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比对梳理出土与传世材料,可知“贰”“忒”同形现象至迟在春秋战国之际已经存在;同形现象的出现,是因为晋、楚等国分域造字、用字所致。值得注意的是,分域出现的同形字在后世使用,尤其是两汉人在转写先秦典籍的过程中发生混淆,产生了长久的系统性影响,具体表现为文字异读、典籍文本异貌以及儒者解经、释经意见的歧出等多种后果。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展开讨论。 1.“贰”的相关字形及其字词对应关系之演变 通过对比梳理出土材料与传世材料,我们(赵培,2016:121-139)认为数字“二”的分化区别字“贰”,古今字形可分三个系列,共八类。 1.1 第一字形系列:从“戌”之“”的产生及其相关字形演变 第一个系列,为从“戌”之“贰”。其字形可分为三类:一类以曶鼎为代表,从“戌”从“二”;一类以五年琱生簋为代表,字形从“戌”从“二”从“贝”;第三类以琱生尊为代表,字形从“戌”从“贝”。从“戌”从“二”的“弍”字增加了“贝”符后,“戌”“二”“贝”三个构件之间呈现出三种不同的组合方式:(《汉印文字徵》6.18)、(五年琱生簋05340)、(琱生尊11816)。其中前两种字形只是结构组合上的差异,可以看作因异构而造成的异体字。第三种则丢了声符“二”。“戌”在上古为心母物部字,和日母脂部的“贰”声纽差别较大,且未见“戌”和“二”相通的例子,所以“戌”不能兼职“二”的声符功能。这样,第三种的“贰”就成了一个符号字。①总体上言之,三类字则互为异体。 1.2 第二字形系列:从“戈”之“(贰)”的出现及其和从“戌”之“贰”的关系 第二系列为从“戈”之“贰”。从“戌”和从“戈”之“贰”之间的关系,因为“戌”和“戈”同为兵器,春秋晚期,“贰”字发生过一次义符互换。 1.3 第三字形系列:从“弋”之“贰”的出现原因及其同前两个字形系列之间的关系 我们认为由从“戈”的“”类字形到从“弋”的“”类字形的变化,属于替代性讹变。这种变化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戈”“弋”形近易混,另一方面,更有可能是“弋”和“贰”音近,而“贰”字又存在脱落声符的字形“”,所以用“弋”代替“戈”,来行使“二”的声符职能。而在使用从“戈”之“贰”的另外两种字形时,人们或误认“戈”旁为声符(实际声符为“二”),而认为其为“弋”之讹写。 2.“忒”词对应的字形序列及“贰”“忒”同形字的出现 “忒”的差错义,见诸出土文献,早期常借用其他字(弋、代、贷、貣)来表示。因为在“忒”词所对应的字形系列中,“戈”“弋”互作,故而“忒”的通假字序列中“貣”的字形,存在三种写法:(镈甲)、(镈乙)、(镈丙)。将这三类字形全考虑进来,《铭图》中“貣”通假为“忒”的有21例。因而,我们可以说,“贷”字形出现以前,“忒”的差错义主要是“貣”字形来行使的。可知,“貣”存在三种字形,并且“忒”的三种字形同“贰”的第三类字形出现了同形的情况。就古文字衍生变化的规律而言,同一地区同一时间不会出现大量同形字的情况,而据上文所示字形材料来看,“贰”“貣”同形实际上是晋、楚两国分域造字、用字所致。就同形字而言,“”(忒)字为声旁讹误的形声字,上古为透母职部字。“”(贰),则为脱落了声旁的符号字,上古为日母脂部字。 3.“贰”“忒”共享之同形字所产生的影响 3.1“贰”“忒”同形在古音材料中的体现 1.《礼记·月令》:“宿离不贷”,《经典释文》(黄焯,卷11,2006:378上)(下文简称《释文》):“不贷,吐得反。徐音二。2.《缁衣》引《诗》“其仪不忒”,《释文》(卷14,449上)云:“忒,他得反。本或作贰。音二。”3.《礼记·中庸》云:“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释文》(443上)云:“不贰”,本亦作“㒃”,音二。4.《礼记·缁衣》云:“衣服不贰,从容有度”郑注曰:“贰,不壹也。”《释文》(449上)云:“不贰”,本或作“㒃”。 上引诸例中,王引之认为“贰”“貣”相讹或“贷”“㒃”相混之处,《释文》多见“音二”的注音,王氏以为全误。结合上文“”字形因其来源不同而有二音,一同于忒(透母职部),一同于贰(日母脂部)。可知,“”之二音传播久远,使得后人尚可从《释文》中觅得其痕迹。《释文》所存之古音“二”,应该是上古“”字二音之遗留。明白了这点,我们就不会如王氏那样径视这种成批存在的古音为误,而知其渊源所自。 3.2“贰”“忒”同形对早期文本及其流传面貌的影响 《礼记·缁衣》第十一章“民情不贰”句中的“贰”字所对应郭店简和上博简的字形分别为“”和“”,据前文所析,其右边的偏旁均为“弋”字。两简中的“弋”可直接通假为“忒”。上博第三简引《诗》“其仪不”,传世本作“忒”,是二者相通之例。《礼记正义》孔颖达(卷55:7)云:“言大夫悔仕乱世,告语未仕之人,言更待明君靖谋共其尔之禄位,爱好正直之人而后事之也。引之者,证上‘民情不二’为正直之行。”孔颖达所见本当为“二”(贰)。结合《释文》(卷14:9)所言“不贰:本或作贷,同。音二。”可知,《礼记》传至隋唐的文本已不同于出土所见。 3.3 由“贰”“忒”同形来看经学家解经分歧的产生 《诗·曹风·鸤鸠》“淑人君子,其仪不忒”,毛传(《毛诗注疏》卷7,2007:271)曰:“忒,疑。”王引之(述5:23-24)认为,古无训“忒”为疑者。《尔雅·释言》亦无“忒,疑也”之文。惟《释诂》曰“贰,疑也。”盖毛郑本“忒”作“贰”,故训为疑。王氏分析词义,认为当以“貣”字为是,但毛传所据本已讹作“贰”。 如前文所及,就字形言之,毛传时代我们尚未见到从“弋”之“贰”字的出现,其所见本出现的讹混,当非因“貣”“贰”形近所致。《缁衣》引此《诗》曰“淑人君子,其仪不忒。”《释文》(卷14:9):“不忒,他得反。本或作贰。”是以《缁衣》之“不忒”,亦有作“不贰”者。毛、郑本作“(贰)”,而《孝经》《吕氏春秋·先己》中已作“忒”。《荀子·君子》、《荀子·富国》、《荀子·议兵》、《公羊传·昭公十八年》何休解诂、《风俗通》卷四、《列女传·卫姑定姜传》、《列女传·楚昭定姜传》,亦见此诗,作“忒”。王先谦(卷12:503)认为此类当属《鲁诗》。《礼记·缁衣》《礼记·大学》《礼记·经解》所引此句属《齐诗》,亦作“忒”。据王氏所论,则上博和郭店简引《诗》之所本同三家诗相近,不同于《毛诗》之“贰”。要之,面对“忒”和“贰”的同形字“”,《诗经》学今、古文家有着不同的认定,从而导致了两派文本及经文阐释上差异的出现。 原文刊于《中国语文》2019年第3期 参考文献 《读书杂志》(清)王念孙 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影印王氏家刻本。 《经典释文汇校》(唐) 陆德明 撰 黄焯汇校 中华书局2006年版。 《经义述闻》(清)王引之 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影印道光十年刻本。 《诗三家义集疏》(清)王先谦 中华书局1987年版。 《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 艺文印书馆2007年影印清嘉庆二十年南昌府学本。 湖南省文武考古研究所 2017 《里耶秦简(贰)》,文物出版社。 荆门市博物馆 1998 《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 裘锡圭(主编)2014《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中华书局。 孙玉文 2007《汉语变调构词研究》,商务印书馆。 赵培 2016《“贰”的古今字形及其关系考论》,《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第五辑),巴蜀书社。 赵培 2018《毛传郑笺所本之〈诗经〉面貌管窥——以〈曹风·鸤鸠〉为例》,《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期。 作者简介 赵培,北京大学文学博士,现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书》经典化研究”负责人。主要从事古代文学、先秦两汉传世与出土文献研究,关注与此相关的早期典籍经典化、经学史及古文字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