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郑海鸥)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文化部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已于今年11月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文化部将实施10项工作推进贯彻落实。 据了解,文化部将通过召开视频工作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律宣讲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国文化系统进行学习宣传。同时,文化部将以学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为契机,加快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尽快将法律中确立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重点推进公共图书馆标准化均等化、法人治理结构、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等相关改革任务落实,促进公共图书馆数字化、社会化发展,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加快研究出台与法律相衔接的配套政策,确保公共图书馆文献处置制度一年内出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