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请看《第十一首》: 爸爸有个顶大的斗篷。/天冷了,它张着大口欢迎我们进去。/谁都不知道我们在哪里,/他们永找不着这样一个好地方。/斗篷裹得漆黑的,/又在爸爸的腋窝下。/ 我们格格的笑:/“爸爸真个好。/怎么会有了这个又暖又大的斗篷呢?” 这场景、这情趣、这笑声、这问话,无一不是从孩子心中自然流出,又无一不为孩子们所熟知与理解。孩子们总是用自己的心理去猜度别人,他们捉迷藏,往往顾头不顾脚,认为自己看不到别人了,别人也一定看不见自己;在孩子看来,爸爸的这个大斗篷就是为他们躲进去用的,这“格格”的笑声是多么天真快活。不透彻地了解儿童心理,不自具一颗天真烂漫的童心,要写出这样的诗篇是不可能的。 俞平伯还善于从儿童平淡无奇的生活小事中发现和捕捉诗情,细腻地刻画童稚心理,抒写儿童的情理与想象世界。如《第二十二首》写“我”很想看“她”的照片,但又怕小伙伴们笑话,怎么办呢?孩子自有孩子式的“对策”:“她底照片在一小抽屉里。/他们都会笑我的,//假如当着他们去看。/但是,背着他们看不更好吗?/ 好笨的啊!”这是儿童必然会想到的“高招”,而且颇以为得计。一片天真童趣跃然纸上,憨态可掬。 在儿童的想象世界中,“红绿包的蜡泪”(即蜡烛油)变成了“龙王爷宫里底珠子”,于是如获珍宝地把它们珍藏在衣袋里,秘而不宣,暗自窃喜。不料“后来,封藏的蜡泪/融成水晶样了,/人们叫它们做‘泪珠’,/常常在衣襟上滴答着”。但他们舍不得丢弃,等到“衣亦沾有泪痕的时节,/方才有些悔了。/可惜的是晚啊”(《第三首》)。短短的诗行维妙维肖地刻画了儿童复杂的心理变化:先是如获珍宝般地高兴,继而对“蜡泪”融化感到迷惑而又惋惜,最后因弄脏了衣服被大人骂得哭了,这才后悔不已。作者对儿童心理观察得何等细致入微,刻画得何等生动形象。 意境优美,格调柔和,这是《忆》的又一显著特色。《忆》是回忆已经飘逝的儿童梦。“飞去的梦因为飞去的缘故,一例是甜蜜蜜,但又酸溜溜的”(朱自清《〈忆〉跋》)。这儿童梦本身就有着委婉动人的优美意境。俞平伯“老老实实的,像春日的轻风在绿树间微语一般,低低的,密密的将他可忆而不可捉的‘儿时’诉给您了”(朱自清《〈忆〉跋》)。诗人最喜欢描绘的是夜的意境:“夏夜是银白色的,带着栀子花儿的香;秋夜是铁灰色的,有青色的油盏火的微芒;春夜最热闹的是上灯节,有各色灯的辉煌,小烛的摇荡;冬夜是数除夕了,红的、绿的、淡黄的颜色,便是年的衣裳。……夜之国,梦之国,正是孩子的国呀!”(朱自清《〈忆〉跋》)请看一幅夜的素描画(《第二十八首》): 红蜡烛底光一跳一跳的。/ 烛台上,今夜有剪好的大红纸,/碧绿的柏枝,还缀着鹅黄的子。/红蜡烛底光一跳一跳的。/照在挂布帐的床上,/ 照在里床的小枕头上,/照在小枕头边一双小红桔子上。 这幅画,既是静物的写生画,又是人物的写意画。画面中虽没有出现人物,但通过跳动的烛光、剪好的红纸、碧绿的柏枝,尤其是那“小枕头边一双小红桔子”,生动地传达出孩子的喜悦、兴奋与心满意足的神态。经过意境的渲染与烘托,其情其态活灵活现,呼之欲出,整个画面跳动着生命的活力。有着诗的神韵与画的风韵,简直像一首抒情的小夜曲,给人以悠悠不尽的回味。 再请看另一种格调的素描画(《第二十首》): 门前软软的绿草地上,/ 时有叫卖者来。/“桂花白糖粥!”/声音是白而甜的。/“酒酿——酒!”/声音是微酸而涩的。…… 糖粥担儿上敲着:“阁!阁!阁!”/又慢,又软,又沙的是: “酒酿——酒——” 谁没有童年?虽然有的童年是“白而甜”的,有的童年是“酸而涩”的,但品味着俞平伯笔下的这幅诗化了的童年画,听着糖粥担儿“阁!阁!阁!”的敲击声,无论怎样的人,都会唤起对已经飘逝的童年时代的怀恋。随着“酒酿——酒——”的叫卖声,望着“门前软软的绿草地上”渐走渐远的糖粥小贩的背影,真仿佛把我们也带回到童年时代和美意境中去了。这里必须提及的是,丰子恺还把这意境画了出来,他的生花妙笔居然把从糖粥小贩嘴里喊出来的“桂花白糖粥”那五个字,画成为黏糊糊地洒下了糖滴和粥粒!此情此景,此诗此画,真如朱自清所赞:实在是“双美”的杰作,“我们不但能用我们的心眼看见平伯的梦,更能用我们的肉眼看见那些梦”。 《忆》的文学史地位 俞平伯是一位有着自己的诗歌主张的诗人,他写诗“不愿顾念一切做诗的律令”,“只愿随随便便的,活活泼泼的,借当代的语言,去表现自我,在人类中间的我,为爱而活着的我”(俞平伯《冬夜·自序》,亚东书局1921年版)。所以,他的诗不拘形式,不讲究格律与押韵,也不雕琢词藻,完全听任诗句从心中流出,朴素自然,情思溢溢。这也是《忆》的又一显著特色。 《忆》既有长达十多行的作品,也有只写两句的小诗,如《第十五首》:“小小一个桃核儿,/不多时,摇摇摆摆红过了墙头。”由于俞平伯不是刻意做诗,因此《忆》全是凭着诗人感情的起伏变化而形成诗的节奏,不论有韵的无韵的,都使人感到十分朴素亲切,自然流畅,富于音乐美。只不过,这种音乐美不是借助整齐的格律与有规律的韵脚,而是表现在与诗的感情一致起伏的流畅美和内在旋律上,随着诗人的感情起伏,诗的节奏也产生舒缓、急促的变化。如《第十八首》: 庭前,比我高不多的樱桃树,/黄时,鸟声瞅喳着;/红时,只剩了些大半颗,小半颗了。/我们惜樱桃底残,/又妒小鸟们底来食,/所以,把大半颗,小半颗的红樱珠,/抢着咽了。 这首诗的一、二两句节奏是舒缓的,听着樱桃树上鸟声啾喳,不知鸟儿来干什么?第三句的节奏变得急促起来,字里行间充满着孩子对吞食樱桃的鸟儿愤愤不平的神态。四、五句又回复到舒缓的调子中,孩子们有惋惜,也有妒忌。最后两句突然转变调子,节奏一下子急促起来:一个“抢”字,活画出孩子们不忍心樱桃被鸟儿吞食的心理——与其让鸟儿来吃,不如我们来吃了吧!一个“咽”字,又维妙维肖地刻画出他们囫囵吞枣、争先恐后的神态,可笑可逗而又可爱!全诗通过“缓慢——急促——缓慢——急促”的节奏旋律,细腻地刻画了孩子们的心理变化,把读者引到了一群天真烂漫、淘气憨厚的儿童中间,如见其人,如闻其声,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 应当指出的是,不拘形式,也不讲究格律与押韵,全凭感情的流泻而遣词造句,这既是《忆》的特色,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削弱了它在儿童中的传播与影响。儿童常常是通过听觉来感知和欣赏诗歌的,写给儿童看的诗,尤其是给年龄较小的儿童欣赏的诗,需要有大致整齐的句式与比较严密的韵脚,以便于吟诵和记忆。由于《忆》在这方面不太注意,这就限制了它对小读者的影响作用。当然,《忆》在主观上不是为儿童而写的,但在客观上却实在是一部描写儿童心理、儿童生活的很好的儿童诗集。 《忆》的出现是中国儿童诗创作的重要收获,也是中国现代儿童诗不可多得的瑰宝。除了《忆》之外,我们还没有发现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有过这样的内容丰富、艺术精湛的儿童诗集。《忆》在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史上的地位是可以和叶圣陶的童话集《稻草人》、冰心的散文集《寄小读者》相提并论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