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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平:清华简《程寤》中太姒所梦“六木”的象征寓意

http://www.newdu.com 2020-11-02 今日语言学 王志平 参加讨论

    提要:
    本文以声训和隐喻等方法对清华简《程寤》中太姒所梦“六木”的象征寓意作了重新解析,认为“棘”指殷商直言箴谏的赤心忠胆之朝士,“梓”指周文王诸子,“松”“柏”指爵位之“公”“伯”,“棫”“柞”分别指“域”“祚”。这些都是与改朝换代有关的政治隐喻。结合周初政治形势,本文对有关简文作了全新解读,认为太姒梦境其实是周初封建诸侯政治蓝图的现实反映。
    关键词:
    《程寤》 “六木” 声训 隐喻 象征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出土简帛文献与古书形成问题研究”(19ZDA250)的阶段性成果。
    清华简《程寤》自问世后,即引起学术界广泛兴趣,研究者对于文中太姒所梦“六木”的解析更是众说纷纭,各是其是。大家都力图结合周初政治形势加以解说阐释,但是很多学者都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太姒无意识的吉梦实际上反映了太姒有意识的思维,梦境征兆与现实应验必须有着密切的逻辑联系。因此,我们对于太姒之梦“六木”等的解析必须合乎古代解梦遵循的原则,解说阐释应当以周还周,以秦还秦,不能以后世的理解和认识加以联想发挥,肆意曲解有关梦兆。众所周知,声训、隐喻和象征不但是理解词语典故的训释手段,也是古人认识和定义世界的思维方式,这在原始思维中是非常普遍的。如有名的宰我答哀公问社即是如此。《论语·八佾》云:“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栢,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慄也。’(孔安国曰:‘九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宰我不本其意,妄为之说。因周用栗,便云使民战慄之也。’)”沈兼士《声训论》评论说:“以战慄释栗,颇类声训,然揆之人情物性,栗之与慄,殊无义类之关涉。……犹之《史记·陈余传》‘柏人者,迫于人也’,《白虎通》‘松者,所以自耸动’,‘柏者,所以自迫促’,恐皆为同音语之心理的联想作用,无与于先天性之义类者也。”[1]其实,古人正是充分发挥了文字的形体、声音和意义,破文析字,会意解字。“止戈为武”“背厶为公”等破文是拆字;“松者,所以自耸动”“柏者,所以自迫促”等声训是谐音;而由植木之“树”引申为立国之“树”则为转义[2]。有鉴于此,本文即试图从古人对于事物的常规隐喻和普遍象征角度重新解读有关简文,如有不妥,只当痴人说梦,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一、《程寤》太姒所梦“六木”的解释与疑义
    对于有关简文,逐字逐句串讲者甚多,如子居、[3]禚孝文义[4]等先生已经作了详尽的集解汇释,颇便读者。有关简文的编联和训释等均可参见二文。笔者也有一些新的见解,一并迻录如下,以供讨论:
    惟王元祀正月既生霸,大姒梦见商廷唯棘,乃小子发取周廷杍(梓)树于厥(阙)间,化为松柏棫柞。寤惊,告王。王弗敢占,诏太子发,俾灵名葼(总)祓。祝祈祓王,巫率祓大姒,宗丁祓太子发,币告宗祊社稷,祈于六末山川,攻于商神,望,烝,占于明堂。王及太子发并拜吉梦,受商命于皇上帝。兴,曰:“发!汝敬听吉梦。朋棘(俦)杍(梓),杍(梓)松松柏,副(剖)棫㯱(报)柞,柞化为(获)。呜呼!何警非朋?何戒非商?何用(痛)非树?树因欲,不违材。如天降疾,旨味既用,不可药。时不远。惟商戚在周,周戚在商。择用周,果不忍,绥用多福。惟杍(梓)敝,不义(宜)(封)于商。俾行量(粮)亡乏,明明在向(尚),惟容纳棘,意欲惟柏。梦徒庶言,有勿亡。秋明(盟)武畏,如棫柞无堇(垠)。呜呼,敬哉!朕闻周长不贰,务亡勿用,不,思(使)卑柔和顺,生民不灾,怀允。呜呼!何监非时?何务非和?何(威)非文?何保非道?何爱非身?何力非人?人谋强,不可以藏。后戒,后戒,人用汝谋,爱日不足。
    清华简《程寤》文中提到了太姒所梦的六种木材,按照顺序分别是:棘、梓、松、柏、棫、柞。诚如学者所说,“太姒梦境的象征意涵,对于理解文王受命、文王解梦等问题至关重要”。[5]那么这些梦中出现的棘、梓、松、柏、棫、柞六种木材都分别代表什么征兆,又有着什么现实寓意,以至于太姒都要“寤惊”,文王也“弗敢占”呢?其梦兆必定事涉重大,性命交关,需要我们仔细推敲。
    整理者认为“以棘比喻奸佞朋党,以松、柏比喻贤良善人”。[6]这一阐释得到了很多学者赞同,许多新的阐释也大同小异。如黄怀信认为“棘”是朋比小人的象征,“梓”是良材,“松、柏、棫、柞”是栋梁之材的象征。[7]申超认为“棘”可引申为商纣王及其所宠幸的佞臣,“梓”是代指太子发,“松、柏、棫、柞”指周的贤臣。[8]孙乌兰认为“棘”比喻祸害朝廷的奸佞小人;“梓”既象征着王权,又象征着通天的“天命”;“松柏”为喻指经历磨难而生生不息的治国栋梁,“棫柞”都是良臣贤士的代表,“松、柏、棫、柞”这几种植物聚在一起,表明良臣贤士们聚集在一起,共同辅佐帝王。[9]袁莹则认为简文中“棘”“棫”“柞”比喻小人庸才,“梓”“松”“柏”比喻贤良善人。[10]田旭东又从“六木”的生长环境与习性出发,认为“棘”是亡国的象征,“商廷唯棘”是商亡国之征。太子发所植之“周梓”由于适应性较差,无法在商廷存活,而“周梓”所化之“松、柏、棫、柞”四木则可以与朋棘共存,能够适应商廷恶劣的环境,象征着周人必将取商而代之。[11]只有沈宝春的阐释别具一格。他认为“杍(梓)”为“天父”之“子”,也即太子发,“松柏棫柞”即“公白或乍”,“公白”,系从“古公”“公季”到“西伯”的概括,“棫柞”是“国作”的象征。[12]完全以文字声训解之,可谓独具慧眼。但是,诸家阐释留有一个治国疑问——如果“棘”指朋比小人,那么简文中的“朋棘”“惟容纳棘”与传统的政治教训正好相反。“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诸葛亮《出师表》)而文王对太子发的教诲居然是与小人为朋,容纳小人,岂不怪哉!而且“商棘”“周梓”以及“松柏棫柞”又如何与周初之政治形势一一对应?“六木”的梦境与现实之间并无合乎逻辑之意象关联。因此我们不妨另开炉灶,从新的解梦思路逐一分析“六木”的常规隐喻和普遍象征,试着破解这一谜团。
    二、《程寤》太姒所梦“六木”新释
    首先来看一下周代“棘”的所指。《周礼·秋官·朝士》:
    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后。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后。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长众庶在其后。左嘉石,平罢民焉。右肺石,达穷民焉。(注:树棘以为位者,取其赤心而外刺,象以赤心三刺也。槐之言怀也,怀来人于此,欲与之谋。)
    清王太岳《四库全书考证》卷八《秋官二》:
    棘之为木也,其华白,义行之发也;其实赤,事功之就也。槐之为木也,其华黄,中德之畅也;其实玄,至道之复也。
    而清孙诒让《周礼正义》卷六十八疏云:
    注云“树棘以为位者,取其赤心而外刺,象以赤心三刺也”者,《说文·朿部》云:“棘,小枣丛生者。”《毛诗·魏风·园有桃》传云:“棘,枣也。”又《小雅·大东》传云:“棘,赤心也。”《初学记·政理部》引《春秋元命包》云:“树棘、槐,听讼于其下。棘赤心有刺,言治人者原其心不失赤实,示所以刺人其情,令各归实。”《左·昭四年传》“桃弧棘矢”孔疏引服虔云:“棘矢者,棘赤有箴,取其名也。”案《毛诗》传以“枣”训“棘”,《吕氏春秋·分职篇》云:“枣棘之有。”此九棘亦即枣之通名,非小枣丛生之木也。《淮南子·时则训》高注云:“枣取其赤心也。”《方言》云:“凡草木刺人,自关而西谓之刺,江湘之间谓之棘。”是“棘”与“刺”义同。《小司寇》及《司刺》“以三刺听狱讼”,即在三询之外朝。故《王制》云:“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明外朝树棘,即取义于是也。
    既然“棘赤有箴”,按照周时的政治隐喻,正指能够箴谏的赤心忠胆之朝士。而“商廷唯棘”,是指商王朝廷之上颇多忠于殷商之诤臣,如比干、箕子、微子、商容等辈,而非指朋比小人。因此,“朋棘”“惟容纳棘”也是指与这些忠于殷商之徒为朋,而非为敌。“惟容纳棘,意欲惟柏”,也惟有接纳和吸收了他们,才有称霸(伯)的可能。事实上,周人对于殷商忠臣既拉拢又防范。拉拢者如《史记·周本纪》称文王时“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尤其是“辛甲”,《汉书·艺文志》“道家”类著录有《辛甲》二十九篇,班固注曰:“纣臣,七十五谏而去,周封之。”《左传》襄公四年:“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尤为符合“商棘”的象征意涵。防范者如《韩非子·喻老》:
    周有玉版,纣令胶鬲索之,文王不予。费仲来求,因予之。是胶鬲贤而费仲无道也,周恶贤者之得志也,故予费仲。
    只有这样,才能理解“何警非朋?何戒非商?”的用意。如果“棘”意指商之小人,彼之砒霜,我之蜜糖——“商廷唯棘”,小人成群,于周最为有利,又“何警”之有呢?
    至于“杍(梓)”,一些学者已经意识到即隐喻“子”,尤以沈宝春具体论证最为详尽。[13]文繁不赘,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看。对于古书中“杍(梓)”之声训,杨树达《释梓》一文寻根探源,诠释极其精湛:
    《说文·六篇上·木部》云:“梓,楸也。从木,宰省声。”或作梓,从宰不省。(即里切)按梓字古人声训皆以子字为释,子与梓古音同也。《尚书大传》记“伯禽与康叔见商子,商子曰:‘南山之阴有木焉,名梓。二三子复往观之。’见梓实晋晋然而俯,反以告商子。商子曰:‘梓者,子道也。’”《汉书·五行志》(中之下)记王莽之言曰:“梓犹子也。”二文皆以子释梓。然梓何以受义于子,说不明也。按《诗·鄘风·定之方中》云:“椅桐梓漆。”陆玑《诗疏》云:“楸之疏理白色而生子者为梓。”据此知梓之受名以其生子也。商子、王莽所云,皆是此义,特古语简质,不如《陆疏》悉言之耳。……(下略)
    《尚书·梓材篇释文》云:“梓,本亦作杍。”按《说文》梓下重文不记此形,而以杍为李字之或体。古文时有异义而同形者,殆不足怪。杍果为梓之或作,则受名之故已明著之于字形中矣。《说文》话或作譮,训会合善言,受义于会(會)也。柄或作棅,训柯,受义于秉也。胑或作肢,训体四胑,受义于树枝也。此皆一字两形,一明声义,一为假音,梓杍正其比类矣。[14]
    因此,按照古代声训寓意,“杍(梓)”即“子”之隐喻。但是,学者或以为“杍(梓)”指“太子发”,则未必皆然。因简文中有劝谕“太子发”“朋棘杍(梓)”之语,显然这里的“杍(梓)”并非意指“太子发”,而只能指除“太子发”之外的文王其他诸子。至于“乃小子发取周廷杍(梓)树于厥(阙)间”,[15]更是间接证明“周廷杍(梓)”并非专指“太子发”。“”可读为“俦”。《说文·人部》:“俦,翳也。”段玉裁注:“翳者,华盖也。……与翿、纛音同,由其义相近也。”清华简《祭公》13—14:“惟我后嗣,旁建宗子,丕惟周之厚屏。”又清华简《系年》17—18:“周成王、周公既迁殷民于洛邑,乃追念夏商之亡由,旁埶(设)出宗子,以作周厚屏。”古文《尚书·康王之诰》:“乃命建侯树屏,在我后之人。”孔传:“言文武乃施政令,立诸侯,树以为蕃屏。传王业在我后之人,谓子孙。”[16]《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孔颖达疏:“故封立亲戚为诸侯之君,以为蕃篱,屏蔽周室。”“俦”“屏”同义。“商棘”如上说是指商之忠臣,那么“周杍(梓)”就是指周王诸子。“树”古文字作“尌”,初文字形作“权”,象以手植木。“尌”“树”本一字,凡树立之义者,皆“尌”之后起字。[17]古代封、建、树、艺均为同义词,《晏子春秋·问上八》:“彼周者,殷之树国也。”“树国”就是“封国”。“树杍(梓)”隐喻“树子”。《公羊传》僖公三年:“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何休注:“无易本正当立之子。”《穀梁传》僖公九年:“毋易树子。”范宁注:“树子,嫡子。”其实,“树子”即立子,也即所谓“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诗经·大雅·板》)。因此,所谓“取周廷杍(梓)树于厥(阙)间”正是周初封建统治的最早设想。但是,由于条件不成熟,“惟杍(梓)敝,不义(宜)于商”,[18]”从“凡声”,可读为“封”。从“凡”之“汎”通从“乏”声之“泛”,[19]而同从“乏”声之“窆”又通“封”,[20]故“”“封”音近,可以通假。“惟杍(梓)敝,不宜封于商”,意谓周王诸子暂时还不成气候,不宜分封于商。这才是“树因欲,不违材”的真实用心。
    “六木”中最难破解的就是“松柏棫柞”隐喻为何。沈宝春敏锐地指出,“松柏棫柞”即“公白或乍”,可谓一语中的。“公白或乍”分别是“松柏棫柞”的声符,而在古代声训解字又是一个普遍现象。以“松”“柏”为例,我们首先来看看它们各自的意指。《史记·陈涉世家》:“以故楚盗公行。”《集解》:“徐广曰:公一作讼,音松。”[21]“松”在古代梦书中多为“三公”之征。《太平御览》卷九五三《木部二·松》引《梦书》曰:“松为人君。梦见松者,见人君之征也。”《三国志·吴志·孙皓传》注引《吴书》曰:“初(丁)固为尚书,梦松树生其腹上。谓人曰:‘松字十八公也。后十八岁,吾其为公乎!’卒如梦焉。”古人多以此拆字。唐韦绚《刘宾客嘉话录》云:
    贾嘉隐年七岁,以神童召见,时长孙太尉无忌、徐司空勣于朝堂立语。徐戏之曰:“吾所倚何树?”嘉隐云:“松树。”徐曰:“此槐也,何言松?”嘉隐云:“以公配木,何得非松?”长孙复问:“吾所倚何?”隐曰:“槐树。”公曰:“汝不能复矫对耶!”嘉隐曰:“何烦矫对?但取其鬼木耳。”
    可见“松”与“公”之内在关联已久入人心。
    “柏”与“伯”之关联亦源远流长。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三十四《松》:“按王安石《字说》云:‘松柏为百木之长,松犹公也,柏犹伯也,故松从公,柏从白。’”清庄有可《春秋小学》卷七引《说文》“柏,文鞠也。从木,白声”云:
    本止作“白”。“白”,古“伯”字,长也。“松”从公,“柏”从伯,皆木中之长也。
    《尚书·西伯戡黎》“西伯”孔安国传:“伯,亦作柏。”《释名·释车》:“柏车。柏,伯也,大也,丁夫服任之大车也。”所以“柏”与“伯”的联想也自然天成。《史记》褚少孙补《龟策传》:“松柏为百木长而守门闾。”这与简文“周廷梓树于阙间,化为松柏棫柞”是一致的。“阙”也是宫廷王位的象征。
    《说文解字·木部》:“栾,木似栏,从木,䜌声。《礼》:‘天子树松,诸侯柏,大夫栾,士杨。’”[22]天子、诸侯墓葬封树之等差实亦隐含公、伯爵位之列别。赵振铎先生曾经批评王安石《字说》“把树名松柏和等级制的公伯牵合到一处,没有任何客观事实做依据”。[23]从我们所征引的文献来看,王说不无道理。
    故而,按照古代声训解字原则,“松柏”解为“公伯”亦属顺理成章。但是沈宝春认为“公白”为从“古公”“公季”到“西伯”的概括,则未达一间,或有不当。此“松柏”既为“周梓”所化,当意谓分封周之诸子为列公列伯,方合乎简文意旨。
    至于“朋棘(俦)杍(梓),杍(梓)松松柏”,此处断句颇为难解,整理者甚至认为“以上数句疑有讹误”。实非。简文作“朋棘杍=松=柏”,“杍”“松”下原有重文符号。此处当断读为“朋棘俦梓,梓松松柏”。“梓松松柏”完全是声训隐喻,当理解为“子公公伯”,“子”和第二个“公”是意动用法,即“以公为子,以伯为公”。“以公为子”仍然是分封制的延续,“以伯为公”则隐含着周克商后,予以旧封诸侯加官晋爵之可能。二者皆为稳定人心之举措。
    同样,“棫柞”亦当按照声训解释。“棫”可读为“域”或“国”,“柞”可读为“祚”或“胙”。[24]《诗·大雅·绵》:“柞棫拔矣,行道兑矣。”《释文》:“棫音域。”《汉书·文帝纪》:“行幸雍棫阳宫。”颜师古注:“苏林曰:棫音域。”散氏盘(《殷周金文集成》10176)铭文:“陟州刚(岗),登,降棫。”清孙星衍《续古文苑》卷一《周西宫襄戎父盘铭》认为盘铭“棫”假借为“域”。而“柞”“祚”形音俱近,古书时有讹误。《水经注·获水》:“获水又东入栎林,世谓之九里祚。”清沈炳巽《水经注集释订讹》卷二十三:“祚,宋本作柞。陆机《诗疏》云:‘秦人谓柞为栎河。内人谓木蓼为栎。’”《文选》卷九杨子云(雄)《长杨赋》:“振师五柞,习马长杨。”清梁章鉅《文选旁证》卷十二:“《汉书》‘柞’作‘莋’。颜注:‘莋与柞同。’毛本‘柞’误作‘祚’。”《汉书·王子侯表下》:“祚阳侯仁。”清沈家本《诸史琐言》卷五:“按《左传》昭七年‘与之莱柞’注:‘柞,山名。’此‘祚’字疑应作‘柞’,其地在柞山之阳也。”因此,所谓“副棫㯱柞,柞化为”,“副”训“剖”,《诗·大雅·生民》:“不坼不副,无灾无害。”陆德明《释文》:“副,孚逼反,《说文》云:分也。《字林》云:判也。”《礼记·曲礼上》:“为天上削瓜者,副之。”郑玄注:“副,析也。”《吕氏春秋·行论》:“舜于是殛之于羽山,副之以吴刀。”“副棫”即“剖域”,与“裂土封疆”义同。“㯱”,古音滂母幽部,从“缶”声,似可读为帮母幽部之“报”。宋洪适《隶释》卷三《楚相孙叔敖碑》:“春秋烝尝,明神报祚。”“祚”谓赐福。《诗·大雅·既醉》:“君子万年,永锡祚胤。”郑玄笺:“天又长予女福祚,至于子孙。”《国语·周语下》:“皇天嘉之,祚以天下。”《左传》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孔颖达疏:“胙,训报也。有德之人,必有美报。报之以土,谓封之以国。”“报祚”即“报福”之义。“”从“隻”声,可读为“获(獲)”。“柞化为”意即福报化为收获。“棫柞无堇”,“堇”,群母文部,可读为疑母文部之“垠”,意谓“域祚无垠”。[25]“域祚无垠”与“周长不贰”涵义类似,都有长治久安的意思。
    三、《程寤》与周初封建诸侯的政治蓝图
    不难看出,按照我们的新解,太姒的“六木”梦境其实隐含了一幅未来周初封建诸侯的政治蓝图,太姒看似无意识的吉梦其实反映的是周文王等政治家有意识的思想投射,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程寤》这种梦是现实预兆的观念在先秦时期比较广泛地存在着”。[26]在周文王称王初期,就做这样大逆不道的美梦,难怪太姒和文王诚惶诚恐,“祝祈祓王”。可惜由于当时伐商条件不成熟,分封制等政治筹备未及最终实施而胎死腹中。因此简文才说:“何警非朋?何戒非商?何用(痛)非树?”痛惜封邦建国计划的无奈流产。于是周人只好寄望于未来,“俾行粮亡乏,明明在上,惟容纳棘,意欲惟伯(霸)”。因此,其方针政策不仅不与商之忠臣为敌,反而勇于接纳结盟,化敌为友,以消除周革殷命的政治阻力。周人只有耐心等待时机,“时不远。惟商戚在周,周戚在商。”到了武王克商前夕,原先周密策划、精心筹备的战略战术又枯木逢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了。《吕氏春秋·诚廉》曾记载说:
    昔周之将兴也,有士二人,处于孤竹,曰伯夷、叔齐。二人相谓曰:“吾闻西方有偏伯焉,似将有道者,今吾奚为处乎此哉?”二子西行如周,至于岐阳,则文王已殁矣。武王即位,观周德,则王使叔旦就胶鬲于次四内,而与之盟曰:“加富三等,就官一列。”为三书,同辞,血之以牲,埋一于四内,皆以一归。又使保召公就微子开于共头之下,而与之盟曰:“世为长侯,守殷常祀,相奉桑林,宜私孟诸。”为三书,同辞,血之以牲,埋一于共头之下,皆以一归。伯夷、叔齐闻之,相视而笑曰:“嘻!异乎哉!此非吾所谓道也。昔者神农氏之有天下也,时祀尽敬而不祈福也;其于人也,忠信尽治而无求焉;乐正与为正,乐治与为治;不以人之坏自成也,不以人之庳自高也。今周见殷之僻乱也,而遽为之正与治,上谋而行货,阻丘而保威也。割牲而盟以为信,因四内与共头以明行,扬梦以说众,杀伐以要利,以此绍殷,是以乱易暴也。吾闻古之士,遭乎治世,不避其任;遭乎乱世,不为苟在。今天下暗,周德衰矣。与其并乎周以漫吾身也,不若避之以洁吾行。”二子北行,至首阳之下而饿焉。
    可以说,武王时使周公与胶鬲结盟,召公与微子结盟,什么“加富三等,就官一列”云云,完全是把文王时期的既定方针故伎重施。尤其是与胶鬲结盟,甚至最终发展成了周人的内应。《吕氏春秋·贵因》曰:
    武王至鲔水,殷使胶鬲候周师。武王见之,胶鬲曰:“西伯将何之?无欺我也。”武王曰:“不子欺,将之殷也。”胶鬲曰:“朅至?”武王曰:“将以甲子至殷郊。子以是报矣。”胶鬲行,天雨,日夜不休。武王疾行不辍,军师皆谏曰:“卒病,请休之。”武王曰:“吾已令胶鬲以甲子之期报其主矣。今甲子不至,是令胶鬲不信也。胶鬲不信也,其主必杀之。吾疾行以救胶鬲之死也。”武王果以甲子至殷郊,殷已先陈矣。至殷,因战,大克之。此武王之义也。
    因此伯夷、叔齐鄙夷和批评周人所谓的“德政”,“上谋而行货”“割牲而盟以为信”“扬梦以说众,杀伐以要利,以此绍殷,是以乱易暴也”,可谓有的放矢,一针见血。其实早在殷末,周人的不臣之心已经难以遏制。太姒的吉梦充分反映了周文王等西周政治家们已经为未来伐商以及克商后的政治形势作了预先的沙盘推演,筹备和制定了周代以后封建诸侯的战略蓝图,为周代的长治久安奠定了理论和思想基础。武王时“扬梦以说众”固然是借太姒吉梦大肆进行周人天命所归的舆论宣传,同时也是为了使大家信从周初政治家们天才的制度设计。
    综上所述,我们的新解,一以古代声训、隐喻为依归,努力寻求太姒所梦“六木”的象征寓意,庶几发现了周初封建思想的萌芽。至于能否成立,则不敢自信,期待方家多多批评。
    注释:
    [1]沈兼士:《沈兼士学术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75页。
    [2]封、建、树等均由造字时之植树义渐次引申为政治时之封疆建国义,其间实有意义之转折关联。参见拙作《封建古义》,待刊。
    [3]子居:《清华简〈程寤〉解析》,简帛研究网,2011年6月29日。
    [4]禚孝文:《清华简〈程寤〉集释》,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1年9月17日。
    [5]吕庙军:《清华简〈程寤〉与文王占梦、解梦研究》,杜勇主编: 《叩问三代文明: 中国出土文献与中国上古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342页。
    [6]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上海:中西书局,2010年,第137页。
    [7]黄怀信:《清华简〈程寤〉解读》,《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8]申超:《清华简〈程寤〉主旨试探》,《管子学刊》2013年第1期。
    [9]孙乌兰:《从清华简〈程寤〉看占梦对周人的重要性》,《金田》2014年第6期。
    [10]袁莹:《清华简〈程寤〉校读》,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1年1月11日。
    [11]田旭东:《〈程寤〉“六木”寓意另解》,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等编:《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李学勤先生八十寿诞纪念论文集》,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第257—260页。
    [12]沈宝春:《论清华简〈程寤〉篇太姒梦占五木的象征意涵》,简帛网,2011年3月14日。
    [13]同上。
    [14]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3页。
    [15]“厥”当从传世文献读为“阙”,《册府元龟》卷892引作“门”可证。
    [16]此本《尚书·顾命》之文,伪古文《尚书》从中分出《康王之诰》耳。
    [17]裘锡圭:《释“尌”》,《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506页。
    [18]句读从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程寤〉释文》,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1年1月5日。
    [19]高亨等:《古字通假会典》,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第246页。
    [20]同上,第28页。
    [21]《说文》“松”从木公声,古音为邪母或心母东部,而“公”古音为见母东部。声母看似稍隔,但“公”字确有“松”音。而《说文》“容”字古文作“”,当从“公”声。“容”古音为以母东部。诸字古音或本为klong/glong,随语音演变分化为见、以、邪/心母之不同耳。
    [22]段玉裁注:“《礼》,谓《礼纬含文嘉》也。《周礼·冢人》‘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贾疏引《春秋纬》:‘天子坟高三仞,树以松。诸侯半之,树以柏。大夫八尺,树以药草。士四尺,树以槐。庶人无坟,树以杨柳。’‘药草’二字,‘栾’之误也。《白虎通》引《春秋》、《含文嘉》语全同。正作‘大夫以栾’。又《广韵》引《五经通义》‘士之冢树槐’,然则此‘士’下有夺可知矣。《含文嘉》是礼纬,《白虎通》云‘《春秋》、《含文嘉》’,盖引《春秋》《礼》二纬。而‘《春秋》’下有夺字。唐《封氏闻见记》引《礼经》及《说文》皆讹舛。”
    [23]赵振铎:《中国语言学史》(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346页。
    [24]《说文·示部》“祚”字徐铉注:“凡祭必受胙,胙即福也。此字后人所加。”《说文·肉部》:“胙,祭福肉也。”段玉裁注:“福者,‘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是也。《周礼》‘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注曰:‘同福禄也。’引伸之凡福皆言胙。如《左传》言‘天胙明德’‘无克胙国’;《国语》‘胙以天下’‘胙四岳国’是也。自后人臆造祚字以改经传,由是胙、祚错出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践土之盟书曰:“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祚国。”《国语·周语下》:“天地所胙,小而后国。”韦昭注:“胙,福也。天之所福,小则得国,大则得天下。”
    [25]“祚”也有帝位、君统之义。《史记·燕召公世家》:“成王既幼,周公摄政,当国践祚。”因此,“棫柞”解为“国祚”似乎更为恰当。《汉书·刘向传》:“陛下为人子孙,守持宗庙,而令国祚移于外亲,降为皁隶。”《后汉书·李固传》:“频年之间,国祚三绝。”但“国祚”一语略晚,暂不从此解释。
    [26]参见钟涛、刘彩凤《从政治象征到文学意象——清华简〈程寤〉“梦见商廷惟棘”的象征意义及其流变》,《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
    声明:原文发表于《中国文化研究》2020年秋之卷。
    作者简介:
    王志平,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史与出土文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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