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看社会——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此时此刻,整本作品已经读完。心里的感受呢可谓是五味杂陈,百感交集。作者的写作文风依旧如故。文字很朴素,但当我读起的时候却总有一种久违的沉重感。不得不说我深深地被作者的这种文字魅力所折服了。 整部作品里,许三观共成功地卖了十二次血,后面六次卖血,都是是为了给一乐看病。不妨当作一次而论。最后一次,卖血失败,姑且不论。根据每次卖血的目的性不同,我们可以看成是卖血七次。 第一次,只因为同村人对许三观说:身体健康的男人都去卖血了,卖一次血三十五块,抵得上你干地里活半年。身体败掉的人才不去卖血。就这样,为了证明自己身体没有败掉,许三观踏上了第一次卖血的路途。 第二次卖血,是一乐为了替弟弟出头而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给方铁匠的医药费,而进行了第二次卖血。 第三次,则是因为睡了摔断腿住院的林芬芳,为了给她买补品进行了第三次卖血。这一次的卖血的经历,颇具戏剧化了。 第四次卖血的原因让人深刻。大跃进的时候,在吃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粉和的稀粥以后,为了让一家五口吃上好吃的,进行了第四次卖血。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卖血后,许三观带着二乐三乐去饭店吃面条。而只给一乐五毛钱买烤红薯吃。理由很简单,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自己卖血的钱说什么也不能用到外人身上。一乐在吃完红薯依旧饿肚子的情况下,难免会失落哀伤。去找何小勇,何小勇不认他,于是在大街上,到处说谁请他吃面条,他就认谁爹。可以看出当时一乐的心理有多无助多伤心。在到处找不到一乐的时候,许三观终于着急了,在邻居墙角找到了他,然后背起一乐走向胜利饭店。看到这里,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活着》里福贵背女儿凤霞去收养她的人家时的情景,文字里透露出的都是一种无声的父爱关怀。同时,我也想起了读书时候学过的一篇课文朱自清的《背影》,大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大乐二乐知识青年下乡务农,许三观卖血的钱给了大乐他们,只为了让他们能够讨好生产队长,以后可以早点抽调回城里。 第六次卖血,则是因为二乐的生产队长来家里,家里只剩两块钱没钱招待好队长。为了二乐,讨好生产队长。进行了第六次卖血,来好生招待生产队长。 自从一乐回乡以后不到一个月,便病倒了,检查出肝炎,须转到上海大医院治疗。于是许三观又想到了卖血。这次李血头说什么也不肯收。建议去其他医院卖血。许三观于是从林浦一路卖血到上海,经过六个医院卖了六次。所幸,一乐无碍。许三观喜极而泣。从这点可以看出许三观对一乐的疼爱绝对不亚于他对两个亲生儿子。这便是第七次卖血事件。 一乐事件过后,一家五口日子便越过越好,一乐二乐三乐各自成家。许三观六十多岁的时候,想起以往卖血的时候,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便朝医院走去,打算再卖一次血。但是这次不一样,以往是卖了血才去吃炒猪肝喝黄酒。这一次刚好相反,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想去卖血了。可是他实在太老了,老到医院都不要他的血。许三观哭了,不要他的血了,以后他家再有灾祸该怎么办啊?作者:啃书团七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