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家杂货店买日用品,花去不到十块钱,那天恰巧手里没零钱,就递过去一张百元钞。杂货店老板抬眼瞄一下我,接过钱,对着店外的光亮照,照过,摆晃一下,再照;随后又把钱搁到点钞机上,啪啦,钱卷过去,他捏起,又习惯性地对着光亮照一下,手指顺带搓捻一把,才把钱放进拉开的匣屉内。然后他开始不慌不忙认认真真地找零。就在这样的一个瞬间,我忽然觉得他从接过钱开始到整个流程结束,就是写作。 我这样说,可能不会有人认可。但这无妨。写作本身就是一个在开放场域内具有秘密仪式的行为。 还是回到刚才所说店老板的举动。店老板表面上是在鉴别钞票的真假,其实他的潜义是在鉴别人心。他逆光看取的东西,是钞票里的防伪标识——一种水印物质。也就是在那一晃、再晃的瞬间,他的人生经验和判断获得取证。当他把我所买物品和所找零钱一并递过来,被我接住——这一过程完结时刻,生活的意义和写作的意义就意外地发生了重叠。 对于贸然闯入写作领域的我来说,十分珍惜那逆光看取的瞬间。那在光线中暧昧躲闪的细碎心魂影迹,那在亦真亦幻的流变瞬间被确定下来的事物,都像谜一样吸引着我。或许它们并不深刻,但那是真正地发生——又被充满虚无感的人生闪漏、否定。但终有被捕捉到的物质留了下来。 如果《面花年二》这个小说还值得一看,那就是在无数次的写作失败和沉寂中,侥幸做到了在对生活(或是人的生存世界)的凝神看取中,捕捉到了点什么——一缕光中,逆光躲闪的水印。 这一过程来得足够缓慢。他像写作(写小说这件事)在我的生活里发生那样。2013年11月底,我的诗人朋友王建旗、田志军到处于山地深处的煤矿来看我。他们在感喟一番居处的地远僻陋之后,又感喟一番居地的避世幽静。那晚,我们仨在煤矿边的一家小饭店喝掉了四瓶酒,然后回到我的宿舍胡说海聊到天明。也就是在那一次见面中,王建旗对我说,同彦,你该写小说。 他们走了,转眼到了下一年。我想起了王建旗的话。那就试着写吧。这样,就有了《面花年二》,和与它相伴的一个取名按一到七(尤大、年二、韦三、朱四、窦五、六巧、老七)的类似风物记的系列小说。 我觉得在某种意义上,把一个小说交出来,就等于把自己交出来一次。这时,作者和小说就一同站出来等着读者鉴伪。这样说其实是在说自己是一个放不下的写作者。换一种说法,就是潇洒不起来的写作者。 这有什么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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