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代写作者,二三十年里亲历散文的剧变。一些从未在概念里被归定、我们却甘愿受其制裁或者不自觉为其殉葬的那些隐形律法,不再根深蒂固,甚至遭到清除。比如篇幅不再成为障碍,我们对待散文不再是三寸金莲式的把玩式审美,趣味古怪且病态地一味追求短小。比如周末体和老干部体不再各占半壁江山,越来越多的散文呈现丰富、复杂和深刻的多样性。 但有个问题,始终是在尖锐的争议与非议之中,那就是始终被辩论的“虚构”,它涉及散文的基础和底线是否遭到动摇和破坏。虚构,到底是绝对要戒除的毒瘤,还是创作所必备的利器?如果允许它在散文里有限制地使用,那么,虚构的法则和尺度又是什么? 虽然我曾详细论述过这个问题,认为在进行文学批评或文学现象的讨论时,我们常常把“虚构”混淆为“编造”,其实这是属于不同领域的两个概念;丧失语境的断章取义,使“虚构”这个词,在极端意义上被误解、诟病、指责和批驳……这个蒙上尘垢的词,被填塞许多腐质的馅料,似乎散发出令人反感的强烈气味。 关于这个问题,我的困惑远胜思考。我的旧作《桃花烧》里,蓄意写下这个句子:“我给我女儿熨衣服的时候”,我没有孩子,因而这被视为显著而有罪的“虚构”。今天看来,我的挑衅无聊且无趣;但当时,我之所以产生恶作剧心理,的确想有意为难那些文体裁判:如果我把“女儿”两个字划掉,或者加上一个字,变成“干女儿”,是不是就能改变和颠覆文体?这意味着,一个粗心的录入错误,就可以决定文体,或者正义地指鹿为马? 虚构的鉴别决非易事。有些内容,注定不能被履历表证实或证伪。一个人如实记录自己天马行空、百无禁忌的梦,算虚构吗?健忘症患者笃信某个充满细节的场景,是否值得信赖?一个各方面都出色的卓越者书写苦闷,到底是无病呻吟的杜撰,还是惟有他自杀才能被人信服的抑郁?无从判断和裁决,我们陷入迷惑而无解的困局。 我们过去对散文的“真”是不存疑的,现在忽然成了问题。然而,问题是不是到今天才出现的呢?我们之前假设存在的那个不被怀疑的“散文之真”,有时是为了附合舆论要求,用散文把公共的“假”定义和描述为个人的“真”。 很多人无比坚决地维护散文的“真”,这几乎是一种基础伦理;我也认为,“真”是散文最为重要的道德。但维护不应限于浅表情绪,而不进行内层的探讨。我们应该承认,所谓个体的真实,本质上包含了个体的篡改。当一个人赤诚地写下“真实”的回忆录,自认是在严格复印往事,可人的回忆不是机器的视频录像,它可能隐藏自欺的部分。记忆是擅长创作的,是会夹带私货的。如果不承认杂质的存在是荒谬的,就像刚洗过澡的人不相信自己还在寄养大量细菌一样。绝对意义的圆只存在于物理世界,在现实中,只有近似的圆。 真与虚之间的存在,漫漶如沼泽,经过时难免拖泥带水。当我因为更苛刻的原则而为自己可能存在的、包括潜意识里的虚构认罪时,相比那些坚称所述皆为真理的人,到底谁才是虚构者。无论从起点还是终点,我也许比他们更“真实”。我并非在导向虚无主义,只是说,当我们自信地表达“真”,内心和文字同时正在发生不为所知的篡改……我们自以为是所捍卫的,也许正是一种虚拟的、虚假的、虚伪的虚构之物。当真实被篡改的情况下,再度进行个体篡改,结果可能偏离真相更远,也可能重回轨道。 同时,需要考虑“真”是什么?文学的真、艺术的真,不等同生活的真。它们的间距,有时无法逾越。出版人方希跟我探讨,文学中的“真”没有对立面,没有“伪”;而生活中的“真”存在可以辨别的标准,是有对立面的。它们不同,只是共用了一个字:“真”。文学的“真”不是生活上的时间、地点、人物的如实交待,是对世界运转规律的探讨,是对人心和事物内核的探讨。这时的真,指的是艺术上的客观性。 当我说,交响乐是有重量的,这显然是虚构的事实,但这种通感直接指向艺术上的客观性。爱尔兰诗人谢默斯·希尼在《诗歌与教授诗歌》中这样表达:“艺术的悖论在于,艺术全是编造的,然而它们使我们可以了解关于我们是谁、我们是什么或我们可能是谁、我们可能是什么的真相。” 对这个世界的影像反映,有摄影式的真实,有绘画式的真实。按道理说,摄影照片是最真实的,我们会发现不同的器材、不同的光线和角度、不同的拍摄者都会带来不同的真实。某个角度,我们会看到一只角蛙看起来像水牛那么庞大,看到有人能用掌心托起月亮。真实的存在,经过特殊处理,呈现出一种失真效果以及更为强烈的震撼——这同样是真实和真相,并非造假。 散文写作者,不是坐在审判椅里交待问题的疑犯,而是地平线上的起舞者……地平线是结实的,从未移动,即使有双脚跃起的瞬间,他也从未像小说家或诗人那样有着飞翔的翅膀。我反对那种因为要求所谓的自然状态,就限定散文必须走路而禁止舞蹈的制裁法则。小说家可以海市蜃楼,对散文来说,永远无法离开现实的真实地基——真正的散文写作者掘井深入,或者像芭蕾舞演员那样完成空中的悬停,但他们从来没有也不能离开大地。 散文的虚构,要受到前提和结果的限制。真,对于写作来说,是至高的善。那个“真”是不被移动的,至于怎么抵达,飞机、火车、地下隧道乃至步行,都可以。 这并非诡辩,我认为,散文虚构的目的,恰恰是为了靠近和抵达真实。当伤者早已“好了伤疤忘了疼”,虚构是对“痛感”的真实复原。我们都能理解运用化名,这不仅是对作者或人物的保护,更重要的,是不必受到现实的阻力磨擦而直抵内核。其实,化名也是一种必要的虚构手段,它对“真实”这一主旨来说,不仅无碍,反而有益。 散文的虚构,是容易被误解和贬损的概念,它被视为导致胡编乱造的万恶之源。这和对形容词的警惕和抵触类似。每每提到形容词的使用,我们立即就和浮夸相联系。的确,过度地炫耀性地使用形容词,容易导致文风浮靡而不及物;但形容词是必要的定位工具,是为了更形象、具体、清晰、准确、独特,为了达至更为有效的表达效果。换句话说,使用形容词,目的并非为了悬浮,恰恰是为了贴紧。 真,包含着真实、真诚、真相、真理等等,这是散文的基础和远方;即使虚构,也不能扭曲和篡改这样的原则。所以我要以此为题,强调散文虚构的目的,正是为了靠近真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