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2011年夏,在通远门老城墙上,从香格里拉支教回来的郑昆(可能是惟一得过中国新闻奖的松茸小贩兼黑车司机)约出版公司的编辑——他们两人都是我的报社前同事——喝坝坝茶,也捎上了我。 那天是这样一个情况,郑昆写了一个体育记者赌球后亡命天涯的小说。他想咨询这种故事能不能出版;顺便请我提提感想什么。交流完毕,我兴致大起,也给他讲了一个故事,就是这部《完美的七天》。现在我还记得郑昆的那种表情,靠在躺椅上,双手抱头,眼瞪得老大:“妈吔,你整恁个复杂干啥子?” 这说明,我早就预备好了这个故事;但也说明,我并不具备“实操”故事的能力。这时我已写了大概六万字——尽管我计划好了主线、波折,甚至结尾——但死活就是推进不下去,多写一个字都觉得虚假。我知趣地停了下来。加上,那段时间我参与新创一份市场化的刊物,在传统媒体“断崖”的前夕。繁琐公务与日常的蝇营狗苟成了另一种借口。总之,这个草稿就扔在电脑里。 2016年春节前,我交了辞职信。之前也离职过两次(第一次没能成功),理由都是想创作。但只有这次是真的。我预感到:再不写,也许我永远也不会再写小说了。 我一直写诗,为什么那么强烈地想要写小说?其实我自己也不大理解。但有个确凿的变化是:从十年前开始,我的诗慢慢偏重于叙事与日常。有人说我的一些诗很接近于短篇。事实也是如此,我的几首诗后来干脆被我改写成了小说。 总之,我离职了,每天在家里的阳台上坐着,就像坐在一种明亮的黑暗中,强迫自己制造故事,或等故事来找我。不得不说,这种方式还是很有效。我一连写了十多个中短篇,大部分刊发了——比我十年来零敲碎打的总和还多。去年秋天,我刻意停了停。在这个空档期里,我突然意识到,还没写过一篇长的。于是,捡起这部未完成的小说,就成了一种极自然的选择。这一次,前所未有的顺利,我只用了一个月左右就完成了初稿。 为什么以前很难的事现在变得容易了? 或许,很大程度上这得益于时间的作用。 最早构思这个故事时,我还没结婚;当我开始写它时,刚有孩子;而现在,我对家庭、婚姻和情感都有了更为真切和复杂的感知。 此外,近两年相对密集的写作,使我对“故事”这个词有了新的体悟。此前,我主要写点短篇,往往受限于瞬间和毫厘。有多年习诗的原因;当然也有媒体写作的强大惯性。 再说,虽然草稿沉寂在电脑里,但故事并没完全从我脑海里离去。“故事是生长的”,这是小说里出现过两次的一句话——事实上,主人公的这个梦就是我的,我将它放进了小说。 有几位朋友看过小说后说,这不像你写的呀。 可能吧。因为它本就是“以前”的,它的骨骼和形态都是过去的。只不过,填入了我这些年的经验和触觉。由于长度的原因,我可以从容地放入一些戏仿与杂糅的元素。还有一点,我很明确的是:我想要写一个好看的故事。 用通俗的框架能不能写一个严肃的故事? 保罗•奥斯特经常这样干。《邮差总敲两次门》更像一种口述的行动叙事;《廊桥遗梦》干脆就是一部通俗爱情故事,为什么我不能试试用一个悬疑的壳? 对,最初我就是想写一个反《廊桥遗梦》的故事。正如《邮差总敲两次门》取材于罪案新闻一样,这个故事的灵感源自多年前一张周刊的某篇“情感隐私”,是我同事撰写的。现在,它的面目依旧是那样。但我回头审视小说,觉得它的本质已经发生了变化。 小说里,一个发了点财的前诗人想要寻找自己失踪多年的情人;一个落魄的记者受雇去完成他的心愿。看起来,这似乎仍是一个探求隐秘的婚恋小说,但要问我自己,我更倾向于将它认作是一种描述“告别”的故事。 前者,在告别自己的青春和刻骨铭心的爱恋; 后者,通过一次“模拟”调查,告别自己的职业和理想。 他们都在寻找中告别,告别自己的某一部分,告别一个已消逝的时代。 毫不否认,小说中的“我”隐藏着一个现实里的我。 这种告别也是我的。 说一声“再见”很轻易。当坐在阳台上一整天写不出一个字的时候,我也偶尔会想,我告别的哪只是一份职业或身份,那是一种倚靠了十几年的习惯,那是一种近乎灌注却又脱离、贯穿我又死死将我摁住的什么东西。 不论在故事里还是现实中,不管对某事或是对于某人,做到投入其中、紧紧拥抱固然不易,但比之更难的是,当学会和习惯拥抱后我们还需懂得告别。 没有哪一种告别是容易的。 宋尾,生于一九七零年代,主要写作诗歌及小说,长期供职于媒体。现自由写作。著有诗集《给过去的信》,小说集《到世界去》。曾获重庆文学奖,巴蜀青年文学奖,现居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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