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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炜:“创作”和“著作”

http://www.newdu.com 2018-08-13 《小说评论》 张炜 参加讨论

    “创作”和“著作”
    对书中的文字,不能因为短小而轻视,它也许很重要。我曾用到这样的概念:虚构的文字是“创作”,而言说和思考是“著作”。“著作”显然是更庄重的字眼,将一些思虑记下来,这或许更有意义。说真话,有意义的话,朴实的话,从心里想说的话,才会有深入的交流。
    我用很多精力写小说,特别是写长篇,也用很多时间写散文和诗。散文很自由,可以完全敞开自己。许多年过去,散文的写作量变得比虚构作品还要大。文集里超过半数的是散文。这里的散文不一定是平时说的“艺术散文”,它的边界要开阔一点。这种文体的界定不宜太窄,比如历史上有些实用的文字反而成了名篇。一个人要以不同的形式书写,有时还要看重文字的使用,这种实用性或许更靠近散文的本质。讲理是实用,抒情也是实用。
    这本书(《海边兔子有所思》)实质上在讨论一个问题:好作家是什么样子。作家应对文字特别重视,即便如此,回头看多年积累的文字,有的还嫌粗疏。当时的写作却是倾注全力的,可见时间更有智慧,它的标准也更苛刻。出于对时间的敬畏,写作者不敢放松对文字的要求。一个作家无论写得多一点还是少一点,首先要有一份对文字的敬畏。
    诗最难
    我写过剧本和报告文学。有人认为一个写作者可以写小说和其他,什么都写更好。因为有时要表达自己,需要找到好的题材和体裁:题材可以四处挪换,体裁也可以。写戏剧或许不成功,对文字表述却是重要的训练和尝试。一开始写诗,想成为一个诗人,完成心愿,把许多热情交给了诗。有人认为长篇小说更重要,作者却有可能将大量时间交给了短篇。随着年龄的增长,写短篇变得更困难了,每个短篇都要花费很多精力:短篇是一个构思,长篇也是一个构思。我写了一百三十多个短篇,二十多个中篇,满意的却不多。这里有一个问题,什么文体最难?我认为长篇容易一点,短篇较难,中篇次之,诗最难。所以对写诗的人总是高看一眼。
    谁能把诗写好,散文和小说应该都能写好。对我来讲,小说和散文就是将诗摊开、延伸的那个部分。
    好像有台阶
    第一本书《芦清河告诉我》是一九八三年出版的作品集。有一位老作家非常有名,对青年作家很爱护,总劝他们停下笔去深入生活,不然创作就会枯竭。对方毫无私心,经验丰富,说得肯定很对;但自己觉得刚刚开始就停下来还是有点惋惜,就忍不住写了《秋天的愤怒》等中篇小说。开始写《古船》是一九八四年,到一九八六年才出版。
    写作好像有台阶:从诗歌散文、短篇中篇到长篇,一点点实现心中的追求或梦想。写到四十多年之后,还有没有梦寐以求的文字要写?当然有,心里有许多激动要写出来。但时间不够用,匆忙中的一点时间又不足以养成创作的心情,只好等待。
    身体是另一个限制,人会渐渐变得有心无力。西方一位作家说过:作家特别尴尬,他活到五十多岁才弄明白写作的一点诀窍,上帝却把他的身体搞坏了。知道怎么该做,但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了。作家写到某个时段,有一天觉得有点成熟了,同时也发现自己的力气变小了,不足以完成心中最渴望的那份大工作了。
    数量和速度
    创作的情形非常复杂,不能一概而论,比如数量和速度问题。写得少一点或慢一点会更好,但奇怪的是有人写得很快也成就了杰作。我出版的第一篇小说是1973年的《木头车》,距今已四十五年;如果除去工作中形成的实用文字,我的创作产量是不高的。
    托尔斯泰文集一百卷,他一生专门用来写作的时间却不多,要当兵,办教育,管理庄园等。歌德全集近三千万字,却有很长时间在宫廷做官,比如在魏玛的十年几乎没有时间写作。鲁迅用毛笔写作,许多年做公务员或教书,但算下来,很少有一个当代作家在单位时间内比他写得更多了。一般来说我们该嫌自己写得太少,而不是太多。
    我希望写作不要太勤奋,是讲使用时间的方法。应该把主要时间用在日常生活上,不能时刻想着写作。看海明威的传记,觉得他一辈子太能折腾了,上前线,打猎,有一次逃生竟然用头把飞机玻璃撞碎。他花在写作上的时间好像不够多:既要写出自己的满意的作品,还要折腾。可能他写得太累了,想不停地用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把一整块文学板块打碎,防止惯性写作,不然会是很糟的。
    如果一支笔变得非常熟练,一味迷恋文学,也会造成损害:不自觉地凭惯性写下去。有人开玩笑说,现在要写一个很差的作品,比写一个很好的作品要难多了。意思是一个有几十年写作经历的人,要编相似的故事,用相同的笔调写下去,这并不难,但意义不大。作家就是要用不同的、生气勃勃的生活冲碎板结的文学,如果不这样,就会让惯性写作毁掉自己。
    写作的根柢
    关于半岛地区长生术的思想和实践,曾发生过一些有趣的讨论。一位朋友很认真地对我说,一定要把身体搞好,修辞立其诚,不然这本专门讲长生术的书(《独药师》)就会有问题:作者身体特别好才有说服力。他讲得认真,作者却做不到,因为作者并非是实践者,而只能尽力理解这门学问,作出文学的表达。
    没有实践并不妨碍去苦研一种专门的知识。写作者要为一部作品投入所有兴趣和精力去研究相关的学问,这是必要的功课,但也因为目的性太强,用完也就忘掉了。《魔山》是托马斯·曼写肺结核疗养院的一部杰作,许多医疗专家读过后,认为这个作家肯定是第一流的专家,托马斯·曼听了笑了,因为他是“以最快的速度进入,以最快的速度摆脱。”脑子的储存量总是有限的,所以要赶紧把一些东西忘掉。人脑不能格式化,就得练成一种快速摆脱的能力。
    《艾约堡秘史》写的是古齐国腹地,那里姓“淳于”的很多。“宝册”这名字以前也用过一次,来自生活中的实有。依靠生活中的真实才会有底气。《独药师》这部长篇,有人看了觉得人名地名有些生僻和怪异,其实也都是来自实有。反过来一开始就虚构,很可能让遥远之地的读者没有了那种陌生感。写作尽可能地靠近现实,然后再生发自己的想象,这样就有根柢。
    《远河远山》是我篇幅最短的两个长篇之一,十五万字左右。另一部是《外省书》,十八万字。《远河远山》是第一人称,读者容易想到作者,而且主人公也是从海边离开,跟作者经历有点相似。作者尽可能不写自己,除非写自传,一般他们会远远地绕开自己,避免很多麻烦。但无论如何,绕来绕去还是围着自己打转。我们读完一个作家所有的虚构文字,会觉得真正的主人公只有一个:作者自己。
    《远河远山》主人公的行动路线大致与作者相同,但书里的社会关系却是虚构的。路上遇到的许多事情也是比较真实的。有人曾问:《你在高原》是不是作者的经历?可以说那些人物在整个半岛上行走遇到的事情,很多可以跟作者的人生岁月重叠,只是要根据情节和叙述的需要经过改造才可以。虚构可能需要一个根柢,以便长得茂盛。虚构就是幻想和梦想,它长得越茂盛越丰满越好。“根柢”是一棵树的底桩,没有它就没有茂长。
    老齐国
    关于山东半岛,海边和内陆在文化气质上显然不同。内陆可能接受了更多的儒家文化,那里原属鲁国,不是齐国。鲁文化是排斥商业主义的,比较保守,讲究等级,崇尚精神,对物质排斥一些,也不言“怪力乱神”。齐文化是海洋文化,是开放和冒险的,爱谈“怪力乱神”,爱幻想,比如推崇神仙文化、寻找长生不老药这一类事情。商业主义物质主义这一套,多来自齐文化。
    齐国有名的一个宰相被誉为“千古良相”,就是管仲。今天谁否定管仲大概要站不住脚,因为正处于极力追求物质的时期。管仲有好的方面,如发展经济开放搞活;不太好的方面可能是追求物质利益不择手段,甚至放纵声色犬马。最后齐国正是毁在这些方面。他把齐国搞得很繁华,首都临淄成为天下最华丽、最富裕、最浪漫的一个都城。
    作者身为一个老齐国的后人,身上也有很重的儒家文化因子,这两种文化在血液里是对立的。这或许会产生一种张力,它有时可能并不自觉,但它一定存在。
    首先让自己满意
    一个写作者要有社会道德伦理层面的责任感,这自不待言,好作家都会有。但这些仍然不能如数摆在第一层面,不能让写作的目的性太强,比如要教育谁,让谁从作品中得到益处等等。它毕竟是复杂的审美活动。要完成这个最有效、最持久的过程,莫过于忠于自己的语言和趣味,使自尊心得到满足,因为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尊重别人。一切要从文字开始。这种审美的工作跟个人的生命体验、心灵的愉悦、一种极端化的对完美的追求结合起来,才会产生更好的效果,同时也一定是利他的,会具备相应的道德伦理意义。如果创作中总是想着作品一定要影响他人,教育他人,可能会有问题。用自己的作品教化社会,这样的认识很朴素,也非常好,是题中应有之义,只是在实际工作中一切还没有这么简单,它可能更复杂一点。
    如果读者读了作品没有变好,作品失去了某种眼前的功用,作家也仍然需要好好经营自己的作品。看来写作首先还是要让自己满意,这是很重要的。
    文学的一个开关
    儿童文学和整个文学事业的关系可以用一个比喻:我刚开始觉得儿童文学是整个文学道路的一个入口,从这儿入进去能够走得很远;再后来提高了认识,发现儿童文学不光是一个入口,还是一个开关,把这个开关一按,整个的文学建筑就会变得灯火通明。为什么是这样?因为我们如果自觉不自觉地养成一个习惯,就会从童话的、儿童的视角去看社会和人生,看千变万化的历史。儿童的眼睛最新鲜,最质朴,许多小孩子关注的东西大人却要忽略,因为他们的眼睛被磨钝了。如果以儿童的目光去打量社会和人生,会变得特别敏感锋利:有一种新鲜感,黑暗的更黑暗,热烈的更热烈。即便是复杂的长篇,也可能使用童话的结构和视角,用孩子的眼光去审视。
    命名的能力
    行走中会遇到一些陌生的现象,需要我们去面对。人的经验不能全部或大部被二手信息取代:别人告诉的,记者告诉的,文学作品和网上的,这些信息都被其他生命至少过滤了一遍。行走是保留个人空间的一种方式,自己亲眼去看异地、异人、异街、异巷,看到生僻的地方,就会不自觉地研究起来。
    拥挤的信息,大致是带着别人的判断和观念传递过来。时间长了它们会影响我们,使我们自己失去判断和鉴定(命名)的能力。有时我们不需要别人告诉事物是怎样的,也不必通过电视和手机、通过别人的文字去认识,而是要靠个人的眼睛、双脚、耳朵去接触,让主体和客体之间建立起一种直接的关系。这个过程就是发现和创造。如果说行走有多种意义的话,那么它最了不起的意义,就是保留自己命名的权利。
    以胶东半岛举例,一旦走下去,会发现那里不像地图上看到的小小“犄角”,令人惊讶之地很多,一条河,一道溪,有许多不认识的动物或植物。它是内在而广大的一个世界。用自己的身体去感受,获得一个拥挤的具体的世界。世上所有的事物好像都被命名过了,但我们也仍有可能找到个人的一点机会,有新的结识。好的作家是极力争取这种权利的人。只做一个随遇而安的顺从者,那会非常可惜。
    伟大和华丽
    对戏剧的理解,包括对它的结构形式的理解,会有助于从事其他文学体裁。反过来如果是一个诗人,或者一个小说家或散文家,也可以创作戏剧。歌德仔细看了莎士比亚的戏剧,认为太了不起:他的剧本基本上不是供演出的,因为文学性太强,更适合阅读而不是演出。这其中只有一两部是适合演的。要导演莎士比亚的戏剧,一定要有一个高明的人,将它改造成适合舞台的形式。歌德的话有助于我们理解其他文学形式和戏剧之间的关系。
    他认为莎士比亚之所以伟大,正因为其超越了戏剧,进入了诗性的文学。歌德还发现了莎士比亚另一个了不起的方面,就是心中的世界太大了,大到无论如何也不能够浓缩为简单的舞台艺术。“舞台对于莎士比亚来说太小了,而莎士比亚胸中的舞台太大了,这样的一个巨大反差使他的戏剧很难在现实的舞台上表演。”歌德的话让我想了很久。
    一个小说诗歌创作者对戏剧应有所了解。一九八七年在汉堡看了一场《流浪艺术家》,那种浪漫和崇高感再也忘不掉。在曼哈顿看过《西贡小姐》。后来又在其他地方看过《蝴蝶夫人》和《阿根廷,别为我哭泣》。它们都激动人心,很难忘掉。有时想,小说的片段或整体如有这些歌剧的浪漫和崇高、这种摆脱了烟火气的强烈诗性,该有多好。多么伟大和华丽,这二者撞到一起就让人受不了。伟大有时候可以稍微躲开,华丽却难以割舍。我们是否有机会创造出这样的作品,可能就是一个梦想了。
    写作进行时
    创作之复杂,难以定于一尊。条条道路都有价值,它们在取向上甚至是矛盾的。艺术很难统一论之,很难将其标准化模式化,因为存在各种可能性。审美和审丑,艺术和反艺术,理性与感性,浪漫与现实,各个倾向都产生过杰作。
    现代主义走过了上百年,这条道路已经很漫长了,抵达了无所不用其极的时代。古典主义显得有点过时,甚至和整个时代流向格格不入。表达人性有好多向度、深度和幽暗部分,但无论如何诚恳和质朴仍然还要处于艺术的核心。先锋的内质也是这样。文学流派里存在各种可能性、各种变数,但有些基本的东西并未改变。先锋这把刀,其刀尖和锋刃仍然是恳切和淳朴,这才可能在文学世界里庖丁解牛。这就离开了古典和现代的命题,而深入到生命和文学的本质、审美的本质。
    从这个意义上去强调诚恳和朴实,会发现它们仍旧支持了现代主义作家。我们甚至可以从一种颓废的艺术中发现动人的诚恳,它应该是骨子里的。
    我们在写作进行时,常常要将技术层面的问题当成最大的障碍去克服。许多人会谈到作家的灵魂,谈到社会责任感,谈到情感对作品的决定力;但是当心中的愤怒和热爱十分强劲的时候,它作为一个前提差不多就隐在了自然而然的状态中,这时艺术家面临的最大问题,往往是怎样运用技艺,以便有效地呈现和抵达。事实上我们真的经常处于这种状态:毫不怀疑自身的热情和正义,只是技术层面却有点黔驴技穷了。
    技术真的是一个要命的事情。回到自己,回到个人独特的表达,先让文字把人紧紧地抓住。这种技术的苛求当然有一个前提:内心的道德伦理与情感张力足够强大。一旦失去了这个前提,其他也就只好免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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