回老家,偶尔还能遇上这些人,他们都很老了,见了我,得半眯着眼睛才能认出我来。他们叫我乳名。乳名这个东西,你离开故乡的时候,就留在故乡了。事实上当你有了正经的学名,乳名就渐渐地被闲置起来了。在你一天天长大成人的过程中,你的乳名也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记忆,最后只剩下一少部分人还记得它,还用它来称呼你。这些人,是你的家人,和那些看着你出生,又看着你长大的长辈。而就我而言,后来家里人也都不这样叫我了。老父亲叫儿女的时候,从来不需要名字,直接说要说的话就是了,兄妹之间,也都是大姐、二姐、三哥、四妹地叫,带上名字,就不亲了。 只有这些人,这些习惯了叫你乳名的邻居长辈,他们不管你后来有个什么样的学名,都只用乳名称呼你。离开故乡远了,久了,有一天你猛然间听到那个土得掉渣的名字,就会像无意间翻到被你遗忘在箱子底的一个宝贝那样惊喜。 乳名,就是你和故乡之间的那根脐带。 这些年,我一直在写故乡、写故人。因为我根本写不了别的地方,也写不了别的人。甚至可以说,我写作的初衷,就是为了亲近那块生养我的地方,和那些陪着我长大的人。我爱着那块地方,爱着那些人,于是我选择了这个事业——讲他们的故事。 就像一个留守在家的农民,我在地里播下种子,故事就在地里发芽生长,长成了庄稼。这或许就是老家人感觉到我的故事亲切的主要原因,他们凡能读到我的故事,都喜爱读。我大姐上学才上到六年级,来到我家,也会抱着我那些长篇小说来读。她的眼睛已经老花,要戴两百度的老花镜,读久了,颈椎发硬,头还发昏。我说别读了,读那玩意儿干嘛,她说,好看呢。 二姐因为曾读到高中,就还能玩抖音,在家时拍拍种地的事。来我这里,拍她读我的书。但又因为她整日热衷于抖音表演,我知道她是在作秀。但她告诉我,她儿子媳妇有时间也读。因为每出一本新书,我都会带几本回去,或放在家里,或送给儿时最要好的朋友,因此老家是有我的书的。就前不久,她出嫁到了湖南的姑娘,还在微信里跟我要书。 我回到老家,读过我书的人,就会跟我谈起那些故事,他们把故事中的人物拿到现实中去跟人对号,不知道为什么,总都能对上号。他们说,你写的那个谁谁谁,就是谁谁谁嘛。不过他们有时候会争吵,因为在这个问题上他们的看法有分歧,这个认为谁谁谁应该像谁谁,那个又认为其实更像谁谁谁。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理由,“那酒精鼻子哪个有,还有水牯儿呢,不就他家养了?”“你光看鼻子,没看德性,那恨不得鼻子屎都抠来下饭的德性,你再看他说话儿那个样子儿……” 老家人说话喜欢带个儿话音,裤子叫裤儿,多大的裤子也叫裤儿,猫叫猫儿,猪叫猪儿,狗叫狗儿,不管它们是不是已经很大了,已经很老了。所以水牯那样的庞然大物,他们也叫水牯儿。 我那些儿时的伙伴,最热衷于到我故事里去找他们自己的影子,只要找到一个可以往上靠的人物,他们就使劲往上靠,说那写的是他们。就这样还不满足,逮住我,就还要郑重其事地要求我写他们,说他们很希望我在哪一部书里写到他,或她。遇上这种时候,我就开玩笑说,好啊,我把你们通通写成反面人物。他们就都开怀大笑,说反面人物也行。 就像城里人并不一定亲近农民,却一定会亲近他们种出来的庄稼一样,也有城市人喜欢我的故事。正因为这一点,我才能连续在《当代》发表5部长篇,又连续在《人民文学》发5个中篇。编辑们说,我的故事很有生活气息,他们能从我的故事中看到真农民。 如果这种多半带着鼓励性质的客气话不能太当真,那么曾经有过的一个读者来电却一直是我的骄傲,虽然我每一次谈及它,都是那么小心翼翼,生怕暴露出得意。那是《傩赐》在《当代》发表后不久,一个读者费尽周折找到了我们单位的电话打了过来,说要找王华,一听说接电话的正是王华,他便语无伦次地告诉我,他想给秋秋买头牛。秋秋是我那个故事里的主角,但我知道书里的人并不需要现实中的牛。他说那就买给原型人物。这人大概是知道怎么讲故事的,因为他知道故事中的人物大多都有原型。但我遗憾地告诉他,这个主角没有原型。后来我想了想,又告诉他,即便有原型的话,那也不止一个人。我开玩笑说,那样的话,你就得买好几头牛。 后来我曾在那些写作课上讲到过这件事情,我用这件事情来告诉文学爱好者们,对于故事来说,思想重要,生活气韵也很重要。但另一半心思,却又是想告诉他们,我的故事曾经深深感动过别人。 有段时间,我曾十分抵触谁说我有天赋,我觉得他们没看到我背后的刻苦和勤奋。但后来我认同了这一点。因为我突然想到了农民。他们因为有自己的地,只需精心选种,只需把握时令把种子种进地里,至于种子发芽生长开花结果需要的阳光啊雨露等,都是上天赋予它们,风调雨顺,那一年就丰收,旱了涝了,收成就少点儿。 我其实就像他们。我把故事种进那片故土,便盼着风调雨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