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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窈瑶:逆时间之流而上

http://www.newdu.com 2018-11-28 《江苏文学》 焦窈瑶 参加讨论

    除了爱情和死亡,时间也是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周克希先生在一篇文章中谈及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英译本的命名,“1934年问世的英译本,书名是Remembrace of Things Past(往事的回忆)。半个多世纪过后,企鹅出版社在1992年出修订本时易名为In Search of Lost Time(寻找失去的时间),并在2003年推出重译的新译本时保留了这个书名。”周克希先生的译本也曾将书名定为《追寻逝去的时光》。写作者正是在对逝去时间的追溯和寻觅中,构建一座回忆的圣殿,咏叹和哀悼生命中的浮沉起落悲欢离合。作家的作品就是珍藏其一生际遇的博物馆,它没有可触的实体,而是分崩离析成语词的碎片,汇入茫茫宇宙的无限时空,当后世读者在作家的作品中获得慰藉和共鸣,这些碎片便得以重生,在读者的想象中得以新的圆满,重返已经逝去的时间之流,同样也是在重返已逝去的未来。我在读《红楼梦》时,时常会叹服曹雪芹惊人的记忆力,大到宁荣二府的雕楼画栋,逢年过节的仪式排场,小到上下众人的服饰相貌,一日三餐的色香味道,他都毫无保留地记录在了《红楼梦》中,虽然是以重新加工、虚构的方式,但一切都是那么真实可感,好像从来未曾幻灭。
    焦窈瑶2012年在香港
    文学与我,应该是一种宿命。我还记得许多年前,我坐在外婆家的小板凳上,手里拿着刊登了我作文习作的报纸,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我感到我的人生将要起什么变化,在许多年后我着手搭建起我的“芦镇文学版图”之时,我才领悟到其中的因缘之妙。
    记得当年看过奈保尔的《米格尔街》、乔伊斯的《都柏林人》和安德森的《小城畸人》后,我都有想过要写出一部“芦镇风云”。2010年,我在《青春》杂志上发表了第一篇小说《男孩三木》。那年我还在南师大文学院就读,我所在的文科基地班开设了与创作相关的课程,授课的有朱持老师、郭平老师和鲁羊老师。我的“芦镇”系列小说以《男孩三木》为发端,逐渐充实、扩大,聚焦的人物由青少年扩展到“芦镇”的芸芸众生。陆续发表的《热带雨林》《蓝乌鸦》《满天星》《夏娃的礼物》《金色曼陀罗》《暗夜魔术》等编织起我的“芦镇风云”。和《男孩三木》一样,这些小说的背景都是“芦镇”,原型就是我的家乡南京大厂。作为一个集聚了老牌国企的化工小镇,“大厂”相对于“南京城”总是个被人忽视的边缘的所在。尽管这里污染十分严重,交通十分不便,商业、医疗、教育都没有城里繁荣发达,但只要是老大厂人,都会与这片带了魔幻色彩的土地结下颇深的情缘。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芦镇是我虚构出的一座“真正的故乡”。引用我的一位读者的话便是“芦镇似乎是一座艳丽的孤岛,岛上的人有诸多骚动,想要离开,最后宿命般地返回,因为他们的结都在这里。”无论是早期写的“青春残酷物语”,还是从《满天星》《夏娃的礼物》开始写的几辈人,几个家庭之间的恩怨情仇,我都将对大厂的感情,对那些离散人事的念想倾注在其中。在虚构的圣殿里,记忆重新复苏,我仿佛陪伴着我笔下的故友亲朋,逆时光之流而上,追寻生命的无限可能。
    一直以来,我都在小说与诗歌之间徘徊,既写小说又写诗确实让我长时间陷入一种自我“分裂”,我必须在两种写作(思维)模式中不断切换,但游走在不同文体之间也促进了我在语言上的探索,因为写诗促使我在写小说时,对语言水准有着近乎苛刻的追求。我认为每个写作者都得处理三种关系:自己和语言的关系,自己和自己的关系,自己和世界的关系。写诗,写小说都是一种修行,写到什么层级,都是要看个人造化的,写作写到最后,都是在写命。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改进语言是他(她)的使命。写诗,需要心性和心智的调和:心性流露情感,气质,是“底子”是“格”,你有多宽敞多少容量;心智磨砺技艺,是以词为居的诗人的筑词行动,你有多高有多少表达的能量。无论是写诗还是写小说,都需要“走心”和“走脑”并行,缺一不可。我比较偏爱那种宏大背景下对个体人物的细腻刻画,比如家族史小说一直是我感兴趣的,还有杨德昌和许鞍华的电影。
    写作,归根结底是一件孤独的事,是一场逆时间之流而上的孤独之旅。前几年听闻一位文学大师罹患病症,渐渐失去全部的记忆,如今大师已经作古,但我常常会想起刚刚得知其失忆的消息时,心中的震动。我在想,作为一个善于操弄时间幻术的魔术师,突然被时间“抛弃”,孤零零地悬浮在时间之流中,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昔日生命的碎瓣随波而去,徒留徒劳的寻觅,这似乎有点悲凉,但他的作品却抵御了时间对万物的成毁,他乘坐着的,便是这没有方向的永恒之舟吧,这样想来,倒也有一番禅意。在有限的生命中活过无数次的人,是作家,也是读者,我想起杨德昌电影《一一》里的名言:“电影发明以后,人类的生命比起以前至少延长了三倍!”其实文学对人类内在宇宙世界(生命时间)的扩充,又何止三倍,十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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