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代诗的理解隐含着对原文本“专利”的尊重,而阐释则是留给接受者的“最惠国待遇”。 在文本“纯洁”性前提下,努力葆有文本的客观“旨意”,又克服追索中常见的阐释不足或阐释过度的弊端,从而争取文本价值的最大化。 现代诗文本的接受,集中在两个环节:一是对文本意图的理解,二是对文本含义的阐释追索。理解隐含着对原文本“专利”的尊重,而阐释则是留给接受者的“最惠国待遇”。王长俊在《诗歌释义学》中写道,诗歌文本意义是诗人设定还是读者设定?圆满的答案应该是两者兼而有之。设定的意义如果读者意识不到,则是创作或阅读的失效;追索的阐释如果陷入一片混乱,文本的价值同样要打折扣。 对于文本理解与阐释的关系向来有两种对立观点:保持专一的目标与敞开式发挥。美国文论家却尔(Juhl.P.D.)一直坚持一首诗的诠释只有一种是正确的,这种诗义的“惟一说”,无疑是文本与作者中心主义的忠诚卫士。但会不会过于褊狭呢?中国的朱自清则坚持“诗义主从”说:要求“广求多义,切合为准”,也就是文本的诠释应有一个“主意”再加上几个“从意”。显然,朱自清在意图理解与含义发挥的“释义学循环”中找到了更为辩证而宽阔的出入口。 理论上的一般道理,可说得眉清目秀,但一碰上具体实践,往往十分犯难,哪怕面对的是单字单句。如有关《前世》(陈先发)的理解,就很有代表性,其中涉及一个“脱”字:“他哗地一下就脱掉了蘸墨的青袍//脱掉了一层皮/脱掉了内心朝飞暮倦的长亭短亭。/脱掉了云和水/这情节确实令人震悚:他如此轻易地/又脱掉了自己的骨头!”笔者理解作者写脱的动机,是通过五个层面的“动作”——“从外到内、从表到里、从时间到空间、从物性到灵魂、从前生到后世、从非我到真我”,完成全方位的“脱胎换骨”,从而表现主人翁对爱情的决绝和视死如归。笔者对作者原意图的理解仅到此为止。而人民大学夏可君先生则认为写的不仅仅是古代爱情的命运以及可能的拯救,而是暗示了写作本身的艰难脱胎过程。夏可君延宕一步,把主人翁的“脱”视为作者的写作“蜕变”。笔者搜尽全文,尚未找到类似的伏笔暗示。如果再有第三者,对“脱”字还可能存在另外的引申。如此看来,单个字句的理解,尚存在“差之毫厘”的可能,那么通篇理解则可能出现“失之千里”的局面。原因是一开始,阅读接受理解——这一初级阶段的试卷,从来就不存在所谓的“客观题型”,人们所遇到的种种问题,仍肇始于主观心智的差异,再进入阐释阶段便大有发挥天地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