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上文学创作这条路,与故乡的地域文化、风土人情对我的熏陶,有很大关系。我的故乡山东省东阿县陈店村,在黄河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黄河东去,运河北上,滋润着两岸古老的土地。小时候物质生活匮乏,吃不饱穿不暖,但是精神生活并不差,因为经常有游街串乡的说书人光顾,那时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夜晚听说书人谈古。 家乡是个盛产故事的地方,《隋唐演义》《水浒传》《金瓶梅》等历史小说对我的家乡一带都有涉及,我家离“东阿王”曹植的墓园只有十公里远,离程咬金的故乡斑鸠店大约三十公里远,离武松打虎的景阳冈、武松杀西门庆的阳谷县狮子楼也不过三四十公里的距离。听多了别人讲的故事,无聊之际,自己常常在脑子里编织、演绎故事,渐渐成了个“故事迷”。后来高考,当兵离家,四处奔走,阅历一多,读书一多,想法就多,于是便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 转眼之间,三十多年过去,熬成了一个老作家。回头看,发现当年走过不少弯路。年轻时迷恋意识流、魔幻现实主义、现代派、法国新小说等文学潮流,稀里糊涂跟在几个“先锋”作家的屁股后面跑,沉湎于玩弄文字游戏,不好好讲故事,劲儿用歪了,搞出的作品夹生难读,以为让人看不懂才叫水平。现在看来,那是比较可笑的。 中间有十年左右时间,参与影视剧本创作,换了一种方式讲故事。后来不忘初心重新回归文学写作,终于悟到讲故事的极端重要性。世界上大多数的经典作品,都有一个好故事;大多数的经典作家,都是讲故事的高手。《红楼梦》里,那么多鸡零狗碎、鸡毛蒜皮的家务事都能讲得津津有味,作者编织故事的能力太强大了。即使是卡夫卡这样高深莫测的现代派作家,也是在用他独特的方式讲故事,塑造新鲜、少见的人物形象,而不是有意让人看不懂。小说的核心是塑造人物,而把故事讲好,是塑造人物必不可少的一环,甚至是最重要的一环。因此,个人觉得,当作家,首先得学会讲自己的故事,迷恋别人的收割机,不如打磨好自家的镰刀。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学传统,中国土地上最好的文学风景,不是什么魔幻,而是中国式的现实主义。现实主义,才是中国文学的根。 这篇小说是我在影视圈闯荡十年的一个总结性作品,至于是否把故事讲得精彩,要靠读者检验。谢谢《小说选刊》让更多的读者读到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