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尔干《教育的性质及其作用》读书笔记与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 一、不存在适合任何人的理想的一种教育 脱离历史和社会现实讨论教育问题是空洞的,只有具体而特殊的教育,不存在“普遍而又统一的教育”。理想国中的教育并非不可讨论,但其对于教育实践的影响必定是具体而特殊的。那些所谓“教育要使人性得以完善”“人格得以健全”诸如此类的说法,其前提假设都是存在一种适合于任何人的一种理想而又完全的教育,但通过历史和现实的考察可以发现,这种假设是错误的,教育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迁而不断变化的。在雅典教育、斯巴达教育、罗马教育、中世纪教育、文艺复兴时期的教育等等,都有不同的特点,有时候在今天看来是匪夷所思的教育表现,在当时的历史情境下,都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必要性”。 二、教育是一种社会事实 教育制度本身具有实体的特征,也就是说,教育是一种社会事实,讨论教育问题时,不能不涉及到具体的时空条件,教育、教育制度不是纯粹的观念体系。在每一个社会中的每一个历史时期中,都有一个普遍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强加给个体的教育或教育制度,有一种占据优势的教育类型,我们很难抗拒这种教育力量,因为这种教育力量的背后是更为强大的社会力量——“有一些习俗是我们不得不遵循的”——这些习俗是社会的产物,是共同生活的产物,具有历史的痕迹。要确定教育的概念,首先要看历史上的教育是怎样的,具有怎样的共同特点,所以,历史考察是必不可少的。 三、教育既具有一致性,又具有多样性 任何一个社会中的教育都具有双重面貌:既是同样的,又是多样的。所谓多样的是指,在一个社会中,不同的环境有不同的教育,教育因社会等级、地域、职业等因素而异。同时,从某个年龄起,对儿童的教育就需要考虑到职业的因素,所以教育逐渐趋向多样化和专业化。所谓同样的是指,所有专门的教育都有“共同基础”,一个社会中的所有儿童都需要反复学习若干“观念、情感和习俗”,“在我们的历史进程中,关于人的本质、人的各种能力各自所具有的重要性、权利与义务、社会、个体、进步、科学和艺术吊灯,已形成一整套观念,这些观念就是我们的民族精神的基础,而我们的整个教育……其目标都是在人的意识中确立这些观念。” 所以,对培养人的要求,每个社会都有某种理想,既有共同要求,又有分化的需要。因此,教育的功能在于使儿童产生:(1)他所属的社会认为其每个成员都不应该不具备的某些身心状况;(2)他所属的特定群体(社会等级、社会阶级、家庭、职业)认为其全体成员必须具备的某些身心状况。前者是社会存在并维持的条件,后者是保证劳动分工的条件,决定教育要实现这种理想的,正是整个社会和每个特定的社会环境。所以,“教育对社会而言只是一种工具,只是社会为了在儿童内心形成社会自身存在所必需的基本条件而准备的工具。” 四、教育在于使年轻一代系统地社会化 由上所述,教育在于使年轻一代系统地社会化。每个人身上都存在着双重人格:个体我与社会我,在每个人的身上塑造社会我,这就是教育的目的。塑造社会我意味着个体能够服从政治权威和遵从道德纪律,尽力工作和富有集体精神。这种道德力量正是社会本身随着社会的形成与巩固而从社会内部产生的。教育要塑造社会我,也意味着教育并不局限在个体本性意义上的发展,更富有社会精神,创造出新的人格。这种创造力是人类教育所特有的优点,人的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各种能力,不能借助遗传传递个下一代,只能依靠教育。 那么,是否意味着,我们需要培养的那些道德品质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外部影响?品质的培养是否只是迎合个体本性自身的发展呢?智力素质和身体素质似乎就是如此,靠自己就能达到相对完善的状态。但是,历史事实表明,智力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培养,也说明了教育首先是在满足一些社会需要。因为在一些社会中智力素质、身体素质一点也没有得到培养,不同社会对它们的理解也是不同的。人对科学其实并没有本能地渴望,只有在社会使人产生了对知识的需要时,人才会渴望得到知识;但也只有在社会本身感到需要知识时,社会才能使人产生对知识的需要。例如,当社会结构比较单一,基本很少变动,依靠宗教、传统习惯就可以维持社会的存在时,思考和自由审视甚至是危险的,是被禁止的;当各种社会生活必须依靠知识才能进行时,社会便会要求其成员掌握科学知识。身体素质也是如此,当社会环境倾向于苦行主义时,体育就会处于次要地位,中世纪的学校便是例子。 由此,我们就能回答一个问题,社会按照一定的要求培养个体时,有人会认为个体在遭受着种种束缚,但事实却非如此,是个体自己愿意服从这种安排的——因为通过教育能塑造我们新的人格,而新的人格又使我们具有更好的人格和得以更好的发展,人是因为生活在社会中才成为一个人的。道德、智力与社会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从道德与社会的密切联系来看,在社会www.i1766.com发生变迁时,道德就会有所变化,道德本身也来自共同生活,我们能成为一个有道的的人,主要来自于社会的培养。从智力与社会的关系看,支撑我们思想的科学概念,如原因、定律、空间、数量、生命、社会等等,也是随社会变迁而变化的,这些概念的含义,18世纪就不同于中世纪,“科学是集体的产物,因为它必须以同时代和各个时代的全体智者的广泛合作为前提。” 五、个体与社会不是对立的,是相互包容的 以上事例说明,人如果去掉了从社会中所获得的一切,就与动物无异。人之所以能够超越动物的阶段,不仅仅是个人努力的结果,更是集体共同努力的结果。社会中每一代人的遗产能够被后代保存和补充,就必须有一种道德人格,它不受代际传递的影响而能延续下去,这种道德人格就是社会。因此,个体与社会之间存在对立的观点是毫无根据的,社会与个体是相互包含的,“个体对社会提出要求时,对自己也有所要求。社会主要通过教育对个体施加的影响在其目的和结果上都绝不是压制个体、贬低个体和扭曲个体,而是提高个体的地位,使之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无疑,人只有做出努力才能有这样的成长。但人的最本质的特征之一,恰恰就是具有这种自愿地做出努力的可能。” 六、国家在教育中的角色 上述关于教育的解读,可以解决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国家在教育领域中的义务与权力问题。那些用家庭教育权反对国家教育权的人,认为教育是一种主要是私人和家庭的事情,国家只是家庭教育的助手和代替者,这一观点是令人不安的。我们已经看到,教育中的道德、智力、身体等素质是与社会紧密相联的,所以,社会不可能在教育中缺席,教育必须确保公民之间有足够的共同观念和感情,否则社会将不复存在,教育要能产生这种效果,就不该完全让私人支配。教育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功能,国家不能不关心教育,一切与教育有关的事物都应服从国家所施加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必须垄断教育。要保证教育的活力和首倡精神,国家需要允许非国立学校的存在。目前我们社会中观念和情感的分裂状态让问题更为棘手和重要,创造共同的观念和情感确实不是国家的责任,而应由自己建立,国家只能予以确认、维护,并使个体更加意识到这种观念和情感。目前我们尽管有种种分歧,但还是有些原则取得了共识:尊重理性、尊重科学、尊重观念和情感,这些都是民主道德之基础。国家的角色就在于:得出这些基本原则,让人在它的学校里传授这些基本原则,防止任何一个地方的儿童不知道这些原则,并注意使人到处都以这些原则应该得到尊重的态度来谈论这些原则。 七、教育的效能 以上我们确立了教育的目的,接下来需要解决的是教育的效能及能有多大效能的问题。历史上这一问题同样是争论很大的,概言之,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一方面取决于对天赋重要性及性质的看法,另一方面取决于教育途径效能的大小。 我们天赋的秉性是很一般化且模糊的,这就为教育发挥作用提供了空间。即使是本能的行为,其实现途径也因人而异、酌情而定,这就为个人的探索和适应留下了余地,为教育等种种外部影响留下了空间。同时,儿童通过遗传获得的是一些非常一般的能力,且可以为不同的目的服务。也就是说,儿童的前途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由先天性构成预先决定的,还有种种外部因素的影响。所以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和灵活性,人出生时的不确定的潜在性,与社会规定的角色、人格之间,还有很大的距离,教育应该使儿童缩小的正是这一距离,可见教育活动有着广阔的天地。 八、教育的途径 为了发挥教育的效能,教育是否有一些足够有效的途径呢?在教育行动中,有两个必要条件是在教育者与儿童的关系中实现的,首先,儿童自然地处于一种被动状态,其次,教师由于具有经验和文化上的优势,自然对学生有巨大的影响。所以,教育者绝不是无能为力的人。教育者应该意识到,生活中不计其数的小事都会对儿童的发展产生影响,所以,教师和家长需要更注意自己的言行。当教育既粗暴又没有持续进行时,确实不会有很大成效,“当教育既耐心又持续不断地进行时,当教育不去追求眼前和表面的成绩,而是在恰当地加以限定的意义上缓慢地推进,并根据外部事件和偶然情况进行调整时,它会拥有一切为深刻地影响人的心灵所必需的途径。”同时,教育影响的主要动力是一种权威性的活动,我们只有经过或多或少艰苦的努力才能超越自我获得成长。首先,生活本身是严肃和和严峻的,教育也具有这种严肃性,儿童未来为了学会控制原来的自私自利,服从更高的目标,并用意志控制自己的愿望使之不超出限度,需要练习自我约束能力。其次,儿童需要义务感,它能激励儿童卓越地做出努力。儿童只有通过教育者才能知道自己的义务,教育者对儿童来说必须是具体化和人格化的义务,所以,道德权威是教育者的关键品质,正是通过这种权威,义务才成为义务的。 九、自由是权威的女儿 必须指出的是,这种权威绝没有任何粗暴和强制的性质,完全是某种道德影响。教师必须意志坚强,必须具有权威感,这是教育权威的两个先决条件。教师不是从外部而是从自身保持其权威的,只有出自内心的信赖才能使教师有权威,教师必须相信自己肩负的任务和重要性,就像是传道士具有的那种强烈的使命感一样。教师也是一种超越自己的高尚道德人格即社会的代言人,如同传教士是上帝的代言人。教师权威的形成完全是因为教师对自己职责的尊重。另外,权威和自由也是相互包含的,绝不是相互对立的。自由可以理解为权威的女儿,因为自由并不是随心所欲,而是把握好自己,能够理性地行动和履行义务。教师的权威是义务的权威和理性的权威的一个方面,可以使儿童具有那种自由的自我约束能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