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之前,我写了十几年作文。上大学之后开始正式学习写作,读研究生,也在学习写作。研二时,上一位老师的编剧课,他在学期第一堂课上说:“你要是会,就会了,要是不会,我也教不会你。”确认我们都听见这句话以后,他开始了为期一年的剧本写作课。 我的写作,像一个不断交作业的过程。从本科到现在的课堂笔记本我都保存在手边,随时翻看老师在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之间设置的不同课程主题。2008年,老师在电影学课上向我们提问,说既然巴别尔的叙事特征是冷酷的、平静的,读者如何能看出他强烈的情感?当时我们七嘴八舌回答了很多答案,但没有谁将这个问题的集中点放在“文学表达”的层面。老师之后在课上放了导演米克洛斯·扬索1968年的作品《红军与白军》,让我们将这部电影和巴别尔的文字进行写作层面上的比较研究。这让我开始想尝试新的语言调性来练习,学着换一种“口吻”。于是在《不羁的小马》以及到2010年才写完的小长篇《年年有鱼》之后,我循着在课上习得的美学和认知感觉开始写短篇小说。 最近十年,我写了一篇非虚构,十几个短篇。据说人体肌肉建立一个新的运动模式要250-550次重复训练,修正一种错误的运动模式,需要3000-5000次的重复操作。我很希望自己能在写作初期就养成正确的运动发力模式,但无论是情绪感受的核心还是提笔就来的惯性模式,都要在一次次的写作练习中不断纠正和调整。就像小学生给老师交作业,正确或者不正确的回答栏里,总是有很多橡皮擦拭的痕迹,从最开始写下这个回答,到思考和计算再三,重新写下一个答案,这中间有一段很长的纠结。一篇小说从初稿到定稿,有时修改几十遍、时间跨度两三年。 大学毕业后近十年,除去在中戏读研的三年,我一直在新疆生活。每年下部队,搜罗短篇小说集《科恰里特山下》里的素材,对应西北边地的真实生活。那些戍边军人和边民的筋骨如此硬实,精神如此强悍和坚韧。我最怕笔力不逮,使得那些虽不辉煌却伟大的生命黯然失色。玩笑地说,很希望能以一种“精致的高仿现实主义”口吻来写我接触到的边地风土人情和军人生活。对此,我反求于语言,努力在一次一次的练习中踏实、诚恳地找到最准确的位置——无论是字词,还是对人物揭示性的时刻。比如一丛草、一种动物的名字,会想法子找到当地畜牧、农林的资料,尽量准确表述。人物的动作细节也是如此,尽可能让虚构落到细节实处,看起来无限逼近真实,增强文字的说服力,降低情感传导时的耗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