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世界是细羽毛、鹦鹉螺、尖尖的雉堞、铸铁蔷薇、鲸鱼耳骨。 她的语言是结晶体,有着精确的琢面,在每一个漫不经心的钟点折射来自八方的光线。 她的书是一本合不拢的书,一件折纸手工。冬天可以用作暖气片,风天可以折灯笼,旅途上可以用作手风琴,看完了可以拆成一幅扑克;它还会随着你看书的态度睡着或勃起;你可以用虚线在每一道折边上画一只戴荆棘王冠的狐狸。然而不可以轻薄它,谁知道呢,下一秒钟它可能就会悉悉索索地蜷起身子,皱成一团,从你的手心跳到椅子扶手上,蹦到地上,被一阵应声而来的晚风刮到随便什么地方去。 她因她的聪明而臭名昭著。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本质上是个诗人,从1961年的处女作《双面佩瑟芬》(Double Persephone)到2007年的《门》(The Door),四十多年间陆续出版了近二十本诗集。她所写下的最好的小说是诗人的小说,最漂亮的散文是诗人的散文,而她最灵丽诡谲的一部分诗则要去她的叙事小品中寻找。《好骨头》就是这样一本小品集。 轻些,再轻些 “天使以两种形象现身:坠落型和非坠落型。自杀天使属于坠落型,她穿越大气,堕及地表……不管怎么说,这是一场漫长的坠落。在空气的摩擦下,她的脸熔化着,如流星的肌肤。这就是自杀天使如此安详的缘故。她没有一张堪作谈资的脸,她的脸是一枚灰色的卵。她没有义务,尽管坠落之光常驻。”(——《天使》) “失血使她坠入梦境。她栖息在屋顶上,弯折起一对黄铜翅膀,戴着优美的蛇形头饰的脑袋缩在左翅膀下,她像一只正午的鸽子那样打着盹儿,除了脚趾甲外,全身上下无懈可击。阳光渗动着流经天空,微风如温暖的长丝袜,波浪般拂过她的肌肤,她的心脏一张一舒,犹如防浪堤上的水涛。倦怠如藤蔓般爬过她的全身。”(——《坏消息》) 我想说明阿特伍德的文字具有轻之美德。“像鸟儿那样轻,”保罗·瓦莱里如是说:“而不是像羽毛。”古埃及人的狼首神阿努比斯调整天平,左托盘盛着死者的心脏,右托盘盛着鸵鸟羽毛,以此决定死者灵魂的归宿。羽毛的重量等同于无负荷的良心,纯粹的公义,羽毛之轻是苛刻的,单一的,或者几乎——是无趣的。瓦莱里自然明白鸟儿正是由无数的羽毛组成,然而鸟儿并不仅仅倚仗风的浮力。每个黄昏擦过淡橘色、褚色和玫瑰紫色云块的那些鸟儿啊,它们在苍穹中绝非无所作为。 阿特伍德之轻便是这样一种忙碌的、充满变数的轻,我想到的是蜘蛛。那些悬在半空中的亮闪闪的刺绣看似吹弹可破,了无重心,其实却互相依附,彼此攀援,确凿而稳固地通往每个方向。 她热衷于描绘那些具有轻盈形体的,在空间中不具有恒定位置的事物:天使、消息、蝙蝠、冷血蛾、外星人、麻风病人的舞蹈。然而她的轻并不仅仅在于这些具有象征性价值的视觉形象。她的轻首先在于留白。 留白意味着意外的空间,这是一种邀请读者加入的写作。《好骨头》几乎没有讲述任何一个完整的故事,有的只是丰满的情境。《外星领土》的第六部分是对广为人知的“蓝胡子”童话的改写——“不管你信不信,这个妹妹其实是爱着蓝胡子的,尽管她知道他是个连环杀手。她在宫殿里四处游荡,对珠宝和丝绸衣裳不闻不问,成堆的金子看也不看。她翻检了药箱和厨房抽屉,想要找出通往他的怪癖的线索。因为她爱他,她想要理解他。她也想要治愈他。她觉得自己有医疗的天赋。”——抛弃了原先战战兢兢、惟求自保、满肚苦水的受害者形象,这个敢爱敢恨的崭新的妹妹结局如何?好奇心能杀死猫,她当然还是会打开那扇禁止之门——门里,阿特伍德说,门里是一个眼睛睁得圆圆的死孩子,蓝胡子的小孩——蓝胡子当然还是会发现这种背叛行径,此时天色突然暗下来,地板竟消失不见,而她却比往常更爱他了,“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她问,“更深处,”他答。 故事至此戛然而止,我喜欢这月蚀般的结局。可以为它补上一千种可能性,但我疑心这么做徒劳无益。阿特伍德疏松的叙事和恰到好处的停顿使我在那一刻——不偏不倚,就在短短九百字终止的地方——几乎有一点爱上这个崭新的蓝胡子:隐忍、安宁、疲倦,一团正在耗尽自己的蓝色火焰。 阿特伍德之轻还在于点染。她从来不是一位工笔画大师,她所擅长的是暗示:把语言变得轻逸,通过似乎是失了重的文字肌理来传达意义,让被遮住的色彩缓慢而曲折地浮现。她因此也是宏大叙事的能手,她的羽笔没有被宏大叙事的美杜莎之眼石化,在处理高度抽象而意义非凡的主题时,她自有举重若轻的从容。比如《历险记》中对人类终极追求的描写: “此时在他们前方,那颗人人向往爱慕的、硕大的、通体晶莹的行星泳动着扑入了眼帘,像一枚月亮,一颗太阳,一幅上帝的肖像,圆满,完美。那是目标……胜利者进入了行星的巨大圆周,被天堂柔软的粉红色大气吞没了。他下沉、深入、蜕去了那层束缚人的“自我”之壳,融化,消失……世界缓慢地爆炸着、成倍增加着、旋转着、永不停息地变幻着。就在那里,在那沙漠天堂中,一颗新孵出的恒星闪耀着,既是流亡所,又是希望之乡;是新秩序、新生的预告者;或许还是神圣的——而动物们则将重新被命名。” 或是《硬球》中对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描写: “这未来是多么圆满,多么坚定地荷载着重物!多么精湛!尤其对那些能支付得起代价的人而言,它饱含着怎样的奇迹!这些是选中之物,你将会通过果实了解它们。它们结出草莓、小李子或葡萄,它们的果实可以种植在水培蔬菜或吸收毒素的观赏植物旁边,可以种在相对狭小的空间里。” 点染是一场围堵,从概念的外围向内侵入。表面上我们看到的是一根手指开出花朵,有迷迭香、波斯菊和鸢尾,而在探索花萼和重瓣奥秘的同时,我们对“手指”这一概念也有了了解,围堵的过程就是概念的可能性展开的过程。轻的作者必然要求轻的读者,跟上我,跟上我——但别跟得太紧;轻之读者的纹章是一头眼眸闪烁、吃两口树叶喝一口湖水的麝鹿。 在我们谈论轻的第三种美德之前,不妨读读意大利诗人莱奥帕尔迪《随想录》中的一段话: “速度和简洁的风格使我们愉快,是因为它们赋予心灵纷纭的意念,这些意念是同时的,或如此接踵而至,快速得令人觉得是同时的,并使心灵漂浮在如此丰富的思想或形象或精神感觉上,使得心灵要么无法全部逐一充分拥抱它们,要么没时间闲下来……诗歌风格的力量,基本上与速度相同……同时涌现的意念的刺激性,可以来自每个孤立的词,不管是直白或是隐喻的词,也可以来自词的安排、措辞的表达,甚或其他词和措辞的抑制。” 是的,阿特伍德之轻还在于速度。诗歌倚靠分行和韵律获得节奏,散文和小说亦有自己获得节奏的秘诀。精神速度是高度主观和抽象之物——沙漏和座钟无法记录它,小手鼓和三角铁无法为它打拍子——但对之敏感的人可以在时间的维度上获得逐渐加强的快乐。它就像跳房子游戏,或是银指环套着银指环,第五个连着金指环。这方面的范例可举《猎树桩》,它是我在《好骨头》中最喜欢的篇章之一(另一篇是《三只手》)。 或许你也注意到了,宜人的节奏离不开重复,像策马轻驰过卵石广场,或是夜晚火车轧过铁轨与铁轨的结点。但不是单纯的重复,更像变奏曲,呼应之中有异样之处。《猎树桩》以“枯树桩是野生动物最青睐的伪装术”开始,以“躺在溪底的鹅卵石是鱼类最青睐的伪装术”收尾,沿途你乘坐摩托艇、划起小木舟、射击、操锯子、开车招摇过市、剁肉、冷藏、接受挖苦、烤肉——你太过忙碌和专注,以至于没有察觉到时光流逝。有人说:不知所云。当然,当然。然而艺术本没有球门,传球的妙处即是一切,阿特伍德固有攻不破的从容和轻快——正如那句古老的拉丁文格言:“慢慢地赶”——她传球的姿势好看。 “轻是与精确和坚定为伍,而不是与含糊和随意为伍……就像忧伤是悲哀的一种轻式表现,幽默也是喜剧失去体重的一种表现。”卡尔维诺《新千年文学备忘录》中的这段话或许可以成为阿特伍德风格的最佳注解。在她的世界里,天空是一段微微颤动的飘摇的绸子,而幻想就是那下雨的地方。 看不见的女体 阿特伍德本人拒绝被归为女性主义作家——在这种事情上,本人的意见通常不管用。 而且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反映女性真实处境一事上,她是做得最聪明的当代作家之一。摇旗呐喊和条分缕析都不是她的选择。歇斯底里她不会,绝对清醒她不要,昏明不定她是。她为自己选定的角色是一面带锈的、略微浑浊的镜子。 “女体的基本饰件如下:吊袜带、底裤带、衬裙、背心、裙撑、乳搭、三角肚兜、宽内衣、三角裤、细高跟、鼻环、面纱、小山羊皮手套、网眼长筒袜、三角披肩、束发带、‘快乐的寡妇’、服丧用的黑纱、颈饰、条状发夹、手镯、串珠、长柄望远镜、皮围巾、常用黑色衣物、小粉盒、镶有低调的杂色布条的合成弹力纤维连衣裙、品牌浴衣、法兰绒睡衣、蕾丝泰迪熊、床、脑袋。”(——《女体》) 脑袋是最后一项。这简直是一定的。谁知道呢,或许也不算太坏。 欲望欲望欲望,赶早装饰自己——武装到牙齿不是修辞手法——赶早把自己打点成欲望的对象;诱惑诱惑诱惑,在能够诱惑的时候,不去诱惑是违法犯罪;青春并不稀罕,青春可以被批量生产,阿特伍德自己也说了:“她是一种自然资源,幸运的是,她是可再生的,因为这类东西损耗得实在太快。如今厂家的生产质量已经今非昔比。次品。” 悲哀么?还有更悲哀的。读读《不受欢迎的女孩》,读读《现在,让我们赞颂傻女人》。 从夏娃到霹雳娇娃,没有傻女人就没有故事,没有缪斯,没有史诗和十四行诗,没有文学史。至于聪明女人,她们“睿智的微笑太过洞烛先机,对我们和我们的愚蠢太过了解”,她们“不具备可供叙事用的缺陷”,她们聪明得“对我们不太有利”,从而丧失了身为潜在被征服者的魅力。傻女人的魅力无人可敌,傻女人是全人类的珍宝;而傻男人——好吧,把《现在》中的“傻女”全部替换成“傻男”,文章就会分崩离析。 男人们傻不起。 而这也是相对的。《外星领土》是《女体》等文的姐妹篇,阿特伍德开始讨论男体: “我们也可以说,男人根本不具备身体。看看那些杂志吧!女性杂志的封面上是女人的身体,男性杂志的封面上也是女人的身体。男人只出现在关于钱和世界新闻的杂志封面上——侵略战争、火箭发射、政变、利率、选举、医学上取得的新突破——现实,而非娱乐。这类杂志只展示男人的脑袋:面无微笑的脑袋、说话的脑袋、做决定的脑袋——顶多只能瞥见西服一角羞怯的一闪。我们如何能知道,在那些谨小细微的斜条纹衣物下藏着身体?我们不能。或许那下面没有身体。 这将把我们引向何方?女人是附带一个脑袋的身体,男人是附带一个身体的脑袋?或许不是。得看情况。” 或许不是。而情况是:虽然有着种种约定俗成的不公,男体和女体毕竟互相需要。男体同样具备女体的商品性,而女体也分享男体的虚弱。在笼罩世界的、遍及一切的虚空中,男体和女体处境类似,被同样的恐怖和无望浸透。《外星领土》的第七部分是二十世纪勾勒两性关系的最了不起的篇章之一。 恋物语 没错,阿特伍德是个恋物癖。什么,你说她不过是对细节有点着迷,对追踪可能形成的细节有股子犟劲?读读《三只手》的开篇: “第三只手被放入熊油和赭石,或是木炭和鲜血里捣碎;第三只手栖息在五千年前的岩洞壁上;第三只手在门把上,被涂成蓝色,用来辟邪。第三只手是银制的,配了链子挂在脖子上,拇指打着手势;或是伸长了食指,金制的手腕绑在一根檀木拐杖上,沿着从阿尔法到欧米茄的全部小径摸索着前进。在教堂里,第三只手藏身于圣骨匣,瘦骨嶙峋,要不然就戴满了珠宝;或者,它会从壁画的云朵中突兀地探出头来,这是一只硕大、严峻而郑重其事的手,振聋发聩如一声巨吼:‘罪孽!’第三只手或许不那么优雅,甚至是平淡无奇的,刻在金属盘上,朝我们发号施令:‘出去!’它命令道,‘上来!下去!’” 一点一点的,这只手变得日益神奇:恋人们互相握着的不是对方的手,而是第三只手;当场被抓(caught red-handed)的小偷为了逃生不得不割去第三只手,它靠五根手指撑着,像蟹一样痛苦地爬开,拖出阴冷的血痕;魔术师的全部机密在于第三只手。《三只手》还有一个《好骨头》中罕见的、暖色系的结局,这样的结局美好得令人屏息。 《造人》——葡萄干或银珠子做眼睛、会窜上大街给自己搞个纹身的姜饼小人;衣冠楚楚地站在婚礼蛋糕上、面露谄媚的笑容的杏仁蛋白软糖小人;后脑勺绑着迷你风车、配料为熟石膏和自己的丈夫的民间艺术小人……好啦,有多少姑娘能抵制它们的诱惑? 《肩章》——辫状纹饰,金属星星,帽子上的羽毛和绸带,膨胀到史诗那么大的肩章。各国领导人的军装将决定各国的命运,赏心悦目的政治秀,一场视觉系饕餮盛宴。 《天使》——和古典画里的天使不同,和圣诞卡上的天使也不一样,阿特伍德的天使是一组晶莹的蜉蝣,行走于铁钉和煤炭之上,有着阿司匹林的心脏,蒲公英种籽的脑袋,空气做的身子。 她的恋物就如一种地下兄弟会的接头暗号,假如你是其中的一员,不妨轻轻眨一下眼睛。 工具箱 《好骨头》中可以看到大量二十世纪以来西方文学界时髦或时髦过的写作手法和理念:寓言写作、原型写作、意识流、文本解构等等,创作手段上的花哨和炫技是她最常为读者诟病的特点之一。不过,你能忍心责怪她吗?看看她的教育经历:多伦多大学英语文学学士(优等毕业生,副修哲学和法语),哈佛的硕士(拉德克里夫学院,伍德罗·威尔逊奖学金获得者),两次在哈佛攻读博士,终因没时间完成论文而放弃学位(原定博士论文标题:《论英语玄学派小说》)——她在多伦多大学的教授甚至包括原型批评祖师爷诺斯罗普·弗莱(Northrop Frye)! 好啦,她读了太多书,你们得原谅她。 因为她使人快乐。没错,《好骨头》是一本高度互文的短篇集,充斥着西方经典文学与流行文学文本间的互相指涉。要读懂《四小段》就要知道加缪,要赏析《格特鲁德的反驳》就要熟悉《哈姆雷特》的情节梗概,要为《爱上雷蒙德·钱德勒》哈哈大笑就要知道雷蒙德·钱德勒是谁,要完全体会《罂粟花:三种变调》的妙趣——作为译者,以下这句话真是令我尴尬极啦——最好阅读原文。 或许也不尽然?你不需要通读《旧约》也可以立刻参与《神学》中“我”和S的讨论,你不需要读过《德拉古拉的来客》(布拉姆·斯托克)或《夜访吸血鬼》(安妮·赖斯)也可以对《我的蝙蝠生涯》报以微笑。不是吗?老太太或许是有点儿爱吊书袋,然而她的书袋里还是颇有几把刷子的。 归根结底,阿特伍德首先是一位形式主义作家,在语汇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方面做得尤为出色。正如俄国形式主义老祖之一什克洛夫斯基所言,陌生化就是特殊运用日常语言的表现。在今天这个一切都太多的世界里,再没有什么令我们感到惊奇,我们对事物的感受力变钝了,变自动了——“感”(feel)变成了“受”(be impressed),被动态取代了主动态。如何恢复并保护我们的惊奇?如何恢复万事万物的质感,“让石头石头起来”?形式主义者们认为陌生化这一技巧可以恢复人们对事物本来面目的印象,使人们以全新的眼光去看待习以为常的一切。托尔斯泰或许是第一位大面积高密度使用陌生化手法的巨擘:假如他想强调什么,就决不呼唤它的名字——比如在《耻》中他是这么描述“杖笞”的:“剥掉违法者的衣服并把他们摔到地上,用软树枝敲打他们的臀部”——仿佛他是通过动物的眼睛,第一次目睹这颗匪夷所思的行星上发生的一切。类似的例子大量散见于《战争与和平》、《复活》和《克莱采奏鸣曲》,并在那篇妙趣横生的中篇小说《霍斯托米尔——一匹马的身世》中登峰造极。 阿特伍德采用了相似的手法,以下两个段落分别在谈论什么? “很难分辨他们的雌雄,因为他们的雄性并不像我们的那样体格娇小,反而要大一些。同时,他们又缺少与生俱来的美貌——花纹璀璨的甲壳啦,晶莹剔透的翅膀啦,水灵灵的冷光眸子啦——为了模仿我们,他们在身上挂满了各种彩色的布片,把生殖器遮掩起来。”(——《冷血》) “在一些比较私人的集会上,我们会礼貌地忽略一些人缺少叉子或缺少洞穴的事实,一如我们礼貌地对畸形足或目盲症视而不见。但有时,叉子和洞穴会携手合作,一起跳舞或一起制造幻象——同时起用镜子和水,这对表演者本人极具吸引力,对旁观者而言则不堪入目。我注意到你们也有相似的习俗。”(——《返乡》) (小贴士:总的来说,两个故事描述的是同一种生物。) “我成为诗人的那天阳光灿烂,毫无预兆。我正穿过球场,不是因为崇尚运动,或筹谋躲在更衣室后抽一口烟——去此处的另一个理由,也是唯一的——这是我从学校回家的平常小道。我急匆匆地沿途小跑,若有所思一如往常,无病无痛,这时,一只巨大的拇指无形地从天空降下来,压在我的头顶。一首诗诞生了。那是一首很忧郁的诗;常见的年少之作。作为一个礼物,这首诗——来自于一位匿名恩赐者的礼物,既令人兴奋又险恶不祥。”——阿特伍德在《在指令下——我是如何成为一个诗人的》中如是揶揄自己。不过,如同前文提到的,她本质上是一名自觉自知的诗人,她的小品亦是高度诗化的小品。可以体会到她在语言上的锱铢必较——耐心寻找最贴切的字眼,仿佛每个词语都不可替代。这也使我在翻译过程中时常在忠于她独特的文字风格和忠于汉语散文的一般规范之间挣扎不已。倘若读者看完译本后对阿特伍德产生兴趣,继而愿意去寻找原文,一窥全貌,我的尝试就不算是一无是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