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普通话词汇教学研究
田小琳 普通话是中文的标准口语,普通话词汇是中文的标准词汇、规范词汇。在香港中、小学里,普通话科和中国语文科是两门课程。中国语文的课文,除了文言文之外,白话文都是标准的中文样式,所用词汇也大都是规范标准的词汇,只不过教师用广东话教,将标准的中文书面语用广东话意读出来。如果学生作文,也一律要求用标准中文的词语,不能随意用广东的方言词,诸如, “买东西” 不能写成 “买” , “没有” 也不能写成 “冇”。 那么,普通话教材和中国语文教材比较起来,词语有甚么两样呢?其实应该说没甚么两样,只不过普通话科是以训练说和听普通话的能力为主的,所以教材编写偏重于口语色彩重的词语和句式,而它们并非不出现于书面语。因而可以说,中国语文科教的是中文标准的书面语,普通话科教的是中文标准的口语,书面语和口语从来是相辅相成的,是一码子事,书面语是用文字把语言记录下来,口语是用口把话说出来, “我手写我口” 不是很形象地说明了二者的关系吗? 在香港, “我手写我口” ,并不提倡将广东话写出来,那要用很多广东方言字,不是流通的汉字由这里就可以知道,普通话的词汇教学要占一席之地。广东话有一套自己的语音系统,也有一套自己的词汇系统,不是把广东话的词语用普通话的音念出来就是普通话了,还要有一个转换的过程,以最常用的衣、食、住、行四方面的一些词语为例来比较,二者的差异还不小呢! 普通话说 “吃” ,广东话说 “食” , “吃东西” 、 “吃饭” ,广东话说 “食” 、 “食饭” 。在普通话里 “食” 不能独立成词,只是一个构词的语素,和别的语素自由组合成词,如 “食品、食物、粮食、食堂、饮食、冷食” 等。普通话说 “小吃” 的,广东话叫 “小食” 。 普通话说 “喝” ,广东话说“饮”, “喝水”、 “喝茶”,在广东话里说 “饮水””、“饮茶”,听起来比较文雅,带文言色彩和书面色彩多些。在普通话里, “饮” 不能单用,也是个构词语素,用于 “饮食、饮品、饮酒、热饮、冷饮” 里, “喝不喝”,不能说 “饮不饮”。 普通话说 “穿衣”,广东话说 “着衫”, “穿著”、 “衣衫” 是同义语素构词,是相应的。普通话说 “卧室” ,广东话说 “睡房”, “卧” 和 “睡” 同义, “室” 和 “房” 同义。 普通话说 “走”,广东话多说 “行”。 “你先走”,在广东话里要说 “你行先”。普通话里 “行” 是一个半自由的构词语素,可用于 “行走、人行道、行人” 等词里,不能独立成词。在广东话里 “走鸡” 一词中的 “走” ,还保留了古代汉语的 “跑” 的意思, “走鸡” 就是 “逃难”, “逃” 就是 “跑”。 以上只是在衣、食、住、行类里挑几个词看看,已经可以看出普通话和广东话二者的差异。除了日常用语,还有政治、经济、文化方面词语的差异,外来词语的差异,让我们不能不重视普通话词语的教学。 对比普通话和广东话词语的异同,这是一种具体的词语教学法,日积月累,举一反三,增加学生的语感,不失为一种好的教学方法。坊间也有一批书作参考,曾子凡君的多本着作,均有大量实例,可用于编写教科书、出练习等等。不少教科书都有词语对比的内容。 对比教学法注重普通话词语的规范化、标准化,在词汇教学里,属于控制规范较严的一类。严当然有严的好处,学的标准、规范是教学的目标,使学生打下较好的基础。 从另一个角度看,从词汇本身的新陈代谢看,似乎对它又应该有宽松的地方。汉语的词是开放型的,社会上出现一个新事物,出现一个新概念,词库里就要相应增加新词,新词不断产生,旧词随着旧事物的消亡而消亡,其中有的真的成了死词,有的成了历史词语,有的在一定条件下又 “死而复生”。这样一个大循环,在词语范围内不停地进行。哪些词算是规范的,哪些是不规范的,在这个大循环中,由社会进行约定俗成的抉择。 普通话的语音系统,虽然也是经百年演变形成的,但在某一段期,它是相对稳定的。不可能像词汇那样,其中一部分总在变化中。从这个宏观角度看,普通话语音教学要从严,声母、韵母的发音部位、发音方法,声调的调值、调类,音节的拼法,都要一一讲清楚,不可含糊。而词汇的教学方法,则要从宽一些,因为对那部分动态的词,要确定它是否规范,还要有一个过程,不能对新词新语操之过急。有的新词新语只是一阵风,吹过去不再来;有的新词新语,在社交场合慢慢安营扎寨,成了规范词语。 那么,从宽怎么个宽法?我想先来举例说明。在编写暑期中、小学用的普通话教材里,我们用了一些香港流通的词,比如:游船河、晨运、上班一族、自助旅行、劲歌金曲、八号风球等。以 “晨运” 来分析,它是由常用语素 “晨” 和 “运”构成的,一看就明白,它是指早上进行的各种运动,在普通话里还没有这么一个高度概括的形容早上进行各种运动的词。普通话里常用 “锻炼” 来概括各种运动。 “晨运”相当于 “早上锻炼”,以汉语习惯双音节的词来说, “晨运” 得分要多些。 “游船河”、 “游车河” 都是很形象的说法,指坐船或坐车漫游观景,在香港是随时可以做到的。这类词用的是通用语素,而普通话词语中又没有那么准确相应的,可以放宽。 暑期普通话教材中,讲到交通工具一课,用了 “巴士、大巴、空调巴士、隧道巴士、通天巴士、小巴、黄小巴、绿小巴”等。 “巴士”是外来词,普通话中已有 “公共汽车”一词,但 “巴士”有它独特的外来词色彩,因而可以和 “公共汽车”并用。这些外来词也已进入到北方,成了通用词语。词的色彩不同,不能因为有了 “公共汽车” 就排斥 “巴士”。在不同场合可以选用不同修辞色彩的词。好象 “莱赛”、 “激光”、 “激光” 可以并存一样,各有各的风彩。这也是可以放宽的地方。 顺便插一个例子,有的老师以为普通话说 “西红柿”、 “土豆”,因而不要用 “蕃茄”、 “马铃薯”,以为后者不是普通话规范词语。这理解是不全面的。 “西红柿”是口语, “蕃茄”是学名,不可偏废。多一个选择,不是使表达更丰富吗? “母亲”、 “妈妈”、 “妈”、 “娘”是等义词,词的色彩不同,不同场合选用该用的词,那就叫做 “得体”,是修辞的最高境界。所以,教学时,要让学生明白, “西红柿”、 “蕃茄”; “土豆”、 “马铃薯”都是可以用的,都是正确的。 香港还流行一批社区词,是由于香港的社会背景形成的,这类词只要它是由通用语素按通用构词法形成的,均可视为普通话词语。比如:香港的 “公屋”、 “居屋”、 “笼屋”、 “屋”、 “豪宅”的说法, “三号风球”、 “八号风球”的说法, “打工仔”、 “打工皇帝”、 “炒鱿鱼”的说法,都可用于教学。 “打工仔”、 “打工妹”已流通全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