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理论的一个较新的研究发展是“语义最小主义”(semantic minimalism)。所谓“最小”,指的是存在可确定真值的最小的句子内涵,这一内容由构成句子的词项意义以及这些词项的句法组合模式所决定,不取决于语言使用者的意图及他们具有的情境知识。这一观点被认为是“最小主义的语言学新转向”。语义最小论在西方语义学和语言哲学界引发了一定的争论。笔者将在本文中就相关问题进行简要介绍。 反对基于意图、情境的语义学 语义最小主义反对基于意图、情境知识来说明语言意义的语义学。一些学者为意图赋予了先验性,将说话人的意图确立为根本的意义;而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是认知关联性使得意图得到理解,因而关联性对于言语推论至关重要。支持语义最小主义的学者则反对上述两种观点,认为在理解语言意义的过程中,字面意义具有先验性,句子和它的语义表达的命题之间存在着关系。句子是语义内容的首要承载者。 他们认为,说话人可以带着不同的意图说出一句话,但是句子只有一个语义内容,且这个语义内容不受任何意图的影响,即任何意图都不能为句子的语义内容增加什么。例如,说话人说出了“张三养了一条狗”这句话,虽然说话人说这句话时可能带有警告的意图,如“当心,那是只恶狗”,但是命题“张三养的狗是恶狗”却既不是说话人意图的命题,也不是他说出的句子的语义内容。说话人的警告意图并未给句子自身增加新的内容或者改变句子的字面意义。说话人说话有目的,但语言自身并无目的。 另一方面,句子的语义内容实现为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丁所提出的言旨行为,也就是表达出了说话者的某个用意,并不等于语义内容就具有了语旨力(illocutionary force)。例如,史密斯先生烦透了邻居家的小孩汤姆,想赶他走,于是对他说:“汤姆,你有家吗?”汤姆回答:“我当然有家,这你知道。”然后继续顽皮。在这个例子中,听话人对句子的字面意义做出了反应,却完全没有把握说话人的意图;因此说话人的意图是否有被识别、被遵从或者被拒斥等言语后效,显然取决于听话人在解读语义内容时是否掌握进一步的信息。说话人的意图、说话时的情境知识等一系列语用因素都不能想当然地处置句子本身的语义内容。对句子的理解只有语词解读,没有思想解读。 显然,就人所具有的语言能力来说,无论听话人是否能获得给定语境中言语行为的经验意图,语义内容都是跨越所有语境的。一个句子的字面含义并非取决于说话人意图,并且也没有任何意图能够转换其意义或者生成一个言语行为内容。 反对以使用来确定意义 语义最小主义反对将语言意义建立在语言的使用之中,主张句子基本的命题性意义。为此,这些学者对句子、陈述、命题做了更严格的区分。他们主张,句子是自然语言中任何一个语法正确、完整的序列,按组合性原则由名词短语和动词短语组成。陈述是一个说出来的或写出来的句子所具有的内容,即“说的是……”而命题则是同义陈述句的集合。如果两个句子意义相同,那么它们表征了同一命题。 因此,句子、陈述、命题是不同的概念。第一,同一句子可以是不同陈述、不同命题。例如“张三是高个儿”这个句子可以用来说一个篮球运动员或一个小孩的情况,两种情况下相同句子说的不是关于同一件事的同样的内容,运动员的身高与小孩子的身高的评论显然意义不相同,所以并不能表征同一个命题。第二,同一陈述可以来自不同句子、构成不同命题。例如,甲对乙说“你很伤心”、乙说“我很伤心”(或者乙用外语说“I’m sad”)等,这三个句子说的是关于同一件事的同样的内容。第三,同一命题可有不同句子、不同陈述。例如,“杰克和吉尔共有母亲或父亲”这个句子与另一个句子“杰克和吉尔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虽然陈述内容并不一样,却属于同一个命题,因为前者若真,后者也真;反之也是一样。 在此,语义最小主义的理论观点值得注意。他们提出,命题是同义陈述的集合。陈述是关于事实的,陈述的经验之真就是某个事实对于一个命题的例证。命题则由可能世界语义学来鉴别,即在可能世界中一个命题为真或者是可能世界对真值的函项。这是一个独立于语言的命题定义。也就是说,即使一个命题被断言为真,那也还需要陈述是什么事实使之为真,例如即使命题“地球上有红色车”为真,这也没说出到底在哪儿有多少辆车是红的。由此观之,命题与陈述是类型—示例的关系,就像个体对某些共相性质的示例一样。事实在此是一个关键词,语义内容的解读基于事实。这避免了把事实设置为使得命题为真或为假的句子的属性,也避免了把命题解释为抽象实体。 索引词的语义特征是相互参照 不可否认,语境敏感词项是存在的,其中包括索引词。语义最小主义对索引词的处理是将它们视为表达式的具有语义统一特征的语义类型。 指示词、人称代词等的指称确实有赖于具体情境,但是作为类型的索引词的语义特征就是它们的相互参照,比如,“这儿”就与“那儿”相互参照。对于空间索引词,这是得到空间坐标体系保证的。但是空间参照点本身对言语使用者不是直接可及的;所给予他们的唯一实体只能是直接知道的实体,而这些实体自身处于时空体系的框架之中。 典型的索引词“我”也是如此。甲说“我牙疼”、乙也说“我牙疼”,那么“我”的指称不同,但是该句子类型的这两个示例却有着相同特点,决定了相应于不同语境的内容,因此该句子的特点就是可能语境对于命题内容的函项。听话人听到“我是甲”这句话时,会断言这句话为真。如果A是示例中“我”的说出者,那么他就是甲;但词项“我”的引入先行地保证了无论A是一个什么对象,都必须是示例“我”的说出者。 因此,虽然指示词、人称代词等词项具有索引性可由句法出发而对句子语义产生微弱影响,但是它们本质上是语义类型,具有语义统一特征。将索引词定义为语义类型意味着,在不同语境中的索引词可能空间坐标位置不同,但是通过结合情境集合所给出的索引词的特点,语言使用者就能找到具体的索引词所指的实际对象。 总之,语义最小主义的观点很明确,人们在不同语境中所说的话的非字面意义,并不为说出来的句子增加任何进一步的内容。说话人的意图由听众来进行识别,但说出来的句子如果没有字面的语义目的,那么将无法识别句子所想要表达的各种不同意图。没有任何行动或使用能够赋予语言的词项、句子以意义。 语义最小主义力图抛弃“语言的使用”这样模糊不清的理论,维护语义学作为一门科学的价值,即描写词项的语义值以及词项的语义值为其所在的句子的语义值作出了什么贡献。他们的理论立场和论证进路是有思想启发价值的。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