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要求,并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的繁荣兴盛,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条件和强大推动力量。而文化的繁荣兴盛,离不开文化的自信。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站起来”,不仅仅是政治上的“站起来”,而且是文化上的“站起来”;而真正的“站起来”又体现在文化的繁荣兴盛上。 文学艺术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繁荣兴盛的文学艺术,离不开自信、离不开创新。文学艺术的自信,归根到底要体现在文学艺术的创新上。创新在文化自信的建设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真正的创新也是自信的创新。自信的创新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立足于本土的创新。创新需要大胆的学习借鉴,但借鉴不等于照搬,而是应当有所选择、做到有机融合,这样才能取得较好成效。但在学习借鉴外来文化特别是西方文化的时候,却很容易出现照搬的情况。照搬不是创新。照搬的东西如果没有很好的消化吸收,就很难契合我们民族的精神文化特点、文化需求、文化旨趣。一些着意模仿西方的文学艺术,叫好却不叫座,其症结就在此。所有的创新都应立足于民族文化这个根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才是创新创造的不二法门。只有从民族文化的沃土中开出的花朵才是接地气的灿烂之花。文化和文学艺术的发展,某种意义上讲不同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瞄准世界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加以追赶,而文学艺术的发展一方面需要以他人的文学艺术作为参照,对他人的文学艺术加以学习借鉴,一方面却也应当走自己的路,实现独立的、全新的发展。这样的创新、发展才是自信的创新、发展。 二是不脱离社会人生的创新。有的文学家艺术家和评论家强调文学艺术创作的文学史艺术史价值,强调作品在文学史艺术史序列中的地位。为了赢得文学史艺术史的地位,有的文学家艺术家“对标对表”,努力探索、积极创新,试图超越文学史艺术史中已有的文学艺术作品,以此通达文学艺术创造的成功之路。追求文学史艺术史的价值、地位固然不错,但文学艺术毕竟不是为文学史艺术史而存在的。那种为了创新而进行的创新实际脱离了文学艺术的本来和初心。文学艺术的创新可以从方方面面进行,文学艺术的风格、旨趣、题材、体裁、主题等等也是多种多样,但文学艺术最根本的特质还是为人的、为人生的。脱离世道人心的文学艺术,还不能说是理想的文学艺术。 三是具有社会属性的创新。有人认为文学艺术与游戏几无差异。这种看法只看到了文学艺术的一个方面。游戏可以是个人的一时的娱乐活动,而文学艺术则是可能产生长远社会影响的精神活动,属于“公器”。说文学艺术是社会“公器”,并非强调文学艺术的工具性。文学艺术的“公器”属性,所表明的是文学艺术的社会属性。文学艺术当然是文学家艺术家个人的天才般的创造,离开了个人创造就不可能有文学艺术的创造。但这种个人的创造活动的实现,最终还是要走向社会、走向公众。很多看起来是属于个人的、表现和抒发个人情感的东西,也能够深深打动大众和后世读者,引起广泛的共鸣。这种情况正好表明,个人之作只有与大众审美需求相通相合,才能产生应有的审美价值。英国美学家李斯托威尔认为:“审美的对立面和反面,也就是广义的美的对立面和反面,不是丑,而是审美上的冷淡。”不能与人相通的文学艺术,不能让人产生审美热情的文学艺术,其效果就是审美的对立面和反面——“审美冷淡”。文学家艺术家对“知音”的期待、对创作反响的期待,也正是文学艺术社会属性的明显体现。文学艺术的创新,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和公众的接受效果。那些号称只属于个人的创新、只属于未来的创新,往往不能达到其所期待的成效。 四是形式与内容统一的创新。一些艺术家创新意识很强,但也往往容易将创新集中在形式的创新上。形式的创新当然是重要的。形式的创新也往往容易收一时之效、很能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形式方面的创新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内容的创新,同样的内容用不同的形式来表现,其效果往往会大不一样。而且,形式本身也是具有审美价值的。但形式的创新只是创新的一个方面,形式的创新也不能代替内容的创新,内容的创新比形式的创新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也往往比形式的创新具有更大的难度。拓展内容的广度、提升内容的高度、挖掘内容的深度、增强内容的温度,并实现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才是文学艺术的真正的创新。知易行难。没有文学艺术家天才般的艰苦探索,就不可能实现这种创新。 五是融入创作之中的创新。文学艺术的创新还要处理好创新与创作的关系。创新与创作并不是天然一致的。文学艺术的创作,是无中生有的创造。没有牛顿,其力学三定律迟早还是会被其他科学家所发现;但没有莎士比亚,就不可能有《汉姆雷特》。这种神奇的创造,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所有的文学艺术创作都具有创新的意义。创作不一定是创新,创新却离不开创作,成功的创作一定是创新的。成功的创作离不开文学家艺术家的生命投入,离不开他对文学艺术的尊崇敬畏,离不开他对生活与世界的热情拥抱,离不开他“功夫在诗外”的积累蓄养,等等。是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才促成了一部作品的成功。所以,创新不是为创新而创新,创新是融入到整个创作过程、与创作这种生命外化的活动完全统一在一起的创造活动。因此,在创作活动中常常出现“有心栽花花不开,无意插柳柳成荫”的现象就不足为奇了。 六是对“我是谁、为了谁”有自觉认识的创新。自觉与自信往往是一体的。创新是个人的行为,也终究是社会的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对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所作出的准确判断。这个主要矛盾当然也存在于文化特别是文学艺术方面。当前在文学艺术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也是人民不断增长的审美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文学艺术发展之间的矛盾。古老的中国经过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发展,社会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人们的审美需求更高了,也更加多样了,也更加期待贴近生活、贴近自己,能振奋精神、解放心灵的文学艺术。一时代有一时代之精神,故而“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笔墨当随时代”、“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新的现实、新的生活、新的时代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文学艺术,需要文学艺术的不断创新。创新不仅仅是要推动我国文学艺术的发展,而且是要对世界的文学艺术作出应有的贡献。这是自信基础上的中国当代文学艺术应有的魄力和胸怀,也是中国当代文学艺术应有的使命、担当。 创新也需要友好的环境。创新需要尝试,要对各种方案、各种可能性进行认真试验。各种方案、各种可能性是否可行、是否合理只有实践了才知道。试错是必要的环节。所以也要有容错的氛围。这是一种自由、宽松而友好的创新环境。形成这样的环境,也是社会文化自信的表现。自由、宽松而友好的环境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有理性的文艺批评。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批评必须坏处说坏,好处说好,才于作者有益”。理性的文艺批评对文学艺术的创新创造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帮助文学家艺术家认识自己的成败得失,帮助他们提高创新的能力水平。这样的批评才是自信的批评。文艺批评家是文学家艺术家的良师益友。编辑家兼批评家何启治在《白鹿原》的创作、出版过程中与陈忠实的交往互动,堪称文坛佳话。批评与创作是文学艺术的两翼。文学艺术的繁荣兴盛离不开良好的文艺批评。 总而言之,创新体现的是自信,而自信也必然体现为创新。文学艺术的繁荣兴盛,需要自信、需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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