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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谣》里的民与谣

http://www.newdu.com 2020-11-27 《收获》 走走 参加讨论

    关键词:民谣 王尧
    就形式美而言,《民谣》应该是这些年罕见的文本。它由四卷小说本体(小说始于1972年5月,十四岁的少年“我”在码头上坐等去公社谈话了解历史问题结论的外公;终于1974年暑假开学,十六岁的“我”离开村庄去镇上读高中,带着李先生投水前留给“我”的纸条去问舅爹,知道了那段文言文出自《孟子》)、杂篇(小说本体部分的主人公“我”写于1973-1976的14篇作文与代写稿,包括入团申请书、检讨书、倡议书、儿歌、揭发信等)、外篇(小说本体部分的主人公“我”的初中语文杨老师写于1974年春到1975年底之间的一篇未完成小说稿《向着太阳》,其中关于东泊填河造田部分与小说叙述事件有所重合)构成。
    整个文本在文体方面的尝试可说是野心勃勃。四卷小说本体(或者以内篇称之?)貌似介于自传和散文之间,最终却突然蓄势形成一部真正的小说。杂篇、外篇也有挑战读者想象力的瞬间。已经不止一个读者告诉我,“还以为部分是当年的文档什么的”。而杂篇、外篇的这种称法又会让人想到《庄子》,但精神气质,对小民百姓的重视程度,似乎又在在消解着《庄子》。四种不同风格的语言(两种小说语言、一种70年代特征的文章语言、一种当下的注释语言)表现本身也完美地表达了作者所想到的、所能讲的种种主题。这一切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具备深刻反思性的文本,不妨用三个关键词来概括:小说本体处理的是身份,杂篇处理的是记忆,外篇处理的则是遗产(虽然是一份负债的遗产)。这三个文本彼此相连,具有多重内涵,每个文本之间又互相回应,互相依存。身份部分包含着多种自我选择的可能,记忆部分则结合了14种文本的半无意识到注释的有意识,遗产的特殊性则提醒我们再次审视,是否要继承,是否已经变成我们自身的债务而不自知。
    初夏的时候,第一遍读完这部小说,我跟朋友说:它是我希望自己能写出来的那一类书。它同时让我觉得,自己之前写出来的那些,毫无意义。
    所谓民谣,就是在人民口头传唱的歌谣,周作人说民谣“原是民族的文学的初基”,民谣里有哲学,有百姓的悲欣,事实上,也能看出一个时期人民的心性。作者对那时的人民究竟抱着怎样的态度呢?我以为,诚如他为主人公起的名字:厚平。曾经和作家田耳聊过小说中起名的问题。他觉得,把小说人物名字取得花里胡哨的,小说往往使劲使在小的地方,大都舍本逐末。所以他写小说的时候,尽量不让人名晃人眼目,都是小江、小丁这种,而且他觉得那些对小说人物名字很感兴趣的读者,也绝不是他的目标读者。在王尧这部小说里,名字的重要不仅仅是文学审美的问题,更是确定了一种必须传承下去的关于德行的记忆。没有什么比(敦)厚平(和)这样一个名字更好地表达这一价值观的了。(想想看其他同样年代背景的小说里出现过的人物名字吧,不乏卫红、卫兵、卫东、继红……)名字能唤起人们的某种共同记忆,也因此,想来王尧在选择名字时考虑过使用这个名字的人物特点,这个名字也就成了主人公个性气质的一部分。
    “我是王大头,大家不要笑,听我唱个小调调。”小说部分,“小调调”出现了两次。
    “我问根叔,我唱了什么。
    “母亲说,没有唱,是背的儿歌。”
    和实为儿歌的小调调相关联的,小说部分有这样的内容:“根叔和我父亲、母亲几个人想了想,把我背的儿歌凑出了几句:你拍手,我拍手,做好游戏往前走,十字路口不停留,红旗插在校门口。”
    “李先生问我:你也在批孔子?他说:你读过几章论语,你能批孔子,你们写的那几首儿歌狗屁不通。什么‘孔老二贼林彪,都是坏东西。’这两人能放在一起吗?”
    杂篇十二则为主人公王厚平(王大头)当年改写的四首儿歌,其中就有上文提到的两首。这四首儿歌中,只有“孔老二,贼林彪,都是坏东西”那首有着阴郁的戾气,其他三首,还是天然的单纯的温和的。事实上,整部作品连嘲讽都少见。唯一一处稍嫌尖锐的是杂篇中开场白里的最后一段:“我可能因为这部小说成为小说家,不再是批评家了。现在写小说就是小说家,写散文就是散文家,写诗就是诗人。我庆幸,我赶上了这么容易命名的年代。”(不知道作者是否真会被如此命名,但这个文本,实际上能使各种各样的小说家、批评家、散文家、诗人都茅塞顿开。)
    如果说,作者对知识分子抱有严苛的反思,对普通百姓,态度则相对同情理解。“我”的一家人,都很尊重邻居们的脆弱。“乡下风俗,生了男孩要挨家挨户送红蛋和糯米糖粥。奶奶和母亲商量,要不要给大奶奶家送糖粥?母亲说送吧,人不能势利的。……糖粥是奶奶亲自送过去的。大奶奶跟奶奶说:‘早上听说你们家从西边巷子里开始送糖粥了,我是想吃这碗粥的。’”勇子和秋兰不顾出身上下有别,自由恋爱结婚摆酒却几乎没有大队干部到场那段,有着一种抒情诗般的哀怨。整部小说固然笼罩着批斗会、揭发与被揭发的黑云,但庄上大部分人与人的交往层面,还是能听到由衷的叹息,听到信任的倾诉。人物与人物之间做到了感同身受。这个充满温情的词,在那个年代,可以弥补很多裂缝,让日子继续过下去。
    看第二遍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小说为什么命名为《民谣》?应该是想通过那无数生于土地,长于河畔的百姓的性格与命运、机会与行动、思想与感情,来讲述一个冷酷的年代。那个年代是大地上发生过的,那些历史事件也一目了然,冷静的语调很让容易让读者上当,以为那是非常个人化的记忆。不动声色的欺骗,一次出色的、轻描淡写的再创造。在没有灯光的夜晚,人们是如何自欺欺人睡着的呢?也许靠的就是“天上星星亮晶晶,我们找找北斗星”这样的民谣。
    同时,民谣又因为主要记录着百姓的平常生活,也通过百姓传播,它又是可以流传下去的。中国最好的民谣音乐人之一小河说过,“真正的民谣是流传,不是流行”。之二的张玮玮则说:“民谣绝对是你想得很远,然后把它抽出来的一个东西。它完全可以变大很多,也可以回到最初。”王尧大概也是这么希望的吧……
    小说里自绝的百姓不少,他们驳杂、混生、真实。悲伤是收敛的,作者将这些死亡和谐地置于自然里,是可以如歌谣一般于劳作的日常生活里歌之舞之,接受之的。“安葬他时,阳光灿烂,遍地的菜花之上已经有蜜蜂飞舞。我看到地上无数的蚯蚓在新挖的土坑中蜿行,黑的红的,爬向远方。它们腾出的空间,成为我同学的葬身之地。”写到自然风物时,作者笔下的句子就会变得悠远,从近景到远景的变焦,透露出生死之间隐秘的意义。如果说,生活里充满残忍与庸俗,那么只要在河边坐下,在田里走走,人类生活中最敏感、最珍贵的感伤情绪,就会弥漫开,像雾气,遮蔽住一切刺眼。
    与民谣这一意象相契合的,是整部小说的诗性。这种诗性是江南的,属阴的,有对读者足够的诚意,没有半点装腔作势,和王尧的散文一脉相承,可以说是作者驾轻就熟的语言。当我们说一部小说有真正的诗性时,肯定不是指什么韵律或者某些抽象的意象。小说中的诗性,应该是字里行间编织的理性,每个词都准确、合理,似乎都被河道上的风反反复复打磨过,没有一处突兀。安妥平和的表面下,这理性本身绵延柔韧出精神个性的深度与神秘。这种深度与神秘和认清现实有关,作者对并不美好的少年时光没有丝毫怀旧。
    “我的眼前一片模糊,但我知道墓地之外是绿的麦苗,黄的菜花,像蝴蝶一样的蚕豆花。又是一个五月。又是无数个五月过去了……”在他笔下的9次“五月”,绝不是那个年代寓指革命热情高涨的光芒耀眼的“红五月”,而是持续了一个月大雨的水灾的五月,是发霉的五月。在文化革命的火堆里,作者毫不犹豫扔进去一根湿木头。不安的燃烧。远远看去,从木头的缝隙里冒出的是一股股白气,近近一闻,是呛人的烟气。(不知为什么,写到这里,民谣会让我联想到了“四面楚歌”这个词。)
    希望在《收获》杂志上的首发能为作者带去第一批富有创造性的读者。这个文本自身,绝不限制在某个特定的时空。这个故事是为我们每个当下写的。每个以前就发生过的当下。
    为着写这篇评论,反复读了好几遍作品,私下揣测过,作者是在什么样的心境下,写下那句小说开头的呢?这短短二十个字,却潜藏着打开所有心结的可能。任何心气艰难的时候,不妨像小说主人公一样,在码头或者随便什么地方坐下来,要知道,对一个拥有个体世界的灵魂而言,那遮不住的万丈光芒的太阳,也可以“像一张薄薄的纸垫在屁股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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