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1] 参 [德]瓦尔特·比梅尔:《当代艺术的哲学分析》,孙周兴、李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275-308页。以下引文凡引自该书,只在引文后括号内注明作者和页码。 [2] 参[西班牙]奥尔特加·伊·加塞特:《艺术的去人性化》,莫娅妮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0年,第17-21页。 [3] 参[德]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李幼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15-117页;及胡塞尔:《生活世界现象学》,倪梁康、张廷国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第44-51页。 [4] 参尼采的相关表述:“艺术家,就其类型来说乃是感性的人,敏感十足的人,无论怎么说,都欢迎远来的刺激和灵感。尽管如此,一般说来,在自身使命感的压力下,在自身要出众的意志制约下,他们其实都是有节制的人,通常是守贞洁的人。他们的主导本能要求他们如此。”(弗里德里希·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526页) [5] 参[美]列奥·施坦伯格:《另类标准:直面20世纪艺术》,沈语冰、刘凡、谷光曙译,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13年,第169-264页,“《阿尔及利亚女人》与一般意义上的毕加索”一文。 [6] [美]列奥·施坦伯格:《另类标准》,前引书,第497页。 [7] 尽管如沈语冰先生指出,在另一篇关于毕加索的论文《毕加索的窥寐者》里,施坦伯格最终以平面构图的需要来解释毕加索的绘画主题,但在我看来,这个观念并没有成为其毕加索阐释的主体思路,只是被他不经意地提及,所以并没有什么说服力。参[美]列奥·施坦伯格:《另类标准》,前引书,第136-138页,第497页。 [8] [英]罗杰·弗莱:《弗莱艺术批评文选》,沈语冰译,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10年,第122页。 [9] 参格林伯格的“现代主义绘画”一文,载沈语冰编著:《艺术学经典文献导读书系·美术卷》,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69-276页。 [10] 此乃吴兴明先生的洞见。参吴兴明:《论前卫艺术的哲学感——以“物”为核心,载《文艺研究》2014年第1期。 [11] [法]埃马纽埃尔·列维纳斯:《从存在到存在者》,吴惠仪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59-60页。 [12] 参[法]让-保罗·萨特:《萨特文学论文集》,施康强等译,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71-72页。 [13] 参[西班牙]奥尔特加·伊·加塞特:《艺术的去人性化》,莫娅妮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0年,第20页。 [14] [法]埃马纽埃尔·列维纳斯:《从存在到存在者》,前引书,第60-61页。 [15] 参[法]艾曼努埃尔·埃洛阿:《感性的抵抗:梅洛-庞蒂对透明性的批判》,曲晓蕊译,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6年,第16页。 [16] 无独有偶,相比于比梅尔的毕加索解读,另一位现象学美学家杜夫海纳对拉普拉特的抽象画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解读:“在那幅酷刑画的画面中央集中的华丽色彩,告诉我的与其说其是酷刑的卑鄙恶毒,毋宁说是受刑者的光荣[……]同样,画面左边盘旋升起的条纹告诉我的是,想躲避拷打的、毛发竖立的肉体升向天堂,也告诉我这个肉体的狂乱。”参[法]米盖尔·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孙非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227页。 [17] 参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上),孙周兴选编,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第237-308页。 [18] 两篇文献分别见[美]克莱门特·格林伯格:《艺术与文化》,沈语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24页;《世界美术》,1991年第4期,第10-16页。 (本文发表于《中外文化与文论》第39辑“物:艺术与现代性”,2018年9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