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实现文艺的化育作用,广大文艺工作者必须处理好个体创作与文艺的使命与担当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文艺工作者要“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书写中华民族新史诗”。这就为文艺工作在思想宣传方面作用的发挥指明了方向。文艺工作是一件自由的工作,它不仅需要有自由的创作环境,更要求尊重文艺家的创作个性与独立人格,给他们创造一种自由的无所拘束的创作状态,因为只有在创作者追寻情感的逻辑、获得精神自由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创作出高质量的艺术作品,表达他们对于社会人生的看法。然而,文艺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属性,又决定了文艺从来都不是一件随心所欲的事情,创作者的自由也不是随心所欲的自由,它需要接受一定的限制与制约。对于社会主义文艺而言,从列宁发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到毛泽东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至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文艺方针政策,我们都能清晰地意识到文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同阶段,所必然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创作自由总要受到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发展的制约,广大文艺工作者不可能也无法使自己置身事外。实际上,创作自由与社会历史制约之间并不矛盾,关键是我们站在怎样的位置来理解二者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认为,文学艺术从根本上说是主体对现实生活能动的反映(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实践活动的统一)的观念性产物,主体不是被动、消极地接受外界的刺激,主客体之间是一种交互运动的关系。这是因为,一方面,客体作用于主体的体验、认知领域,另一方面,主体凭借主观能动性将其受客体刺激后所产生的整体感受进行知解,从而积累和提升成为一种社会和人类的共同经验,达成富有社会历史厚度与深度的人类普遍性内容,这样就超越了初级的感性认知,而达到对于现实生活与未来规律的理性认识。文学艺术所反映的不仅是包括经由主体意识、理智能动地认识外部事物的认识过程,它同时也是一种带有作者价值观烙印的以情感为中心的实践活动,即在完成外界向主体内部的转化后,进而再由主观意识向客观现实转化。文学艺术借用感性具体的形象而非理性的说教来向读者传达思想和情感,通过“普遍的情感可传达性”引起读者的共鸣和同情,转化为一种内在的驱动力,如此这样,便使它比其他任何意识形式都更能推动人们对于社会的介入与影响。因此,今天,对于广大文艺工作者而言,我们既要坚守创作的自由与个性,又要自觉接受社会主义文艺方向的指导与规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保持健康繁荣的基本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他更是将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提了出来,这些都充分显示,文艺作为文化的重要载体与内容,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当下,文艺也应该顺应新的形势,在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中发挥自身的一技之长,发挥好凝神聚气、振奋人心的化育作用,并通过这一化育功能,对内提高人民的文化素养和精神聚力,对外提升国家和民族的审美风尚和文化形象,切实做到“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早日到来多做贡献。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文学评论》副主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