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写作的理解有一段循序渐进的历史。 在最血气方刚的时候,我读到几本大部头的长篇小说,它们构成了我对文学的全部想象。我蜷缩在被窝里发抖,准备以后写出那样的一本大部头作品,付出一生也在所不惜。(我的心中时常出现一杆无厘头的天平,衡量各个文学经典巨作与我生命的重量。)这样的激情毫无来由。我家祖上有冲动的基因,魁梧的爷爷年轻时拖着铁链在街上走,看见歹徒就用链条锁了,交到派出所去。现在他的孙子将链条锻作了刀笔,准备将文字驯养得服服帖帖。 初上大学时,我野心勃勃,把自己关在阅览室,妄图以一己之力跋涉文学史的历程。这是非常荒诞的一段生活经历。我在图书馆里模仿着写下汉大赋、古典史诗和戏剧。我在书籍的包围中东突西撞。那是一段不快乐的回忆。有一天我正在闷头写作,写得很懊恼,忽然看见隔壁桌的男孩嘬着糖,愉快地翻读着《鹿鼎记》,他阅读时,发自内心的笑容真让我羡慕。我忽然想,我的天,我在干什么?这才撇下抄了一半的汉大赋,结束了这场荒唐的写作训练。写下的那一句恰好是:“雀漏罘网。”好像被捕的雀儿找到了新的出口。 此后的一段时间,我为带有实验性质的先锋写作而着迷。现在年纪稍长几岁,有了更多的智慧,发觉那种着迷几乎是出于一种青少年的叛逆心理。我是一个青少年哪吒,还没有修炼出三头六臂,就妄图击败滋养我的文化父辈。我开始摒弃有意义的写作。(总是如此。想当年我们这些自诩为先锋的写作者,好像对钻研情节的作家鄙夷得很。)我觉得每一种形式都有它微妙而独特的力量,形式能够完全构成写作意义。我甚至开始钻研字号、字符、字体颜色,开始钻研标点符号的独特用法。我摒弃连贯的表意和形象思维,原因仅仅是我的《文学理论》课本断定形象思维是文学审美的基础(大致是这样的一句话,这门课我没有学好)。我就迫不及待地背离它。我感受着每一个文字的音节和短语的速度,将它调和,试图以一种纯粹的音乐节奏、色彩感受来创造出一种新的审美可能。为了写作这些几乎没有情节的小说,我把自己弄得乱糟糟的。我狭窄的个人情绪很快就被写个干净,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再也写不了任何东西。魁梧的爷爷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他挥舞着铁链,骑在马上,向着扎堆的盲流子冲去。最后寡不敌众,爷爷掉下了马,被狠狠教训了一顿。现在,他的孙子用这支铁链锻作的钢笔,想要推翻整个文学的审美秩序,他对着文学的殿堂叫嚣,但没有人搭理这颗小芝麻。我废弃的稿子都躺在文件夹里,至少有几十万字。这是我和爷爷可怜的滑铁卢。 去年3月份,有一个约稿的契机,于是我决定收敛刺人的反抗,至少是一种伪装,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乖乖的、惹人疼爱的、忠厚老实的写作者。我开始写一系列童年回忆散文(也可以称之为小说)。我尽量让人物有本,尽量记录自己真实的童年生活。难以相信,我的的确确是在一个没有名字的幼儿园里长大的,这所幼儿园里的卧铺的的确确如同大航海时代押送黑奴的船舱甲板。我的父亲确实到县城谋生。这些内容有虚有实,有时我甚至会混淆现实和虚构的界限。我看着老家门前的马路——文中它叫作长宁街,甚至觉得我就生活在自己创造的文本当中。这是一种非常奇妙的经历,就像喝醉了酒,摸不准幻想的界限,但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喜欢不清醒。 原本,我还想继续写母亲带我去看马戏团大象的经历,想写母亲那件黄色的旧毛衣,我抱着她的脖子,在回来的路上睡着了。但这些回忆还来不及写下来,就到了交稿日。稿子交上后,我另写了一些奇怪的小说,所以这一些回忆到现在也没有补记下来。 写这一组散文小说,对我而言是非常温暖的一次创作经历。作品设定在生我养我的后渚小村,围绕我童年时所熟悉的亲人、朋友,其中一些人现在不知所终,长大以后再没有见过面。我在写作中重新游历了自己的童年,回忆我的成长,甚至能够精确地感受到幼儿园的砖瓦和瓦上湛青的狗尿苔。在快功率时代,连入睡都要讲究效率,静下心来回忆过往是多么难得的事。 时间和衰老,是我所热衷的写作主题。我一度觉得自己患上了时间敏感症。几乎我所写的所有作品,深究下去,背后都是对于时间流逝的惊慌与恐惧。由这类对时间的敏感所生发的具体内容,则包括了容易消逝的青春、关于童年的回忆。 而且,我相信文学作品是一种特殊的时间容器。它装载你的情感,无论有没有读者,都将鲜活地保留在纸张上。我在小说《白房子》里写到,两个失败的作家对作品获得世俗的成功不抱有任何期望,相约在一栋白房子里写下所有的回忆以期永远保存。我在写作这一组散文小说时,至少其中的部分篇章,带有和“白房子”作家完全相同的写作观念:我希望写下来,并借此反复地徜徉在某一段经历里。时间过得太快了,但在我印作铅字的杂志中,笔下的人物将永远青春。我则一翻开书籍,就能轻易地重新走进儿时的后渚小村。 插说一则小故事:这一组散文小说写完后,我将打印稿放在桌上。没过几天,爷爷面色凝重,要与我借一步说话。他将我叫到角落,说: “你怎么在文章里写我矮?村里整个小队,没有一人说我矮的!下次不许再写我的矮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